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It seems some in the report are the imagination of the journalist.
1. No state extradites any person who holds its own citizenship to other country. There will be no such a scenario as the journalist writes.
2. Neither ROC nor Taiwan is a state that they have no status to conclude a Treaty with a state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All 36 “agreements” have been signed since 1979 between “Taiwan” and “USA” is in fact carried out by TERCO and AIT, pretty much like the things MYJ is doing now with Beijing... But something different there...
看起來,一些報導文字是記者的引伸。
由於引渡的原則是不引渡「本國國民」,因此對於有美國籍的人,美國是不會引渡出去的。
ROC代表中國,中國才是「主權國家」,ROC只是「政府」,因此並不存在美國與ROC的「條約」。頂多是「協定」。而在1979年之後台灣與美國的關係中,簽署協定的,不是美國與ROC,美國也不是台灣,是美國在台協會(AIT)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
像極了「兩會」,但又「不像」~
美:正在審查引渡協議 ■聯合(2009.05.28)
馬英九總統過境洛杉磯時,再度向美國提出簽署引渡協定與免簽證的要求。美國國務院27日表示,免簽證目前無進度,但已了解台灣有興趣簽引渡協定,相關部門也開始審查這項要求。
美國國務院願意公開證實,正在審查台灣要求與美國簽署引渡協定,顯示此議雖還在初始階段,但已有些進展。
不過,一位熟悉引渡法律的人士說,未來台美之間就算簽署引渡協定,如果協定內容沒有討論周全,也無法引渡目前在美國的王又曾、黃芳彥及朱婉清等遭台灣通緝人士。
這位人士表示,即使根據中華民國的引渡法規定,外國請求引渡時,都必須出具該國法院的拘票與起訴書或有罪判決書,但目前滯留美國的黃芳彥、王又曾等人,甚至都還未被檢察官起訴,連有沒有罪都無法確定,「要如何讓美國同意引渡?」
馬總統曾在不同場合,數度表達台灣希望與美國簽署包括自由貿易協定、引渡協定與免簽證等三項協定,此次過境洛杉磯又向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提出台美應簽署引渡與免簽證協定,但當時薄瑞光並無回應。
美國國務院官員在回答本報記者詢問時表示,有關免簽證的部分,美國的法律都已明示,因此目前並無進一步的進度。
至於引渡協定,國務院官員首度表示,美國了解台灣有興趣透過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協商一項引渡協定,「這件事目前正在審查中(This matter is under review.)。」
至於「審查中」,是否表示美國正在考慮與台灣簽署引渡協定的可能性?國務院官員說「是」,並表示美國與台灣透過既存的「司法互助協定」,一直合作分享相關資訊。
一位台灣駐美資深官員說,美台一直在討論引渡協定,但因美國政府認為引渡事涉兩個主權國家,必須要用「條約」 (treaty) 的方式,對沒邦交的台灣,只可能用協定 (agreement) 的方式處理;但此案複雜,雙方目前對過程都十分低調。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931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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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台協會 (AIT) 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TECRO)所訂立之協定選輯 ■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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