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從一次大戰後開始,國際法即逐漸不承認秘密外交。
於是,設計出條約需登記的制度。即便ECFA,也要向WTO登記(但,至少Bonnie Glaser也曾在ECFA簽署後約一年後說,ECFA並未向WTO登記也無正式英文版)。
現在呢?
關於馬習會的另一些思考○柯維斯(2015.11.11)
長期以來,中國國民黨的策士蘇起所自創的「九二共識」一直是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八字一組辭彙來欺騙台灣人民。11月7日,馬英九-習近平兩國首腦在新加坡的會面引起了國內外媒體的關注,尤其在台灣的輿論更是多所批判,因為馬英九只剩下「一個中國」,下面的「各自表述」已經自我閹割掉了。
從國際法的規範來看,互相宣稱擁有彼此主權的兩個國家,兩個領導人會面談判合併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妥。問題是一個是共產極權國家主席,另一個是即將下台的跛鴨總統,合謀處理並非屬於他們的領土,不僅非法變更人民國籍,同時也違反了聯合國的禁止秘密外交原則。從這個角度看,這就清楚看穿兩個首領為何都要將問題限縮於一國,將之內政化,從而使國際社會無法干預。
即使如此,台灣主權終究還是屬於台灣人民,任何改變都需經由公民投票決定。1945年10月25日,台灣人民曾經被莫名其妙的非法的片面的毫無選擇的宣布為中華民國國民,難道現在還要被任意違反人權的決定國籍當中國人?佔領並不移轉主權,佔領並不能強迫更改國籍,這是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可是中國人不知道。何況從1951年舊金山和約簽訂以來,台澎地位懸而未決,不僅1971年聯合國的2758號決議案更改國家代表權未決定,直到現在國際社會仍是如此確認。
有很多人因為長期洗腦教育的關係,或不知道歷史的發展過程,或不理解國際法的規範,或厭惡大國政治的角力,出於素樸直接的愛國之心,宣稱「中華民國」就是自己的國家,認為「中華民國」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卻不知道這是一種政府不完全繼承的冒名頂替,其後果是強化國際上對台灣的誤解,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都是中國人?事實上,「中華」和「中國」有以異乎?都是CHINA ! 中華民國政府只是一個遷佔的殖民政府在地化,實質存在的政治實體,卻欠缺國際的法理承認。然而,「中華民國」畢竟有22個建交國,因此也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下合謀統一。聯合國憲章第102條的條約登記,即為防止秘密外交之精神與設計。
聯合國憲章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一、本憲章發生效力後,聯合國任何會員國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及國際協定應盡速在秘書處登記,並由秘書處公佈之。二、當事國對於未經依本條第一項規定登記之條約或國際協定,不得向聯合國任何機關援引之。」因此攸關台灣人民的人權、公民權(自由、民主等),以及台澎領土地位,絕不允許有馬習秘密外交之私相授受。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80條,也有相同禁止秘密外交的設計。該約第八十條有關條約之登記及公布規定:「一、條約應於生效後送請聯合國秘書處登記或存案及紀錄,並公布之。二、保管機關之指定,即為授權該機關實施前項所稱之行為。」國際法之所以禁止秘密外交目的就是在防止對相關利益者造成損害,特別是人權、公民權與領土地位等前述範圍,以及相關國家。
說到相關國家,應該是美、日及東南亞各國,習近平甫離開越南,越南即宣布與日本自衛隊將協同演習,加上在6日馬習會之前,美國國防部長卡特與馬來西亞國防部長登上在南海執行例行任務的「羅斯福號」航空母艦,並強調中國在南海的武裝化引發各國不少疑慮。顯然,美、日與東南亞等國不會坐視中國將原本屬於公海的南海私有化。中國覬覦台灣實質領有的南沙最大島太平島,一旦馬英九自以為得計的向中國推銷其南海合作計畫,徒然使台灣得罪周遭友邦,背離自由民主陣營。
幾年前我們質疑:馬英九堅持「九二共識」,鼓動一些不明事理的人跟隨唱和,最終只是被中國統一而已。2012年1月大選結果揭曉,馬英九告訴689說「九二共識」贏了。現在不幸言中,他在新加坡告訴全世界「一個中國」贏了。
台灣人民的回答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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