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作者幾乎在指控我們所懷疑的那件事。
如果,「同表」出線的實際情況比這更糟呢?好像鹽一樣。
啟動~~~
洪秀柱父親洪子瑜的特殊際遇○洪維健(2015.06.18)
昨晚「壹電視」的【正晶限時批】,跟「年代」的【新聞面對面】,都談到洪秀柱過世多年的父親洪子瑜,以及他所涉及的【台糖總經理沈鎮南叛亂案】,因為經常有人誤以為這是二二八事件,所以,需要說個清楚。
過去洪秀柱的說法是,父親洪子瑜因為牽扯台糖總經理沈鎮南的通匪案,不但感訓兩年半,加上被捕初期的半年多羈押,所以,前後超過3年失去自由,因此,洪秀柱自認有悲情的背景。
因為我父親在綠島前後關了13年,我母親在綠島跟本島也關了10年,我自己還在土城清水坑生產教育實驗所,陪我母親關了將近6年,一家人坐牢總計將近30年。我一直深信,不管是關一天,還是關一輩子,都一樣痛苦;坐牢,沒有長短的差別,我對任何一位政治犯,良心犯,或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心中都充滿感傷與同情。
但是,洪秀柱即將參選總統,就必須重新檢視她所說的往事;任何人用白色恐怖的悲情,來烘托政治光環,我都會更加努力的去追查經過,希望「虛相」沒有掩蓋了「實相」,這也是我一直在拍攝二二八跟白色恐怖文史紀錄片的原動力。
洪子瑜這個名字,我很陌生,所以,我找胡子丹伯伯打聽,他是我父親在綠島的牢友,也是橋牌搭子,胡伯伯坐牢10年,他6月16日回電郵告訴我。
【維健:我認識洪子瑜,你父親也該認識,洪子瑜在六隊,我和你父親在七隊,彼此鄰隊,在綠島早期,不同隊的人是不能交往,嚴禁講話。但因為囚舎相依,小組討論和用餐時,常常緊密靠近,四目相對,四肢相觸時,不交言兩語也難。他應該是1951年5月17,或稍早幾日到綠島,如早幾日,則是由內湖生教所去的,何日離去我則不清楚,但對其人,我倒印象頗深,因為他常來助教室和一位涂子麟聊天,一口江浙國語,一副深度近視眼鏡,在新生同志中,他絕非A咖人物,看來有點書生模樣。】
雙親因為1949年參加讀書會,隔年,1950年5月22日,我母親(朱瑜)被捕,24日,我父親(洪世鼎) 被捕,9月8日宣判,11月30日母親保外生產,生下取名洪健子的我,我一直到念小學,才被迫改名洪維健。
(洪)世鼎,跟朱(瑜)的孩子,洪健(子),這三個括號,連結到洪子瑜三個字,真的很巧,這也讓我對洪子瑜的故事產生興趣。
我到張茂雄老師的網站上,查出洪子瑜的資料是【感化2年1月23日】,這在1951年肅殺時期,是罕見的刑期。
張茂雄老師也是政治受難者,他花了15年,輸入1萬2千5百多名政治受難者的資料。
我又找李坤龍老師,幫忙追查洪子瑜的資料,李坤龍老師的父親李日富(雲林),1952年4月1日,26歲,遭到無情槍決,他告訴我,根據「補償基金會」的檔案,【洪子瑜是1951年4月30日被捕,1953年6月22日釋放,執行刑期2年1個月又23天】。判決書中,洪子瑜被判「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但內部呈給蔣介石的簽呈,擬辦意見:「洪子瑜等八名,尚無叛亂行為,惟思想左傾,分別情節,洪子瑜感訓二年六月」。
這筆資料確定了張茂雄老師的紀錄,洪子瑜是1951年4月30日被捕,1953年6月22日釋放,前後確實關了2年1個月又23天。
我又在網路上找到程玉鳳老師所寫的【台糖總經理沈鎮南叛亂案的平反】,文章裡面說,1950年5月26日,洪子瑜最先被捕,然後,21天後,6月16日台糖總經理沈鎮南被捕,將近4個月後,9月18日,全案宣判,沈鎮南判處死刑,隔年1月11日槍決。
