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
與一般政治人物高喊「政治迫害」,然後仍舊靜靜的接受體制與程序的處理與攻防不同,柯文哲一開始表現得很奇特:對於司法呈現一副凌駕體制的氣勢,除任意解釋法規外,必要時甚至否定體制。
能展現此異類態度的人,若非生活在體制管轄(台灣社會)之外,就是獲得體制外的保證,自己是位於體制之上的那一位。前者顯然不是事實,後者我們要問:會是誰?
而一個收押禁見的嫌疑人,可以天天更新FB,談個案,發佈匪夷所思的法律觀點,與片面的事實,這樣佔盡法律便宜的人,卻說自己被司法打壓?
柯文哲臉書「帶輿論、擾審判」建延押 …北檢:絕無僅有的壓迫司法手段 三立 20250716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15日下午訊問後,認為柯有延長羈押的必要,同說明原因,指出受到柯文哲與相關人士干擾,柯以個人名義經營的臉書,幾乎天天貼文試圖勾串證人,開庭前、後都對證人施壓,把證人說詞做成圖卡加以批評、攻擊。
檢察官陳思荔說,本案證人遭柯文哲與相關人士干擾,柯以個人名義經營的臉書,押期中幾乎天天貼文試圖勾串;開庭前、後都對證人施壓,把證人說詞做成圖卡加以批評、攻擊,證詞對自己有利的大肆宣揚,不利的隱匿不提,認為柯挑戰司法公信力,且法庭中的攻防不代表能在法庭外斷章取義、帶動輿論影響司法判斷「這是史上絕無僅有的壓迫司法手段」。
她說,先前證人林欽榮、林洲民、朱亞虎的證詞,被柯的友方進行政治操作,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作證時,更在庭外被支持者羞辱,另有政治人物宣稱聽過京華城案的偵查錄音檔案,再公開播放偽造、變造過的檔案,藉以壓迫法官審判,建議柯再羈押禁見。
陳思荔也表示,都委會幕僚胡方瓊法庭作證指廉政官對她說「大姐,筆錄不是公文,不用一字一字檢查」,檢方後來調閱錄音檔發現,廉政官沒有說這句話,且語氣平和、態度客氣,胡方瓊審理時證詞會轉變,與同案證人被批評、攻擊的壓力有關。
此外,主任檢察官林俊廷也表示,柯文哲將案子作政治操作,但圖利、收賄是法律案件,檢察官與柯文哲關心的並不相關;都市計畫法1973年制法,幾十年之間難道其他人想不出來用此方式取得容積獎勵嗎?更指出,京華城弊案由誰負責?柯曾表示不知道陳情案,卻和民眾黨立院黨團發言人陳智菡說「案子彭振聲要負責」,增加容積率有幾百億利益,難道不是常識可理解的嗎?
林俊廷說,扣案證物隨身碟內的「小沈/1500」是柯自己記錄,記錄中的其他數字金額皆屬實。雖說,柯文哲至今對於「1500」未提出任何說明,京華城開工剪綵的下個月1500萬元進帳,210萬元政治獻金也與陳情案時間重疊,直言「公務員不應一邊幫忙、一邊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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