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25-02-08

憲法解釋與憲法裁判,兩者有何不同?

【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高院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中央社 20250208

20250207
114年審裁字第154

Q:在台灣,憲法解釋與憲法裁判,都是大法官的執掌?兩者有何不同?

ChatGPT 說:

在台灣,「憲法解釋」(釋憲)**「憲法裁判」(如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政黨違憲解散等)確實都屬於司法院大法官**的職權範圍,但兩者的性質、程序與適用範圍有所不同。


一、憲法解釋(釋憲)

1. 定義

釋憲指的是大法官對於憲法條文的適用或疑義進行解釋,確保憲法的最高效力統一適用

2. 申請憲法解釋(釋憲)的主體

根據《憲法訴訟法》,可以申請憲法解釋的主體包括:

  • 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職權有爭議時)
  • 法院審理案件時,認為法令可能違憲)
  • 個案當事人(案件最終裁判後,認為法律或裁判違憲,可申請憲法訴訟
  • 立法院(對於法律是否違憲存有爭議)

3. 常見情形

  • 法律或命令是否符合憲法
  • 政府機關職權劃分爭議
  • 憲法適用上的不確定性

4. 法律效果

  • 具有普遍拘束力(一經解釋,所有案件都應遵守)
  • 若認定法律或命令違憲,則:
    • 可立即失效
    • 可能給予一定時間後失效(如一年內修法)

二、憲法裁判

憲法裁判涵蓋具體憲法爭議的審理,針對特定案件進行違憲審查。主要類型如下:

1. 法律或命令的統一解釋

  • 針對不同法院對同一法律條文適用上產生歧異時,由大法官做出統一解釋。
  • 與釋憲不同,這主要針對法律適用的統一性,不一定涉及違憲問題。

2. 政黨違憲解散

  • 若政黨以危害民主憲政的方式運作,可以由大法官裁定該政黨違憲並予以解散。
  • 例如:違反民主原則、威脅國家安全等。

3. 憲法訴訟(違憲審查)

  • 個案當事人若認為某法律或裁判違憲,可在最終裁判確定後,提起憲法訴訟。
  • 大法官可審查該法律或裁判是否違憲。

三、主要區別

項目

憲法解釋(釋憲)

憲法裁判

性質

憲法條文的解釋與適用

具體案件的違憲審查

對象

抽象法律、命令、憲法條文

個案、政黨違憲、法律適用統一

申請主體

政府機關、法院、立法院、個案當事人

個案當事人、政黨、法院

效果

具有普遍拘束力

針對個案判決或特定對象


四、總結

  • 憲法解釋(釋憲):大法官針對憲法條文、法律或命令的適用疑義進行解釋,確保法律符合憲法,並具有普遍效力。
  • 憲法裁判:則是大法官在特定案件中做出的違憲審查,如個案當事人提出的違憲訴訟、政黨違憲解散、法律適用的統一解釋等。

雖然兩者都由大法官負責,但憲法解釋(釋憲)偏向抽象、一般適用的解釋,而憲法裁判則處理具體個案或特定問題,是不同的概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