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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2

中國外交部對商船三井事件之發言○(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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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事合同糾紛」,這講法和網友的「普通的民事訴訟」、「就是個租賃糾紛」、「是最普通的道理」一模一樣。
等下看看這事件如何複雜!

中國外交部對商船三井事件之發言2014.04.21
http://www.fmprc.gov.cn/mfa_chn/fyrbt_602243/t1148754.shtml
问:据报道,中国有关法院对日本商船三井公司涉华诉讼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日本政府称中方有关举措可能影响日中关系。中方是否同意日方说法?中方此举是否违背《中日联合声明》中有关放弃战争赔偿的精神?
  答:你提到的这起案件是一起普通商事合同纠纷案,中国有关法院已经发布权威信息。中国法院就这起案件已经于20108月作出终审判决。此后双方当事人也进行了多次和解协商,遗憾的是未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请求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本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中国政府坚持和维护《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的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将继续依法保护外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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