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教會的「教皇」是誰:主教、還是英國君主?
英格蘭教會沒有「教皇」(Pope),因為其成立即拒絕羅馬教皇的權威(自1534年《至尊法案》起)。相反:
- 英國君主(目前為查爾斯三世)是教會的最高總督(Supreme Governor),這是象徵性與憲法性角色。君主負責維護教會的憲章、任命主教(經首相建議),並在加冕禮中宣誓保護教會,但不干涉神學或日常運作。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I)將「最高領袖」(Supreme
Head)改為「最高總督」,以避免僭越基督為教會元首的聖經原則(以弗所書5:23)。
- 主教(尤其是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是精神領袖,負責教義詮釋、禮儀指導及全球聖公會(Anglican
Communion)的象徵性首腦。目前(2025年10月)坎特伯雷大主教職位空缺,自2025年1月Justin
Welby辭職後。主教們組成上議院「靈職貴族」(Lords Spiritual),影響國會立法。總之,君主是世俗總督,主教是精神領袖,無單一「教皇」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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