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若納管 PTT:等於命令關站 聯合 2022081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訂「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昨天舉行第三場公開說明會,對於法規執行細節,知名平台業者均提出實務上窒礙難行之處,PTT(批踢踢實業坊)代表更直言,「中介法」若真要把非營利組織PTT納管,「那就等於跟命令PTT關站相去不遠。」
NCC八月起一連舉辦三場公開說明會,前兩場針對學者、公協會以及ISP(網際網路連線技術服務供應商)說明中介法草案,昨天則是針對所有知名平台服務供應商,包含LINE、PTT、巴哈姆特、Dcard、Yahoo、樂天、網路家庭、Mobile 01、微軟等知名平台軟體業者,聽取國內知名數位平台對草案的看法。
昨天說明會由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打頭陣,他說,作為原生社群平台,針對言論自由相關規定,業者無所適從。陳建仁並以最近最熱門的論文門事件為例,有人張貼某參選人論文涉及抄襲,平台若是看到貼文,究竟要不要刪文,這可能涉及誹謗,但如果又有另一人表達這個抄襲貼文有誤,到底該不該刪?
陳建仁說,平台要到哪裡去找相關人才來對所有貼文進行判斷,「對難以判斷的檢舉案,我只能選擇一律刪除,以求免責,這對於言論自由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眾多業者之中,相對於其他數位平台都以營利為目的,鄉民最多的PTT則是非營利組織,針對中介法是否該納管PTT?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說,PTT作為非營利組織,究竟是否被納管,從目前的法條來看並不清楚,尤其,PTT目前使用人數距離二三○萬人還有一段距離,草案要求大的商業平台應該要負擔特別義務,現在的PTT根本做不到,如果中介法一定要將資源稀少的PTT納管,「那就等於跟命令PTT關站相去不遠。」
針對PTT疑慮,NCC綜合規劃處科長劉佳琪指出,草案並未特別考慮是否為營利性質,歐盟規範方向是「線上守門人」,因守門人接受各方資訊、傳遞給更多人,當然會有一定社會問責。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則說,技術上做不到的也不可強人所難,中介法是參考歐盟規範,但其他國家法令也不能直接移植,NCC會根據業者看法,持續調整中介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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