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在通論上,公費念醫,賠錢就無義務,但可擁有醫師資格。雖然一定合法,但聽起來就怪怪的。
這樣看:學費=學識、行醫=執照。這樣看,賠錢不行醫仍是賺到,可以賺到一個醫師資格(醫師證書)。WIKI的敘述怪怪的:假使已經是擁有醫師執照,為何要讀公醫、考公醫?[1]。看報導,指的是去取得公衛醫師資格嗎?似乎不是這樣?
1975年實施的公費念醫與軍校公費不同,除飛行員外,一般軍校生成本比較低人數眾多,不會成為議題。但醫師是擠破頭行業,公費醫學生當然一定要考試,相對於聯考較為簡單。因此,設置公醫要行醫是一種成套的規矩,不能分割。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台灣醫師人力,患不均不患寡,維護醫療品質,必須總量管制,切勿貿然增加醫學系或公費生」,意思是偏鄉行醫才是重點。所以,你們怎會支持陳其邁不去偏鄉而選擇賠錢?(但對公衛有貢獻,是另外一回事)只能說,合法但怪怪的~~
在個論上,假使要從政,年輕時就請走正道,不偷雞摸狗,特別是高唱「抗中保台」的閃兵族、替代役族、或偷偷擁有外國綠卡等,一定會被掀出來~~
陳其邁公費念醫 挨批未盡服務義務
聯合 20221019
國民黨昨舉行記者會表示,高雄市長陳其邁當年申請公費念醫學院,卻未盡六年服務義務,指陳其邁欺世盜名,「連公費生義務都要逃避,這叫做『暖男』嗎?」應把公費還給國家,並向社會及醫界道歉。但陳其邁強調廿多年早已返還公費,競總發言人高閔琳也反嗆國民黨是烏龍爆料。
此外,依現制規定,公費生未盡服務義務,除了要賠公費,醫師證書也會由衛福部保管,外界關心陳其邁雖已賠公費,是否還有醫師執照?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說,醫學系公費生民國八十二年前由教育部主責,之後才轉由衛福部及退輔會主責,因陳其邁是在八十二年前讀醫,依舊制規定就是「錢還完就解除義務。」教育部則說,舊制公費畢業生在服務義務期間,醫師證書會由教育部代為保管,作為履約保證;如公費畢業生未履行服務義務,除須繳回在學公費待遇,其醫師證書會續由教育部保管,但不影響其醫師資格。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說,陳其邁一九八四年公費就讀中山醫學院醫學系,依當時衛生署「公費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第九點規定,畢業後服務年數為六年,以保障偏遠地區也可接受醫療服務。但根據當時榜單及陳其邁自己公布的資歷,陳其邁一九九一年畢業後繼續念碩士,並擔任父親陳哲男的辦公室主任,隨後選上立委一路從政至今,根本不可能從事義務服務。
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黃心華還說,陳其邁家境不錯,有必要申請公費排擠其他人的機會嗎?很多公費生畢業後須到偏鄉服務,若陳其邁沒有服務滿一定年限,是否代表陳其邁的醫德、道德跟品德有所不足?
針對藍營質疑「家境富裕占公費名額沒盡義務」,陳其邁說,他一九九一從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通過國考及專技高考及格,順利考取醫師執照。考量當時亟缺公衛醫師,一九九一進入台大醫學院公衛所,一九九三年從台大公衛所畢業。廿多年前已返還醫科公費生學費。
陳其邁競總發言人高閔琳也出示過去衛生署公文,指陳其邁早已還完公費款項,且當然有醫師證,國民黨是烏龍爆料,應公開道歉。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則說,醫學公費生設計是強調要服務缺乏醫療資源的偏遠地區,或許法規不違法,但賠錢了事可免除一切責任與義務嗎?這才是需要討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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