程玉鳳老師在文章裡面指出,1951年1月11日,台糖總經理沈鎮南,還有人事室主任林良桐,遭到槍決,其他受到羅織牽連的,包括卲毓秀,雷大效,史國英3人,判刑10年,而最早被捕的洪子瑜,卻「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在1951年,那個幾乎一天槍決一個人的肅殺年分,沈鎮南遭槍決後80天,洪子瑜等人才被送到綠島感訓兩年多,這跟當時「同案重判」的慣例,確實相當異常,洪子瑜等人如此幸運,真的是讓我感到納悶不已。
沈鎮南是台灣光復後的台糖首任總經理,他生於1902年,1951年1月11日被槍決,剛好50歲,沈鎮南的妻子吳璿,生於1912年,小先生10歲,跟陳誠的妻子譚祥熟稔,程玉鳳老師在文章裡面指出,據說,吳璿向陳誠夫婦求救,卻得到「此案係太子主持,不敢說項」的回覆,結果,半年後就血濺馬場町。又有一說,陳誠推行「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台糖拒絕釋地,所以陳誠跟沈鎮南也有芥蒂,因此陳誠消極救援,這些都是稗官野史,不過,胡適曾說此案真「千古奇冤」,孫立人將軍也說,「沈鎮南被特務活活害死」,可見沈鎮南冤枉送命,除了黨內派系對決有關,應該是死於特務系統的狂捕濫殺。
洪子瑜被捕得時候,34歲,崇德公墓曝屍的白恐受害者,多屬這個年齡,當時「逢左就殺」,洪子瑜「思想左傾,尚無叛亂行為」,還能躲過這個浩劫,相當罕見,真是洪福齊天,又據6月15日的「聯合影音」,洪秀柱受訪時說,父親管訓後還回台糖工作一段時日,鬱鬱寡歡,所以說,洪子瑜不但保命,而且恢復原職,如此幸運,跟時代背景,落差太大,當時,很多案子,當事人雖是受害者,卻也是加害者,特務藉由自白書,又擴大逮捕,傷亡更大,這是人性的弱點,也是時代的悲劇,後人該深入了解,不宜誇大悲情,才是允中,其中「虛相」與「實相」,大概還有待追探與討論,特為之記。(作者為外省籍紀錄片導演)
補充:程玉鳳:台糖總經理沈鎮南叛亂案的平反【析世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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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總經理沈鎮南叛亂案的平反《【台闽重光与在莒之治】》○程玉鳳 at 析世鑒
今天在台灣凡是三、四十歲以上的人們,無人不知台糖在台灣的社會、經濟所佔的重要地位,它的煙囪、小火車遍佈南北鄉村都市,曾經興盛風光將近五十年的歲月,以砂糖爲國家賺進可觀的外匯。而回顧在台灣光復後,領導台灣糖業重建,走向復興之路,並帶動台灣工業的發展,奠定台灣經濟復甦的基礎,對於這樣一位對台灣有貢獻的人物,今日知道他的人恐怕不多,因爲在五十二年前他就無故的消失在台灣的歷史舞台上,他就是台灣糖業公司的第一任總經理沈鎮南。他從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就奉命來台負責台灣糖業的接收重建工作,使得大戰末期殘破不堪的糖廠重新開工生產,糖產量從八萬公噸,增加到六十三萬公噸。正當台糖走向蓬勃發展的時期,詎料於三十九年六月,竟被以通匪叛亂嫌疑逮捕訊問,至四十年一月十一日被判死刑慘遭槍決。同時被判死刑的還有人事室主任林良桐,受羅織牽連者,有台糖公司主任秘書潘鋕甲等七人。胡適先生曾說「沈案是千古奇冤」,孫立人將軍也曾說,沈鎮南這個人連走路都怕踩到螞蟻,那些特務硬說他是匪諜,活活把他害死。可見當時人多知道沈鎮南是冤死的,可是又無人敢出面爲他申冤。從五○年代以來,在所謂的「白色恐怖」的氛圍下,不知有多少冤魂慘死槍下,或繫獄多年,或冤死獄中,他也是在戒嚴時期國共鬥爭下的犧牲者。
