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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6

二戰中國勞工擬在中國向日企提起集體訴訟○共同社(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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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不承認國際條約,這次小中華(韓)的手腳快過大中華。
司法部門的合理判斷是,基於國際條約而駁回。
但,實務上,很難!

二戰中國勞工擬在中國向日企提起集體訴訟共同社2014.01.16http://tchina.kyodonews.jp/news/2014/01/67321.html
  【共同社116日電】據多名消息人士透露,圍繞日中戰爭時日本企業強擄中國勞工一事,受害勞工及其家屬向日企索賠及要求道歉的集體訴訟正在中國國內醞釀。訴訟對象為三菱材料等數家公司,最終可能發展至以20家日企為對象的大規模訴訟。
  圍繞強擄勞工一事,雖然日本法院已判定受害者一方敗訴,但中國國內迄今尚未正式提起訴訟。如果中國法院繼韓國之後勒令日企賠償,那麼日本與鄰國的關係將進一步陷入困境。
  三菱材料公司公關和投資者關係部門對此表示沒有國家出面不可能解決,當遭到起訴時將採取適當的措施
  據消息人士透露,中方計劃在北京市山東、河北兩省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1)承認強擄事實並道歉;(2)向所有受害者做出賠償;(3)在日本國內建立紀念碑。中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律師們在策劃這起訴訟,中國社科院和北京大學的學者等也參與其中。
  該集體訴訟參考韓國法院接連勒令日企對二戰時期被強迫勞動的韓國人做出賠償的先例,鑑於圍繞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問題的對立和靖國神社參拜問題引起日中關係惡化,中方相關動作迅速趨於活躍。
  針對三菱材料公司,中國國內已成立統一談判團,要求通過包括日本律師在內的統一代理人團就全面解決展開談判。日本外務省報告等資料顯示,被強擄的中國人中僅該公司就涉及3700
  日中兩國19729月簽訂聯合聲明實現邦交正常化,聲明中稱中國政府放棄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中國被強擄的勞工和隨軍慰安婦等受害者以擁有個人索賠權為由,接連在日本提起訴訟,但日本最高法院於2007年裁定個人索賠權已在聯合聲明中被放棄,中國原告最終敗訴。(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
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田中角榮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邀請,於1972925日至930日訪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陪同田中角榮總理大臣的有大平正芳外務大臣、二階堂進內閣官房長官以及其他政府官員。
  毛澤東主席于927日會見了田中角榮總理大臣。雙方進行了認真、友好的談話。
  周恩來總理、姬鵬飛外交部長和田中角榮總理大臣、大平正芳外務大臣,始終在友好氣氛中,以中日兩國邦交正常化問題為中心,就兩國間的各項問題,以及雙方關心的其他問題,認真、坦率地交換了意見,同意發表兩國政府的下述聯合聲明:
  中日兩國是一衣帶水的鄰邦,有著悠久的傳統友好的歷史。兩國人民切望結束迄今存在於兩國間的不正常狀態。戰爭狀態的結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兩國人民這種願望的實現,將揭開兩國關係史上新的一頁。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提出的復交三原則的立場上,謀求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這一見解。中國方面對此表示歡迎。
  中日兩國儘管社會制度不同,應該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關係。兩國邦交正常化,發展兩國的睦鄰友好關係,是符合兩國人民利益的,也是對緩和亞洲緊張局勢和維護世界和平的貢獻。
  ()自本聲明公佈之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之間迄今為止的不正常狀態宣告結束。
  ()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決定自1972929日起建立外交關係。兩國政府決定,按照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在各自的首都為對方大使館的建立和履行職務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並儘快互換大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5.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s of China declares that in the interest of the friendship between the Chinese and the Japanese peoples, it renounces its demand for war reparation from Japan.  5 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は、中日両国国民の友好のために、日本国に対する戦争賠償の請求を放棄することを宣言す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各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兩國間持久的和平友好關係。
  根據上述原則和聯合國憲章的原則,兩國政府確認,在相互關係中,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
  ()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針對第三國的。兩國任何一方都不應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謀求霸權,每一方都反對任何其他國家或國家集團建立這種霸權的努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為了鞏固和發展兩國間的和平友好關係,同意進行以締結和平友好條約為目的的談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為進一步發展兩國間的關係和擴大人員往來,根據需要並考慮到已有的民間協定,同意進行以締結貿易、航海、航空、漁業等協定為目的的談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 日 本 國
  國務院總理   內閣總理大臣
  周恩來     田中角榮
  (簽字)     (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 日 本 國
  外交部長    外務大臣
  姬鵬飛     大平正芳
  (簽字)     (簽字)
    1972929日於北京


