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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8

香港暗示「對所有外國學者都宣告有管轄權」

台灣首例!中研院學者吳叡人 遭港媒點名違反國安法    自由 20220108

親共港媒《大公報》點名中研院學者吳叡人違反香港《國安法》,指他去年底獲得香港記者協會「人權新聞獎」的評論鼓吹港獨、涉嫌顛覆政體,成台灣第1個被點名觸法的學者,吳叡人表示,此舉除了針對他個人,更是要恐嚇所有國際聲援香港的學者,也把他的評論當工具,要清算主辦獎項的香港記協等組織。

《大公報》於16日用該報全版版面刊登〈記協無視法紀、煽「獨」撐暴〉的報導,指香港記協、香港外國記者協會(FCC)、以及已經撤出香港的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舉辦的「人權新聞獎」,其中的獲獎者吳叡人的作品鼓吹港獨卻獲獎,更找來香港退休法官、法律學者指吳在台出版的評論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分裂國家罪」,更扣抹黑港府等6宗罪等,認為最高可處10年以上徒刑,並指獎項主辦方也犯下「煽動意圖罪」。

「中共的三部曲先是透過親共媒體選擇打擊對象,再來就是港警逮捕,最後是法院定罪。」吳叡人接受記者訪問表示,中共此舉最重要目的是要清算香港記協、驅逐香港外國記者協會,隨著「立場新聞」、「眾新聞」媒體解散,中共要用他為工具來安罪名給獎項主辦單位,連帶恫嚇國際學者,認為可有寒蟬效應,「但這只會有反效果,只會引發更大的反彈。」

法律有不溯既往原則,且有國際管轄權的僅有人權法,成為首位被點名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台灣人,吳叡人說,該篇評論是2019年底接受訪問、20202月出版,港版國安法為2020630日通過,首先就違背「法不溯既往」原則,但他也表示即使港版國安法明訂不溯既往,但從這兩年港人因過去言論遭捕,即知僅是虛設;就管轄權部分,港對台並無管轄權,最後則以「罪刑法定原則」而言,港版國安法罪名定義模糊,他說在民主國家發出評論都有言論自由保障,「這些指控都很荒謬,也顯示中共立的法律跟民主國家有多大的不同。」

對我宣告有管轄權,意味對所有外國學者都宣告有管轄權。」香港通過《國安法》後,很多台灣人擔憂若踏上香港是否一不慎即「送中」,吳叡人說,這次對他的指控是坐實傳言,他說在反送中運動時,很多台灣人曾在社群媒體發表同情香港言論,「代表台灣人都是港版國安法施行的對象、都很危險。」

被中共透過親共媒體直接點名恐嚇,中共有多次於境外綁架異議份子、維吾爾人的紀錄,吳叡人坦言,以後要出國參與國際學術會議,「確實會點疑慮,一定會避開中國勢力範圍。」他回憶20199月香港反送中運動仍在進行時,曾受馬來西亞人權團體邀請演講,「在當地3天,我就被中國大使館派出的特務連續監控3天,從落地到後來上飛機返國前,主辦單位都派好幾個人在我身邊,就是為了顧及安全。」

不認為自己重要的吳叡人,也語重心長提醒我國政府,不要輕忽中共的邪惡,也不要對國民的安全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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