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產品試驗中廠商的測試,屬於廠商內部驗證,客戶不承認也無須承認。
那簡單,多做幾次:
1. 是廠商基於自己的標準,進行內部測試(但載台是要客戶幫忙,參數也是客戶的資產,所以也要客戶同意與會同)。
2. 是廠商基於自己的標準+客戶需求(整合武進三系統),進行內部測試(還是要客戶同意與會同)。
3. 廠商找客戶一起來,以客戶的需求測試。後者是驗收,拿錢並量產。
看起來,是到第一階段而已。
廠商沒有客戶(海軍+國防部)同意而胡亂試射,也會生出法律以外的問題。
國防部是對的。
違反武器建案程序 劍二海射飛彈測試叫停○風傳媒(2015.06.23)
代號「定海專案」的中科院天劍二海射型防空飛彈系統,原規劃今年將安裝於沱江級巡邏艦上,再次進行海上防空作戰測試,據指出,由於劍二海射型防空飛彈系統屬於海軍研發的「迅聯計畫」的一部分,性能測試須依「迅聯計畫」研發的作戰測評進度來規劃,單獨進行性能測試有違國軍武器系統建案程序,因此在沱江艦進行劍二海射型測試將暫緩實施。
知情人士指出,「迅聯計畫」是海軍委託中科院研發的新一代艦艇開放式戰鬥管理系統,係以武進三系統中H-930
MCS全分散式模組化戰鬥系統為基礎的升級版,結合新型三維相位陣列雷達與戰場管理系統的整合,指揮飛彈垂直發射系統進行多目標接戰,並聯結電戰反制系統,以及聲納系統的反潛作戰能力提升。
迅聯計畫戰鬥系統整合後 才是測試時機
該名人士指出,劍二海射型防空飛彈系統屬於「迅聯計畫」飛彈整體防空系統的一部分,因為海軍設計的整體防空系統中,配合美方出售的MK-41垂直發射系統,內裝海射版的天弓(高空)、劍二(中低空)防空飛彈,依武器系統的建案程序,要等「迅聯計畫」進行防空飛彈系統與後端射控的整合時,才是劍二海射型測試的時機。
因為測試的重點是戰鬥管理系統發現目標後,交由後端射控系統鎖定並發射飛彈。過程先由射控系統引導飛彈到近距離內,再啟動飛彈內主動雷達鎖定目標,整個過程中戰鬥系統將進行電子反制,因此空中目標即使進行電子反制也無法閃躲。
如果單就劍二海射型進行測試,最多只是短距離的低空防禦,若進行長距離測試,單靠飛彈鎖定,時間一長就容易被電子反制,因此不可能從頭到尾都由飛彈的主動雷達鎖定目標,配合戰鬥系統整合的測試,才能讓防空飛彈系統發揮最大效能。
據瞭解,由於中科院研發天劍二型飛彈多用途已有多年,從結合「野戰防空相列雷達」、「劍二陸射型」和自製40快砲,形成一個具備區域防空能力、(飛)彈(快)砲合一的「新型的低空短程防空系統」都進行了測試,而劍二海射型的「定海專案」在海軍同意之下,也進行了初期的艦上性能測試。
據指出,劍二海射型首次在「准陽號」巡防艦的性能測試成功擊落空中目標,雖然一度規劃在沱江艦的作戰測試中再次進行劍二海射型的測試,但國防部認為真正重點在「迅聯計畫」戰鬥系統,待該戰鬥系統整合完成後,才是進入系統指揮各式防空飛彈的作戰測試,因此今年的沱江艦防空測試暫時喊卡,等「迅聯計畫」戰鬥系統進入可測試階段時,再安排進行劍二海射型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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