在我撰寫的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資源委員會與光復初期的台糖」中,沈鎮南是重建台糖的重要人物,對於他因叛亂案被槍決之事,並不十分清楚,以他身爲一個公營產業的主管,何以犯下叛亂罪而致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歷史研究的目的之一是要探究並重建歷史的真相,而沈氏是我研究範圍內的主要人物,加上我又是台糖子弟,因此責無旁貸的要探索這件叛亂案的真相。在此同時台糖前任總經理袁樹聲和協理關炳昭兩位先生,受沈先生子女之託,義不容辭的熱心幫助其家屬,出錢聘請王振志律師向「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補償金及恢復名譽。同時我也展開相關資料的蒐集,查閱台糖、保安司令部和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檔案,以及訪問口述當時相關人士。今年三月間沈案已獲得基金會初審通過,可望獲得平反。而我在資料的蒐羅整理方面,至三月底也告一段落,正可以提出對此案的研究報告。
今年四月十二日正逢沈鎮南先生的百歲冥誕,在他蒙冤死後的五十一年終於能獲得政府的平反,回顧過去台糖的興盛,今日台灣糖業雖從輝煌的歷史走入尾聲,對於這位在台灣光復後奠定糖業發展的領導者,實不應任令他含恨於歷史的長流中,更不應讓青史盡成灰,時過境遷,也應該把真相攤在陽光下,爲當事者洗雪冤情,還他清譽令名,這應該是治史者的責任,對於沈鎮南先生和後世都具有重大意義。
沈鎮南的爲人與風格
沈鎮南是上海市人,生於清光緒(壬寅)二十八年三月初五日,換算陽曆是民國前十年(一九○二)四月十二日,兄弟五人姊妹三人,在兄弟中是老大。父沈寶善,早年曾自費留美,回國後任教於北京大學,也是推行國語注音符號的前鋒。上海有名的「萬和醬園」就是沈家所有,從小在富裕的環境與家學淵源中成長,接受良好的教育,先是考入清華學校高等科,及大學一年級,七年後,於民國十一年六月十七日畢業。而後以官費進入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取得化工學位,又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攻讀製糖工程,獲得碩士學位。後來又到德國的柏林大學研究甜菜製糖,是中國少有的留美製糖專家。回國後,曾在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任教,嗣任中國國民製糖公司技師。民國二十三年,應廣西省政府之聘,籌設廣西糖廠,實際發揮所學並獲得製糖經驗。民國二十五年任上海中國銀行信託部襄理,後任該行業務處副稽核、及重慶分行副經理。
妻吳璿,也是上海人,生於民國元年,畢業於上海中西女中及聖瑪麗亞女中,父吳健是英國留學生,曾主持漢陽及大冶鐵廠,後任工業司司長。育有二子一女:孝先、孝同、孝怡。關於沈氏其人,因他在台只有五年,與他同時並見過他的人,多已不在,只能由其子及袁、關兩位先生的描述中得其輪廓。其次子孝同(在美)描述他對父親的印象是:爲人清廉正直,沈默寡言,嫉惡如仇,一生安於純樸,不沾菸酒,不打麻將。小時候過年時曾見有人來送禮,卻被父親大聲斥退並嚴拒收禮,因而在他幼小心靈中留下深刻印象,但又覺得父親有些過分,不收禮就算了,何必申斥送禮的人;又說他父親當時的薪水雖較一般公務員高,但要維持一家五口還不是很夠用,父親仍希望母親省吃儉用量入爲出。而父親被抓後,一個月中曾有相關人員至家中作三次地毯式的搜查,他們要找的是父親的錢到底藏在哪裡,結果並無所獲。據保安司令部資料可知,沈鎮南被判決後,沒收的財產僅一千五百元美金,依照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規定,可以沒收財產的百分之三十五作爲承辦人員獎金,而沈案所得還不夠分配,也可見沈鎮南的廉潔。
