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防部在11月23日片面建立大面積的「東海防空識別區」,並要求行經該空域的各國民航班機要向中國外交部或民航局提交飛航計劃書、無線頻率與應答機資料等。馬政府聞訊立即乖乖照辦,民航局並發佈消息是「依據國際民航組織第二號附約」[1] 而「轉送予相關單位」。
實際上,第二號附約僅提及民航機要提交飛行計劃給「提供飛航服務的適當機關」(the appropriate
ATS authority)。就飛經那霸與福岡區管中心 (ACC) 的班機而言,難道中國外交部、民航局,甚至於上海飛航情報區是該區域「提供飛航服務的適當機關」嗎?更別說,發佈命令的是解放軍(國防部)呢!
「飛航情報區」 (FIR) 是國際民航組織依據〈芝加哥民航公約〉在全世界劃分區域以提供各國民航班機航空管制、飛航情報、救難等服務[2]。其管理機構為「國際民航組織」,屬於聯合國專門機構之一。對各「飛航情報區」而言,航管的適當機關至少是區管中心、飛航情報區或各民航局。而防空識別區 (ADIZ) 則是各國軍方依據本國國防所需,所劃設的防空縱深區域。劃設的要點是不得侵害鄰國的相對權益與國際管理秩序。FIR與ADIZ兩者各有所司,雖密切相關卻不能混用。
今天,解放軍出面在東海上劃設面積超越「上海飛航情報區」甚多且凌駕仁川、福岡、那霸等區管中心職權的防空識別區,還命令各國民航班機交出飛航資訊。解放軍此舉已經侵犯了聯合國專門機構的職權與各國主權。未來更將發生上海與那霸、福岡的航管競合讓駕駛員無所適從徒增飛航風險。東亞各國與國際民航組織豈能裝瞎矇混?
各國的反彈理所當然,因為中國(尤其是解放軍)無此權力片面改變國際民航管理體制。問題是,馬政府的民航局卻遵命照辦,殊可怪也。難道今年9月中華台北「有意義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的背後有不為人知的密約或「了解備忘錄」?或於其中將台北飛航情報區實質降級為區管中心,附屬於上海飛航情報區嗎?
馬喜歡搞密室是一回事,但民航局將資料一交,是否包括交出來往台北飛航情報區的外國民航班機資料?
台派應該研擬,控告"馬"政府外患罪。衍生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中華民國之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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