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美國智庫 Hudson
Institute 在討論美台經濟關係中提及〈總統貿易促進授權〉法案,順便檢討到:是否該單獨處理台灣主權(領土地位)。
行政協定是否為國際法定義的「條約」?曾經成為美國立法與行政兩權爭執的議題。一方面是國際法議題:假使是條約,就成為「國」與「國」間基於主權的行為。一方面是國內政治議題:誰可主導行政協定?
結果是:總統繼續簽署自己的行政協定。
這個二戰後的傳統爭議,看起來是以區分出「國會行政協定」與「總統行政協定」來解決。
報導指稱的「斷交後第一例送交國會審議的行政協定」,應為去年底前白宮批准的美台間〈有關和平使用核能的協議〉見〈AIT核能:民用促安全〉。核三廠是在斷交後的1984與1985年商轉,在AIT的協定中也有核能協定的例子,顯然先前的核能協定並未經過國會批准。所以,核四廠或將成為第一例。
理論上既然稱為民主政體,美國要經過國會審議的行政協定,台灣治理當局這邊也應將協定送入立法部門審查才是。
閃避台灣地位的尷尬,實際上在稍早林克穎的案例中,聯合王國已呈現了其慧眼:2003年聯合王國修改了〈引渡條例〉 (Extraction Act) ,將所有國家等一律改為「領土」(territories) ,只要擁有「管轄權」就擁有成為接受聯合王國引渡條例收受對象的地位,那些奇奇怪怪地位的領土,休想混水摸魚。台灣,當然被包括在內。
倒是,台北代表處的 William Liu 誠實告白:「美國和中華民國斷交後由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過去的條約都有效,在法律上為何還有必要以特別的文字單獨規範台灣問題?但政治上是否有特別涵義,他並不清楚。」
當然不清楚,這是極高層的「心法」,當事人若漏了口風,是要「走路」的。且偌大的地球,還無處可逃呢!
設想:除了1979年當年待在蔣經國身邊的宋楚瑜之外,大概沒有人知道實情,頂多是猜想罷了。當然,錢復與馬英九或有聽過什麼轉述也不一定…
美台FTA 單獨處理台灣主權?○自由(2014.01.15)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15/today-p14.htm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十三日報導〕美國跨黨派議員上週已向白宮提交「總統貿易促進授權」法案,一般認為有助美國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並推動TPP。不過美國媒體和學界今傳出,由於台美並無邦交,未來與美簽署自貿協定(FTA)是否需單獨條款處理台灣的主權問題,美國府會討論中。
美媒指肇因台美無邦交
據了解,美、台斷交後從未簽過條約,至於需要國會批准的國會行政協定(Congressional Executive Agreement),歐巴馬總統九日送交國會審議的「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是斷交後的第一例。
美國智庫哈德遜中心今天就台美經貿舉行座談會,台北駐美經濟組參事劉威廉在會中表示,台灣政府絕對有政治意願開放市場,希望與美國洽簽雙邊投資協定,盼美助台加入泛太平洋貿易夥伴協定(TPP)。
不過美國媒體和學者在會上透露,由於美台沒有邦交,美國國會無法批准雙方所簽署的條約,因此新的「總統貿易促進授權」法案正在討論是否需要單獨處理台灣問題。
史劍道:制定法案律師不認同
劉威廉被問及此事時表示,美國和中華民國斷交後由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過去的條約都有效,在法律上為何還有必要以特別的文字單獨規範台灣問題?但政治上是否有特別涵義,他並不清楚。
美國傳統基金會研究員史劍道則說,傳聞「總統貿易促進授權」法案討論過程中,有人主張另立條款處理台灣主權問題,但就他所參與過的會議,制定該法案的律師認為,台灣並不需要被分開處理,他也期待如此。
外交人士分析,台灣與美國在斷交後不曾簽署過條約,只能簽署協定,但兩者在國際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是台灣過去與美國簽署的都是單一行政協定,不需要美國國會批准,歐巴馬總統九日送交國會審議的「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是台美斷交後第一個簽署的國會行政協定。
要美助我入TPP 需要新論述○自由(2014.01.15)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15/today-p14-2.htm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特稿
美國協助台灣加入泛太平洋戰略夥伴協定(TPP),可以利用台灣做為進軍中國市場的跳板?台灣如果真的害怕在區域經濟整合中被邊緣化,需要提出更能說服人的新論述了。
美國智庫哈德遜中心十三日就美台經貿關係舉行了一場座談會,台北駐美經濟組官員代表馬政府提出報告,說明台灣在區域經濟整合中被邊緣化的後果,是台灣對美出口的快速下降,例如台灣對美出口佔全部出口比例,從1989年的36%降到2012年的10%。
這份代表台灣政府觀點的報告反映了決策階層和企業界的焦慮,但當多數國家都已直接進入中國投資和貿易,又積極簽署了雙邊和多邊自由貿易協定後,如果台灣還想以進入中國的跳板當誘因說服其他國家支持台灣加入TPP,就像是用二十世紀的語言進行二十一世紀的談判,讓人不知今夕是何夕。
台灣一直拿韓國當對手,準備加入TPP也以美韓的自由貿易協定為範本,但韓國自從決定加入TPP之後,已經劍及履及,韓國的貿易副部長十三日就在華府和代理的副貿易代表卡特洽談加入TPP的具體細節。
反觀台灣,朝野都說支持貿易自由化,都承認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有急迫性,但至今只看到朝野顧選舉、爭提名,能夠得到兩黨共識的自由化時程表和策略在哪裡?何況有了政策還需要與立法院以及台灣社會對話,確定台灣民眾願意為了經貿的自由化付出代價。這些才是華府聽眾聽得懂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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