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The
phenomenon of political figures' plagiarism in their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to upgrade their academic backgrounds get into a hot issue in Taiwan
lately. After further examination by the
Research Ethics Board in the universities, some have been deprived of their
master's degrees, while one lost his Ph.D.
Chinese society places a high value on academic certificates.
People evaluate those who have higher certificates higher than those who do
not. It is a corrupt custom that
originated from Confucianism, or more precisely from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which has existed in East Asia or Kanji sphere for almost two
millenniums. Compared to Taiwan, Japan
is less severe than Taiwan, while Korea is stern. That is a lucky part for us.
學歷不等於能力,這觀點是真的。但是,今天的議題是:抄襲的學歷,而非學歷。所以,問題變成:抄襲的學歷是否等於能力?
抄襲的學歷,當然也不等於能力。但抄襲取得學歷者的操守(屬於貪小便宜、偷雞摸狗之類),未來一定有問題,所以值得現在懷疑。
要分析到此層次,我們看這議題才不會被政客誤導。
法律論文誠信原則 警鐘長鳴
劉宗榮@聯合 20221206
最近期間連續發生因博士論文、碩士論文被學倫會判定抄襲,而撤銷學位事件。根本原因,就是社會誠信觀念的淡薄。誠信既失,價值動搖,法律的訂定不論如何縝密,法律的執行不論如何嚴格,都必然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
這使我想起半個世紀以前,台灣大學法律學系蔡章麟教授,在徐州路法學院第十六教室講授民法債編各論的情節,蓄著短短的白色鬍鬚,操著不流暢的國語,鏗鏘有力地發出「誠信原則,帝王條款,君臨法域,警鐘長鳴」的金句。
當時台大法律研究所入學考試,民事訴訟法是必考科目,由蔡章麟教授一人命題,他也不怕考生猜題,每年照例必考誠實信用原則,所不同的,只是題目內容稍微調整而已。今年考「試申論誠實信用原則在民法債編的適用」,明年考「請說明誠實信用原則在民事訴訟法的作用」,後年考「誠實信用原則在行政法上的適用」…幾乎所有考生都猜到,一定會考誠信原則,只是不知道要考的究竟是那個領域的誠信原則。
不少學生內心不免糾結,為什麽老是考誠信原則?我也有所不解,但是長年的教學研究,對法律累積的經驗及心得,深刻體認到立法、執法,存乎一心,唯有誠信而已,也逐漸能夠體會蔡章麟教授要把誠實信用原則列為必考,希望將誠信原則打入法律人心靈的深意。
蔡章麟教授,在日據時期,是極少數例外可以到日本攻讀法律,而且在日本本土擔任法官、庭長的台灣人,面目嚴肅而心地仁慈,在當時台灣法學界,享有最崇高的地位,是政府遷台之後補提的第一任司法院大法官。
最近社會有一種似是而非的論調—學歷不等於能力—目的在為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的人尋求開脫。但是,一個不守誠信而很有能力的人,面善實惡,其可能帶給的危害,有時超過一個平凡人。同樣一個人,同樣一顆腦袋,在論文的莊嚴課題上,若可以抄襲造假,當他(她)擔任公職,可能成為負責盡職,信守承諾的政治人物嗎?現在社會上受過蔡教授教導的人不多了,但是他的金句法律人要謹記於心:「誠信原則,帝王條款,君臨法域,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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