至於袁樹聲先生最早認識沈氏,是在民國三十四年於犍爲焦油廠任業務課長時,曾代表廠長陳梓慶去重慶見過沈鎮南數次,覺得他相貌端正,溫文儒雅,待人和藹,很有親和力,對他這個年輕人一點都沒有官僚氣擺架子,是木訥寡言型的人物。關炳昭先生原任犍爲焦油廠工程師,來台後奉派爲總公司技術室工程師,也見過沈氏多次面,覺得他說話不多,但人很親切,部屬對他的觀感都很好。又當時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工礦科科長嚴演存,和沈鎮南同時到台灣參加接收工作,稱其人是個「極端內向的人,不擅亦不喜言辭,而操守廉潔,生活淡泊;這種個性的人不容易使人相信他是共產黨」。由此大概可以了解沈鎮南的個性爲人及人格特質。
接收與重建台糖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日本宣告無條件投降,我全國軍民經過八年的艱苦對日抗戰,終於獲得最後勝利的果實,台灣也從此脫離日本殖民統治,回歸中國的懷抱。而當時政府面對戰後各地受到戰爭的破壞狀況,當務之急,必須積極展開全國接收復員重建的工作,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如何順利接收重建各個工礦業,使其能在極短的時間內恢復生產,以達到全國經濟復興的目標。
行政院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頒佈「行政院各部會署局派遣收復區接收人員辦法」,由經濟部與戰時生產局將各收復區分成七區,各區設「特派員辦公處」,設特派員一人,全權處理各區敵偽工礦事業的接收。當時負責全國工礦業接收工作的單位是經濟部所屬的資源委員會,所以各區的特派員多由資委會的高級人員擔任,如台灣區特派員是資委會工業處長包可永、東北區是甘肅油礦局局長總經理孫越崎。
「台灣區特派員辦公處」於三十四年九月成立,其下分設糖業組、機電組、冶化組、輕工業組、礦業組等五組,負責接收指定的工礦事業。各組組長及接收委員都是具有專業素養的人員,在五位專門委員兼組長中,四位都是資委會人員,沈鎮南當時奉派爲特派員辦公處的專門委員兼糖業組組長,時任中國煉糖公司(中國銀行主辦,資委會參加經營)理事、重慶辦事處主任,兼中國銀行重慶分行經理。其他如機電組組長劉晉鈺,是資委會昆明電廠廠長(後任台電總經理),冶化組組長湯元吉是內江遵義酒精廠廠長(後任台肥總經理),礦業組組長金開英,是資委會甘肅油礦局煉廠廠長(後任中油總經理)。
沈鎮南奉命後,於三十四年十一月從上海轉乘運輸艦到台灣。由於台灣的工礦業在二次大戰末期遭受盟機轟炸,嚴重破壞,殘破不堪,也有不少完全停工。就糖業而言,雖是當時台灣最大的工業,在接收前,四十二個廠只剩下八個廠是完整的,其餘三十四廠的廠房機器倉庫都受到炸彈轟炸,斷瓦殘垣,滿目瘡痍,一片敗破景象,形同癱瘓,如何從廢墟中重建,使其機器運轉,繼續生產,真是千頭萬緒,無從措手。當時接收工作分成監理與接管兩個階段進行,糖業方面先成立「台灣糖業監理委員會」,沈鎮南奉命爲主任監理委員,並兼監理日糖興業會社、日本糖業聯合會台灣支部、日本製果株式會社、明治產業株式會社、株式會社蔗版製作所、株式會社福大公司等六大會社。監理時期自三十四年十一月中至三十五年三月底爲止。這段時期經各監理人員及員工的努力下,在破壞的三十六個糖廠中,有十七個廠參加三十四、三十五年度的生產,產糖量爲八萬六千公噸,雖然不多,但若不是所有參加接收重建的人員,和本地員工的齊心努力搶救,恐怕連這點都不可得。
