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這就是我們一直在說的:ADIZ與FIR不同,卻密切相關。ADIZ要完善管理,必須FIR的密卻配合。
日本到ICAO提出動議,是文明與有效的作法。平靜一想就會知道:中國為自己好,也應尋此途徑善後。反之,中國卻反對。
美國前次附議,但這次會怎樣說?韓國會站在哪邊?也有趣。
日本將在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再提東海空識區問題○共同社(2014.02.25)
【共同社紐約2月24日電】國際民航組織(ICAO)24日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理事會會議,會期至3月14日。日本政府曾在去年11月的會議上提議就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商討對策,此次也將再次提出這一問題。
ICAO是為增進國際民航飛行安全於1947年成立的聯合國專門機構,日本、美國及中國都是該組織的理事國。
中国の防空識別圏問題、再提起へ 日本、ICAO理事会始まる○產經新聞(2014.02.25)http://sankei.jp.msn.com/politics/news/140225/plc14022509480003-n1.htm
国際民間航空機関(ICAO)の理事会が24日、カナダ・モントリオールで始まった。会期は3月14日まで。日本政府は昨年11月の理事会で、中国による東シナ海上空の防空識別圏設定を受けた対応策を検討するよう提案しており、今回も防空圏問題について提起する方針。
昨年11月の理事会では、日本の甲田俊博政府代表が、防空圏を飛ぶ航空機に飛行計画提出を義務付けた中国の措置を念頭に「国際民間航空の秩序と安全が脅かされる恐れがある」と主張。これについて当時、米国、英国、オーストラリアが賛同したが、当事者の中国は反発していた。
日本外務省筋によると、防空圏問題は理事会の公式議題には上っていないが、日本政府は米国などとも調整の上、会期終盤の3月中旬にも発言する方向で検討している。(共同)
日本夠無聊的了,難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何況,日本算什麽州官?日本設立防空識別區已經幾十年了,還陸續兩次擴大防空識別區,事先從來沒有知會過中國,最近的地方已經距離中國海岸一百多公里了,只要解放軍的飛機一起飛,就在日本的監視之下,(並且日本還很善於炒作中國飛機進入了日本的防空識別區,即便距離日本領空還很遠,)難道這就是日本的所謂文明?
回覆刪除中國的東海防空識別區已經有效運作好幾個月了,對進入東海防空識別區的外國飛行器進行識別進而採取相應的的措施也已經好幾個月了, 有關各國包括日本自己還有美國的民用飛行器,都已經按照中國設立防空識別區的要求進行報備了,(其實美國的防空識別區也是這樣規定的:“一切飛往美國的外國航空器,在進入防空識別區時,須提出飛行計畫並隨時不斷報告所處的位置”。)美國自知要求中國單方面撤銷防空識別區很不合邏輯,所以低調對應,日本不依不饒,繼續在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提出此事進行吵鬧,純粹是自討沒趣,
日本的防空識別趨勢美國設立的。
刪除請罵美國。
美國防空識別區規定,請提供出處。
「飛往美國」,是關鍵字。
飛往美國的班機,本ˇ來就要依據FIR提供航班資訊給美國民航當局。
中國的ADIZ,則無「飛往中國」的規定。
換言之,從香港途經台北、東海,飛往東北亞、北美的民航班機,不進入中國,或不途經上海飛航情報區的,中國規定這些民航機也要像中國民航局或解放軍報備。
這就是不同之處。
假使ICAO做出前述飛機「也要向中國報備」的決議,不是更好?
為日本辯護要尊重事實,日本的防空識別區確實是美國劃定的,但1972年和2010年兩次向西擴張,甚至跨越了日本自己主張的中間線,最近處距離中國海岸线只有一百多公里,卻和美國無關,因為美國在1969年就把防空識別區交給日本了。
刪除日本《自衛隊法》第84條規定,對於進入防空識別區的可疑目標,日方將進入以下警告程式——雷達探測、比對飛行路線、緊急呼叫、戰機緊急升空、戰機發出無線電警告、戰機擺動機翼警告、要求迫降、信號彈警告射擊。一旦己方飛機、日本國土、海上船舶遭對方襲擊,自衛隊將發起“防衛作戰”。
日本可以這樣做,別國為什麽不能這樣做?別人做了就要大喊大叫,這不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麽?日本難道自認為高人一等?
中国的情况和美国完全不一样,中國要求報備很正常,距離海岸線一百公里的地方,預警時間只有數秒的時間,而美國日本多年以來慣於遞進騷擾偵查,民航飛行器和日本美國的軍機容易發生辨別誤差,各国民航飛行器进行报备不但有利於中國的空防,也有利於各國的飛行器,這是各國並不採取抵制態度的原因。
刪除美國日本的飛機在中國沿海撒野慣了,中國設立了防空識別區使他們受到了遏制,不爽是必然的,但也沒有用,一個主權國家的空防並不需要看別人的臉色,同理,日本隨意擴大其防空識別區也從來没有顧及過中國的感受。
再講一次,日本、韓國、台灣的ADIZ,是美國劃的。
刪除我的立場是:
劃設 ADIZ 是主權行為,並非國際法制度。
主權國家愛劃就劃。怎麼重疊就怎麼重疊。
但,基於「我行我素」會干涉 ICAO 的 FIR,從而影響飛安,與國際制度和秩序,以及他國權益,所以不能「片面」與「不預告」。
中國,要學習負責任。
提到 ICAO 解決,是好辦法。
中國也會受益,從而有機會確立 ADIZ 的合法性(從而受到保障)。
捨此不由,很奇怪。
這麼大的國家,又是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行事居然像龐大虎,這可怎麼得了!:)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