6 則留言:

  1. 日方是在隨意擴大解釋《中日聯合聲明》中關於戰爭賠償問題的文意,聲明文字表達得很清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中方放棄的只是中國政府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請求權,絲毫沒有涉及到中國國民對日本的索賠權問題。

    根據記載,當初日本方面在起草聯合聲明草案過程中,提出過中方“不對日本國提出與兩國間戰爭相關的任何賠償要求”的修正意見,但當即被中方否定了,才形成了現在的條文。日本最高法院的裁決,是對《中日聯合聲明》的曲解和篡改,是對國際公法的褻瀆,也是對二戰受害者的再次蔑視和傷害。

    這件事無可辯駁的再次證明了日本是個不知反省,慣於撒謊和抵賴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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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記載」,麻煩指明何種記載?
      假使政府對外簽訂和平條約之「放棄賠償權利」僅止於政府而不包括國民(自然人、法人等),「法的安定性」將完全喪失。和平條約也無意義。

      實際上,中國政府也無權接收日本人民在中國的私有財產,因為那是國民(自然人與法人)所有。

      「這件事無可辯駁的再次證明了xxxx是個不知反省,慣於撒謊和抵賴的民族。」不是變成贅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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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據三個代表內所言,要求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那麼請問:中國共產黨都放棄索賠了,人民怎有資格去跟日本要賠償呢?應該是由中國共產黨提起賠償要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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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嘿,這個觀點也很棒。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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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毫無常識的說法,執政黨和執政政權是一回事麽?中日聯合聲明是日本和中共簽的麽?

    關於「放棄賠償權利」不包括國民,「法的安定性」將完全喪失的說法也值得商榷,在戰爭結束後,「法的安定性」應該體現在侵略國深刻反省,歷史罪惡得到清算,受害者得到物質和精神的補償,只要做到這些,「法的安定性」就能得以實現。德國戰後砸鍋賣鐵進行了補償,並沒有人「放棄賠償權利」,德國「法的安定性」喪失了嗎?為什麽在日本那裏,在一些國家放棄戰爭賠償的情況下,受害者個人要求賠償會這麽困難呢?難道日本人不該感念相關國家政府的大度,同時儘量滿足一些受害者個人的賠償要求嗎?

    其實,研究日本戰爭賠償的文章很多,許多文章都值得一看,比如:

    從國際法看日本國侵華戰爭的民間賠償問題
    http://www.japanlawinfo.sdu.edu.cn/html/guojifa/20071201/121.html

    從國際法看日本國侵華戰爭的民間賠償問題
    http://www.japanlawinfo.sdu.edu.cn/html/guojifa/20071201/121.html

    日本戰後半個多世紀了仍然得不到鄰國的原諒,根本原因就在不能正視二戰的侵略歷史,你能設想,德國人會去參拜希特勒的靈位嗎?你能設想,紐倫堡法庭上的戰犯,其後代今天能成為國家領導人嗎?,德國人把5月8日投降日當作‘解放日’來紀念,日本卻用“終戰日”這種叫法掩飾自己的戰敗投降,兩種態度,涇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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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日联合声明》“放弃战争赔偿要求”放弃了什么?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125/16/4310958_181812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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