民國三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九月一日止,糖業開始進入接管期,沈鎮南奉命爲主任接管委員。而此時台糖已確定由資委會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合辦,於五月一日正式成立台灣糖業公司,沈鎮南成爲台灣光復後台糖公司的第一任總經理。
這段接管時期最重要的工作是修復受到嚴重破壞而不能開工的糖廠,使能儘快加入生產。當時美國顧問專家認爲要修復糖廠,絕非易事,共需美金八百多萬,需時多年才能完成。而日本技師在被遣返回國前也以幸災樂禍的語氣說,他們走了,台灣糖業將無法恢復。結果在資金、技術、設備缺乏的困難情況下,經過兩年的極力修復,終於在三十六年底將破壞嚴重的糖廠大致完成修復,提前開工,三十六個場加入三十六、三十七年的生產,使這年產量增加爲二十六萬多公噸,是光復以來的最高產量,與原訂計畫數字幾乎相近。依照台糖的產糖計畫,最後要達到年產八十萬公噸的目標,三十七、三十八年期的產量預計爲五十萬公噸,而實際產量達到六十三萬公噸,是光復前一年的兩倍,總產糖量達到計畫的百分之七十七,與日據時期的平均成績比較已不遜色,所以三十八年的春天,是光復初期台灣糖業最輝煌的時期。然而就在這台糖充滿復興景象的時期,卻因國共戰爭局勢的轉變,使台糖的發展遭受最大的挫折。
http://hmtieu.pixnet.net/blog/post/30927571
回覆刪除posted by JH
刪除文章中說:
這份「自首書」其實是在特務不停的暗示、恐嚇,照著設想的劇本「編寫」的。
洪子瑜後來正式被偵訊,開始驚覺自己按照特務編寫的自首書是犯了大錯,於是全部否認,先後寫了9次報告,申訴自己被用刑威迫、誘騙寫「自首書」。
這是很有可能的,因為特務要業績,特務也不願意有漏網之魚。
不過,以當時的一般慣例,既然自白了,罪證確鑿,能翻案者幾希。
被關之後,還能恢復原職,更罕見。
而女兒,大學一畢業就當訓導主任,不是像一般人一項,先當教師(那時候教師幾乎100%必須師範畢業),幾年後再經過甄選、受訓,才能當訓育組長。然後再甄選、受訓,才當上訓導主任。
對於這段,我認為不可思議。
當然,有可能是更高段的統治手法,一如傳說中的大清孝莊皇太后。
能因捉放,加上威脅利誘而培養各式各樣的死士。
看看吳家就好了。一死、一飛黃。
有時候,在生死交關時的抉擇,外人難以苛責。
就好像明知器官可能強摘,卻去中國換器官延續生命。
這點我並不議論。我無資格議論。
這是「受害者」面向,求生。
不過,「政治犯」或家屬日後的「積極表現」,卻是可以抉擇的。
是這點很不同的「自由意志」,才值得議論。
這是「加害者」面向,求富貴。
JH 感謝報碼珍貴資訊。俺貼了!
刪除在那時,有很多KMT的特務,根本就是非職業性的抓耙子,到處去找碴,製造案件,故意讓蔣介石政府忙於抓人。
刪除許多冤獄也因此被調製成立。俺的親人就有這樣經過,後來證實那個抓耙子本身就是中共在台的臥底。還好親人的案件很快被擋下來。
是否洪的案件也類似被共匪臥底陷害,因此KMT有想要回報的意思,這就很難講了。
回覆刪除受文者:馬英九總統
主旨:要求國賠。為白色恐怖受難者 吳鶴予少將寃獄十年,遞奪公權終身,前途名譽全毁,遭成家散子離人間大悲劇,懇請國賠。
檔案:機秘(乙)第6368號。1950/08/08
毫無程序正義,未審先判政治案件,真相大白.
