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農業部(中央畜產會)很奇怪,可以讓人在角落賺黑心錢,卻毫不以為意。
公糧稻米三年後由農糧署公告承辦標售飼料工廠、中央畜產會作為飼料米的作業,並由農糧署各區「分署」與得標者簽約。農糧署「分署」委託轄內農會搗碎後,給飼料廠(標售)與中央畜產會(撥售)。
農糧署對飼料廠、飼養戶、農會,有用途限制之規定。分署可對飼料廠違規,依合約處理;對飼養戶違規,由中央畜產會處理;分署可對農會違規「移送法辦並終止合約」等。
原規定其實有罰則(不是罰錢),但現在不要求搗碎了但加上罰錢,業者擔心「若遭不當運用恐讓良質米規範崩盤」。
我們要問:原本窒礙難行的部份是什麼?政策轉變的重點是什麼?
假使要管理混充現象訂底價消除價差即可,所謂「業者進出料需全程錄影」是騙人,表示進出是全米。在農會全程錄影又怎樣?誰知道是否有不搗碎不錄影的?
飼料米不搗碎 業界憂混入食用米 聯合
20231120
我國公糧稻穀庫存三年後若未售出,可轉成飼料米標售。過去,農業部農糧署標售轉作飼料的過期庫存米,會要求業者將米搗碎,以避免流入市面,但農糧署今年起在買賣合約中允許廠商購買飼料米時可以「不搗碎」。業界擔心飼料米流入一般食用市場,造成米糧市場風險。
飼料大廠卜蜂今年六月跟農糧署標購一百多噸過期米做飼料,但因卜蜂台中廠地狹路小,一天內卸料不及,因此將公糧米存放廠外暫存,遭農糧署重罰一點零九億元,卜蜂提出訴願,外界才知悉原來業者標購過期米轉成飼料米已不強制要求搗碎,引起米糧界譁然。
不具名的米糧業者表示,飼料工廠設有搗碎設備,正常的米廠通常會嚴格分開飼料米與一般米,不會讓飼料米進入廠內;搗碎的飼料米會有專人驗收搗碎程度,不得再以食用米販售,但過去即使規定要搗碎都曾發生遭侵占、轉售等爭議與犯罪行為,若現在可不用搗碎,「灰色地帶就更多了」。
該業者指出,卅公斤裝的業務用大包裝米的價格約一千兩百元,大多賣給團膳便當店、小吃餐飲市場,若加入來源較不明的原料,售價可能約一千元,飼料米若不搗碎,恐讓過去長年推動的良質米規範瞬間崩盤,仍是消費者受害。
中華民國稻米協進會理事長黃麗琴說,飼料米不碾碎,對有品牌、珍惜商譽的市售小包裝米威脅不大,較易流入大包裝業務用米。她說,公糧轉成飼料米前已放三年,雖黃化嚴重,但沒搗碎的米跟一般米外觀差不多,吃起來比較硬也沒有香氣和口感,但對不需要用到等級較高的部分團膳、白飯吃到飽的業者而言,仍有市場。
中興大學農藝學系兼任教授陳宗禮說,過去打碎飼料米可以過篩,顆粒大的做米血,也可以加工,或可做調製米,混和不同米去增加口感,一般人根本吃不出來新舊米差別,若完全不搗碎,易被移作他用。
有業者即說,飼料米保存良好,民眾吃到後的食安問題雖較小,但飼料米每公斤標售八到十元,一般白米最糟等級也要廿多元,低價飼料米混入一般米,消費者根本不知道來源也不知道品質。
農糧署表示,農業部「辦理稻米撥作飼料作業要點」中雖要求公糧米應以搗碎米型態標售,但因飼料業者多次希望標售整粒米以方便做成適用不同品種的家畜禽所需的不同規格飼料,因此才在買賣合約中加入一至五倍的懲罰性賠償等嚴格條件,放寬讓原料廠購買時不搗碎,並嚴格把關。
農糧署:多重把關 增訂最重5倍懲罰
聯合 20231120
過期公糧稻米撥作飼料不強制要求搗碎,米糧界憂心若遭不當運用恐讓良質米規範崩盤,影響國內白米市場。農業部農糧署表示,購過標售合約嚴格把關,訂定的懲罰措施及監管規定,也會全程錄音錄影、定時抽檢,若有業者鋌而走險讓飼料米流進市面,將依合約處以一到五倍的懲罰性賠償,甚至需負擔相關刑責。
農糧署副署長蘇茂祥說,糧食管理法規定,要維持三個月安全存糧約卅八萬公噸糙米,放三年後則標售作為飼料米,目前正常一個月標售一萬公噸。
蘇茂祥表示,飼料業者為將飼料米做成不同規格的飼料以因應不同需求,要求標售整粒米,政府考量能節省搗碎經費,因此同意。
目前約三成業者申購搗碎,七成業者申購不搗碎,農糧署針對不搗碎業者,採取更嚴格的監管措施及違約處分。
蘇茂祥說,農糧署原本的標售合約沒有懲罰性條款,但因提供整粒米、風險較高,因此針對申購不搗碎的業者,設定採購金額一到五倍懲罰性罰款的條款。
此外,業者進出料需全程錄影,農糧署安排定時抽檢,並設定多項檢核把關機制、提高最低申購門檻等方式把關。
中華民國米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榮福則說,業者申購整粒米,事後再依需求自行搗碎處理,政府可省加工費、運銷費用,政府的防弊措施也可防止飼料米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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