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論】
「密」這種等級,是規定在「內部手冊」中,不是「法律」中,屬於三不管。
因為法律無規定,行政機關愛麼「密」就怎麼「密」。
才會造成:立法委員可以查看潛艦預算金額等詳細資料,卻無法看到疫苗價格。疫苗價格,比國安更國安。
按照常識:一定有鬼!
〈國家機密保護法〉—法律,有罰則,時間到要解密,司法追訴
第 4 條
國家機密等級區分如下:
一、絕對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
二、極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之事項。
三、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
〈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手冊不是法律,時間到,無「必要解密」之規定
五十、國家機密文書區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列為「密」等級。不同等級之機密文書合併使用或處理時,以其中最高之等級為機密等級。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法律,講到機密文件(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卻無關「密」
第 50 條
立法院所調取之文件,限由各該調閱委員會、調閱專案小組之委員或院長指派之專業人員親自查閱之。
前項查閱人員,對機密文件不得抄錄、攝影、影印、誦讀、錄音或為其他複製行為,亦不得將文件攜離查閱場所。
https://www.hi-on.org/article-single.php?At=61&An=199542
回覆刪除上述網址可供參考
蔣萬安,是否為草包?可能是,可能不是,
回覆刪除但這確實是選舉語言。
所謂圖卡仍是「話講一半」,意在誤導
1. 召集人可以調閱資料:
可以啊,但看到的是六行塗三行的塗黑資料,價格更是塗黑。
比潛艦看得到價格的資料更機密。不可思議
2. 公文從未列「絕對機密」:
我們不知道,因為沒看見公文,自然也不知機密等級。
但正如正文所說,重點在〈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的「一般機密文書」=「密」,根本沒有法律規範。重點根本不在〈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國家機密」等級。
大家都被政府機關與政黨側翼誤導了!
3. 30年是公文保存年限:
很好,那,「封存」是什麼法律概念?
那,價格可以保持機密狀態幾年??
可以說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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