1950年4月10日蔣介石國防部擴大總理紀念週的講話前言,証實蔣介石政治干擾國防部軍法局辦吳石"手繪"軍用圖案件。
劉士毅參軍長謂:吳鶴予少將不能証明與吳石中將有勾結行為。
吳鶴予少將謂:此乃一般參謀作業程序,上級中將長官要作戰地圖,當部下的要立即遵辦,這種參謀SOP作業程序並無不當之處。且該地圖是由黃副處長德美轉呈吳石中將次長。陳誠上將是見証人。因該日吳鶴予少將與東南長官公署長官陳誠上將在土城一起受訓;且逮捕吳石中將是陳誠上將二月十八日下令的;蔣介石是1950年3月1日復職。
陳誠穩住台灣亂局:
台灣省主席陳誠舊部胡璉捷報挺住金門(1949 10 27),穩住金融(新台幣是1949 06 15發行.四萬舊台幣換一元新台幣)、肅諜成功(中共台灣領導蔡孝乾1950 01 29落網)、逮捕朱諶之(吳石案.1950 02 18),蔣介石才復出(1950 03 01)。
理由:
1. 據先父吳鶴予少將生前口述時稱:"他於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八月十二日受害。
受害人 吳鶴予少將當時任職東南長官公署第三處處長,是時奉上級參謀次長吳石中將電話要作戰地圖乙份呈送吳次長,因作戰地圖係本處業務,此項業務是屬兵棋室主管,該兵棋室主任由黃副處長德美兼任,該地圖隨即由黃副處長轉呈吳次長,此乃一般參謀SOP作業程序,上級長官要作戰地圖,當部下的要立即遵辦,這種參謀作業程序並無不當之處"等情。
(陳誠上將也同意此SOP無不當之處)
(賴名湯參軍長也認為此SOP參謀作業程序無不當之處)
2. 東南長官公署參謀次長吳石中將匪諜案發生。提供作戰地圖之第三處處長
吳鶴予,及呈送作戰地圖的黃德美均被蒙寃牽涉在內被收押土城看守所,一審被判無罪,後因政治因素判決不當,含冤坐牢十年,並遞奪公權終身,前途名譽全毁,親散子離,造成人間政治大悲劇,詳情請向國防部軍法局調案可查。
(檔案:機秘(乙)第6368號)
劉士毅參軍長8/5/1950 呈
蔣介石 8/7/1950 "如改正餘如擬" 六字;事實真相大白。証實乃政治大冤獄!
台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
蘇瑞鏘 政大歷史系博士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台灣文獻 第63卷第四期209頁。
2012年12月31日出版
3. 家父吳鶴予早年赴日留學,日本士官學校畢業後,返國投効國軍,協助訓練國軍部隊,續進陸軍大學校十六期深造(當時陸軍大學校是軍事最高學府)第一名畢業,深得層峯器重,派任要職,前途遠景無量,往後可能對國家貢獻更大;遭此不白寃情後,日日憂鬱寡歡,不幸仙逝,此冤情不但對家父個人前途、名譽、精神、受無比打撃與損失,並牽連子女長大後就業受影響甚鉅。政府這種不當行動,禍延子孫,使全家人四代均蒙冤情損害,痛苦萬分,這種損失實不計其數,情何以堪。
4. 家父蒙受不白之冤,連最基本的授田証、軍人福利皆失去權利;政府應有表示如何還家父清白,以免家父沉冤地府,家屬亦受長期折磨,如何彌補已往家人精神、金錢、生活遭受無比之痛苦;人權、公平正義、程序正義之何在?
懇請馬總統英九予以從優冤獄國賠為禱。
受害者吳鶴予少將法定繼承人代表
吳復嵩呈上
通訊處:
Peter Wu
1379 Sagebrook Dr.
Fairview, TX. 75069
USA
(214) 682-8888
777Realty@gmail.com
資料來源的胡子丹先生自己寫的文章,是否比再加工的文章更有說服力。
回覆刪除http://m.match.net.tw/mi/news/comment/20150624/2984089
刪除大大是說,我應該於七天前(18日)未卜先知,轉載七天後的文章?
洪子瑜從來不是重點。
重點是洪秀柱是否有「思考過後的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