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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日防衛大臣:中國公用船進入釣島水域不屬於“非常事態”◎法廣(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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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航行自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認為,包括軍艦在內的所有船隻享有「領海的無害通行」,以及國際海峽等的「過境通行」。
中國政府在尖閣玩的就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權利縫隙或灰色地帶,雖然北京簽署了卻不太遵守。
這是小鼻子小眼睛。

日防衛大臣:中國公用船進入釣島水域不屬於非常事態法廣(2013.10.29
用船在沖繩縣尖閣諸島水域頻繁進行領海侵犯之事應該屬於一種既不是純然的平常狀態,也不屬於日本稱為有事非常事態。小野寺是在回答記者有關日本將要設置的日本版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是否會把中國公用船進入釣魚島水域12海裡以內定義為灰色區域時做上述發言的。
小野寺五典說:這種情況應該定義為既不屬於平常狀態,也不屬於有事灰色區域,而將要設置的日本版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也將對這一灰色區域進行討論。
《國家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案》已於昨天午前在眾議院國家安全保障特別委員會進入實質性審議階段,也討論了如何應對中國公務船進入釣魚島水域等問題。
在日本,一般把戰爭和事變等非常事態稱為有事,而灰色區域常指處於合法與非法,合適與不合適之間的事物。
小野寺這番話的根據可能來自國際法上的海洋自由的原則,根據國際法,即使中國公用船隻進入日本自認的領海內,只要不是軍艦、不從事捕撈活動,日本方面就不能強制性排除。而按照芝加哥條約公用飛機進入他國領空時,需要得到該國的允許,在不經允許時進入該國領空,被列為取締物件。因此當記者問及中國轟炸機連續三天飛越沖繩本島與宮古島上空時小野寺說:這是非常異常的事情,要切實地做好早期警戒,使其不至於對於我國發生影響。但他也說中國軍機沒有飛越日本的領海、領空,並不違反國際法



2 則留言:

  1. 唉,玩文字啦,說穿了,不敢動手打架,只好自找樓梯下。

    就算有新法規來圈定目前的灰色,一旦再有新事件,還是繼續有詮釋灰色內的灰色的空間啦。

    也因為如此這般,一旦耍爛誣賴的痞子槓上紳士,鐵定永遠佔上風的。要不,怎樣?要打核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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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合邏輯,中國認為是自家的領土起碼是爭議領土才去玩的,而非什麽「權利縫隙或灰色地帶」,更非什麽「簽署了卻不太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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