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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隔離不違憲,並非隔離「不得投票」不違憲

【縛雞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中選會、指揮中心、衛福部亂講一通!

德國之聲:在德國,很早就不把感染人數作為唯一指標,而是考慮重症率、住院率、醫療資源有無擠兌等因素。
金冬雁教授:本來就應該把重點放在這些方面,確診數其實沒有意義了。但他們不習慣,他們就想看到沒有確診,沒有確診就覺得很好,就很高興。那為什麼流感他們不管呢?

確診者應隔離是否違憲是釋字第690號的主旨,但確診者可否禁止投票?是另外一件事情。特別是有變通辦法達到維護人民權益的目的
它不僅攸關選民權益,更可能攸關選舉結果。
此事應為中選會管轄(根據指揮中心),不是指揮中心管轄,也不是衛福部。「高級黑」部長的確是高級黑。

11/26選舉確診者不能出門投票遭疑違憲 司法院:須成案由憲法法庭判決    Yahoo 20221121

九合一選舉26日投票,有立委認為確診者及隔離者當天不能出門投票,有違憲疑慮,更指是中選會沒收投票權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日前指出,大法官690號解釋認定這樣沒有違憲之嫌。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今天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曾銘宗問林輝煌,人民的投票權是憲法明文規定,26日就要投票了,中選會跟疫情指揮中心說確診者不能投票,沒收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是否違反釋字第690號解釋。林輝煌答詢說,司法院是司法行政機關,不適合就即將形成的爭議表示意見。

曾銘宗指出,釋字第690號解釋強調強制隔離沒有違反憲法,但並無提到確診者不能投票、沒收投票權沒有違憲。林輝煌表示,確診者不能投票是否違憲,必須先成為個案,再由憲法法庭判決,司法院不適合表示意見。

曾銘宗再詢問若發生確診者無法投票後,民眾該如何確保權益、尋求救濟。林輝煌答覆,可先經過訴願、行政訴訟,最終判決確定後,若仍不利當事人,則可聲請釋憲。至於是否會造成選舉無效或更大的衝擊,林輝煌表示,不清楚到時候具體形成的個案形式為何,司法院不敢預測。 

釋字第690

解釋爭點  91.1.30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所定「必要之處置」包含強制隔離在內,違憲?

解釋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於受強制隔離處置時,人身自由即遭受剝奪,為使其受隔離之期間能合理而不過長,仍宜明確規範強制隔離應有合理之最長期限,及決定施行強制隔離處置相關之組織、程序等辦法以資依循,並建立受隔離者或其親屬不服得及時請求法院救濟,暨對前述受強制隔離者予以合理補償之機制,相關機關宜儘速通盤檢討傳染病防治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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