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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賠學費賺執照?

【縛雞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通論,公費念醫,賠錢就無義務,但可擁有醫師資格。雖然一定合法,但聽起來就怪怪的
這樣看:學費=學識行醫=執照。這樣看,賠錢不行醫仍是賺到,可以賺到一個醫師資格(醫師證書)WIKI的敘述怪怪的:假使已經是擁有醫師執照,為何要讀公醫、考公醫?[1]。看報導,指的是去取得公衛醫師資格嗎?似乎不是這樣?
1975
年實施的公費念醫與軍校公費不同,除飛行員外,一般軍校生成本比較低人數眾多,不會成為議題。但醫師是擠破頭行業,公費醫學生當然一定要考試,相對於聯考較為簡單。因此,設置公醫要行醫是一種成套的規矩,不能分割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台灣醫師人力患不均不患寡維護醫療品質必須總量管制切勿貿然增加醫學系或公費生」,意思是偏鄉行醫才是重點。所以,你們怎會支持陳其邁不去偏鄉而選擇賠錢?(但對公衛有貢獻,是另外一回事)只能說,合法但怪怪的~~
個論,假使要從政,年輕時就請走正道,不偷雞摸狗,特別是高唱「抗中保台」閃兵族、替代役族、或偷偷擁有外國綠卡等,一定會被掀出來~~

陳其邁公費念醫 挨批未盡服務義務    聯合 20221019

國民黨昨舉行記者會表示,高雄市長陳其邁當年申請公費念醫學院,卻未盡六年服務義務,指陳其邁欺世盜名,「連公費生義務都要逃避,這叫做『暖男』嗎?」應把公費還給國家,並向社會及醫界道歉。但陳其邁強調廿多年早已返還公費,競總發言人高閔琳也反嗆國民黨是烏龍爆料。

此外,依現制規定,公費生未盡服務義務,除了要賠公費,醫師證書也會由衛福部保管,外界關心陳其邁雖已賠公費,是否還有醫師執照?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說,醫學系公費生民國八十二年前由教育部主責,之後才轉由衛福部及退輔會主責,因陳其邁是在八十二年前讀醫,依舊制規定就是「錢還完就解除義務。」教育部則說,舊制公費畢業生在服務義務期間,醫師證書會由教育部代為保管,作為履約保證;如公費畢業生未履行服務義務,除須繳回在學公費待遇,其醫師證書會續由教育部保管,但不影響其醫師資格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說,陳其邁一九八四年公費就讀中山醫學院醫學系,依當時衛生署「公費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第九點規定,畢業後服務年數為六年,以保障偏遠地區也可接受醫療服務。但根據當時榜單及陳其邁自己公布的資歷,陳其邁一九九一年畢業後繼續念碩士,並擔任父親陳哲男的辦公室主任,隨後選上立委一路從政至今,根本不可能從事義務服務。

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黃心華還說,陳其邁家境不錯,有必要申請公費排擠其他人的機會嗎?很多公費生畢業後須到偏鄉服務,若陳其邁沒有服務滿一定年限,是否代表陳其邁的醫德、道德跟品德有所不足?

針對藍營質疑「家境富裕占公費名額沒盡義務」,陳其邁說,他一九九一從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通過國考及專技高考及格,順利考取醫師執照。考量當時亟缺公衛醫師,一九九一進入台大醫學院公衛所,一九九三年從台大公衛所畢業。廿多年前已返還醫科公費生學費

陳其邁競總發言人高閔琳也出示過去衛生署公文,指陳其邁早已還完公費款項,且當然有醫師證,國民黨是烏龍爆料,應公開道歉。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則說,醫學公費生設計是強調要服務缺乏醫療資源的偏遠地區,或許法規不違法,但賠錢了事可免除一切責任與義務嗎?這才是需要討論的重點。

 



[1]  陳其邁於兩歲時移居並於高雄市成長,在高雄中學畢業後,取得中山醫學院醫學系學士及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碩士的學位[4]。其後,他曾任長庚醫院內科醫生臺北醫學大學講師。陳其邁高雄中學1983年畢業。根據行政院網站:陳其邁1991年中山醫學院醫學系畢業。1994年台大公衛碩士。(等於1984年考上公費醫:1984年晚一年考上、又1991年晚一年畢業,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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