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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執著「小正義」的台灣民意

頂新被判無罪的事情,大家除質疑法官(其實也也一併質疑檢察官,因為檢察官較可以受到上級影響)之外,忍不住的消費者,已經發起秒買秒退運動。


有人認為這樣浪費食物!
若非,這就是執著於「小正義」。
因為疼惜小部分食物,所以任憑惡劣商人大量製造有毒食物?
因為疼惜酪農,所以任憑惡劣商人大量製造有毒食物?

市場在,酪農的產品就有人會收。
根本不必擔心。
假使有阻止酪農將多餘產品賣出的契約,是黑心商人的綁架。
黑心商人,更可以轉售已經收購的奶品。
損失在哪裡?
黑心商人是永遠的剝削者!

這是消費者運動、社會運動、環境運動,目的在更安全的食用環境,不是農業時代的道德!
在運動中,要稍微付出代價,是合理且必要的。

黑心公司的員工,透過這運動,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上級交辦的黑心指令。
這樣,公司才成重生。
沒有這些運動,成嗎?


雖然不能常常用,但我完全支持此次運動,一定要將黑心商人逐出台灣!
他們,一定要付出代價!


這才是「大正義」「大確幸」!

4 則留言:

  1. 這就跟有些動保人士一樣,保護貓狗不遺餘力,但一談到人權與轉型正義,開口閉口就是不要泛政治化。有時候想想,這些人對於生命權的尊重,人竟然不如懷中的毛小孩。這種執著於小正義的怪現象,島內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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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等司法對黑心廠商判決發動秒買秒退才是小正義,大正義就是跳過法院直接做出正確判決,人數決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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