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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台灣關係法〉立法秘辛 王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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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Some interesting contents are enclosed.

〈台灣關係法〉立法秘辛    王能祥

1978年,卡特總統片面宣布美國斷絕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關係,要斷交的傳聞,令當時在華府擔任「 台灣民主運動海外同盟」(Oversea Alliance of Democratic Rule in Taiwan)主席郭雨新先生心急如焚,吩咐我(時任秘書長)儘早做好應變措施。 

我聯想到以經驗猶新的「 台灣人權聽證會」(Hearing on Human rights in Taiwan)模式,來促成一個確保台灣安全的聽證會

1977幫我促成台灣人權聽證會的Don Frazer議員轉戰Minnesota州,任Minneapolis市市長公職,而不再連任眾議員。

剩下來對我最賣力支持的Jim Leach(李奇)眾議員,則是首次當選的資淺眾議員(Freshman Congressman)。

他對於我熱心萬分,但我對於他信心不足。因為他被分派在眾議院郵政事務小組(House Subcommittee on Postal Administration)。

在華府圈內人多半知道,這一小組的成員,大都是最資淺的國會議員。

我走投無路,只好向李奇開口。沒想到,他不加思索,便答應下來。但我心中全然沒有把握李奇會把我希望成就的工作做好。

但事後我才知道,李奇眾議員乃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政治系畢業。曾經服務國務院(如同台灣的外交部)多年,包括:派駐莫斯科,東京,以及聯合國,對於台灣問題可說瞭若指掌。

但當時我真的沒把握,於是我不得不思考尋求另外的途徑

我就像瘋子般,滿腦子都在想如何保護台灣。

在憂慮之中,我天天去國會圖書館看大小報紙雜誌,但願

上帝保佑台灣,巴不得奇蹟出現。

果然皇天不負苦心人,我在(US News and World Report)訪問文章裡,讀到一篇有關台灣的報導!

在這篇訪問中,裴爾參議員(Senator Claiborne Pell,二次大曾經被海軍陸戰隊挑選參與受訓,

內定將來以接收台灣最高民政長官進行接收。後來海軍計畫沒有實現,他轉到位於東京 的聯軍統帥部擔任麥阿瑟元帥的副手,之後轉任美國駐泰國大使,可謂台灣問題最高諮詢顧問。

裴爾當時為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民主黨資深參議員,位階等同於共和黨院外交委員會主席,不久 參議院改選,裴爾所屬民主黨成為參議院多因此順理成章成為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

裴爾一開始就感慨美國的「收計畫」最後被打消。並說,美國政府讓「陸軍接收計畫」取代「海軍計畫」,這是種下日後「出賣台灣」的禍源之一

然而,什麼是「海軍接收計畫」?

又何謂「陸軍接收計畫」?先說「海軍接收計劃。那是指一九四三年,美國政府認為日本的投降指日可待。日本一旦投降,台灣這個日本殖民地該如何善後?

首先提出計畫的,是時任太平洋艦隊司令的海軍上 Nimitz(尼米茲)。Nimitz的計畫是,把台灣升級為聯合國託管地,由美國進行託管。負此責任者,便是海軍和海軍陸戰隊,此議若不被打消,今日的 台灣或許已成為美國的一個州。

「陸軍接收計畫」,另一名稱為「麥克阿瑟將軍(MacArthur)計畫」,則把接收工作交給蔣介石用聯軍統帥部名義,進行軍事佔領

歷史證明,麥克阿瑟在日本的聯軍統帥部頒佈第一道命令,發令由蔣介石執行託管台灣。此道命令種下蔣外來政權統治台灣的惡果。

我讀到這一則訪問報導,全身顫抖不已,立刻就去參議院求見裴爾議員。裴爾高興至極,因為他的選區裡從來沒有人跟他提及台灣問題。裴和我兩人立刻磋商以行動保護台灣。我說我們可以舉辦聽證會。他說此議可行。

離開參議院辦公室後,我立刻去向郭雨新主席報告一切,然後應郭主席要求,草擬台灣人民要求自決和獨立》(The People ofTaiwan Demand Self-determination  and Independence ) 一文,火速呈給裴爾做參考。

其間反覆與裴爾討論。最後,他問我是否為美國公民?我說不是。我思索片刻,追問:「幹嘛要美國公民?

裴爾回答說:「我構思的保台方法,是一個美國國內法,是故,作證者必定要具有美國公民身分。」我似懂非懂地勉強答應下來,並保證找到一個具有美國公民身分的人代表我出席作證。於是我徵得陳文源博士(時任「華府台灣同鄉會會長」)出席作證,裴爾則讓我坐在陳文源作證席旁,協助他作證。接著我立刻把《台灣人民要求自決和獨立》一文做最後修訂,然後以郭雨新主席名義嚴正表達島 內外台灣人民的心聲。

美國國會參議院(The Senate)外交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Relations)197925(星期一)起共召開六天以「Taiwan」為主題的聽證會。討論與思考如何在卡特(Jimmy Carter)總統對困正式斷絕邦交之後,美國政府對台灣提供安全保障的架構。

為了台灣關係法立法,我當時接觸很多國會議員,其中幫助最大的首推裴爾參議員。說實在,當時不滿美中建交的國會議員很多,但在那邊大聲嚷嚷有什麼用?參議員總共有一百人,眾議員有四百三十五人,你幾十人在那邊義憤填膺有什麼用?重點是要提出法案讓國會通過

我和裴爾聯手後,唯恐自己的份量不足,於是拱出郭先生來。裴爾也清楚郭先生英文不行,但郭先生只要在那邊點頭微笑,其他交給我翻譯就可以了。裴爾也清楚國會現場作證要我去才行,我將裴爾的話轉告郭先生,郭先生很有紳士風度,即使內心不願意,也不會反對。在美國作證文通常是寫好當場用念的,這樣才不會失去原意。後來我因為得知我並非美國公民不能作證國內法,於是乾脆將已寫好的作證文,改用郭先生名義送進去。

其實裴爾當時有意將台灣置為美國的領土,我心是有點忐忑不安,果真如此,我要如何向人解釋我一貫堅持追求台灣獨立的理想

王能祥


2 則留言:

  1. 從1944年5月菲利浦的備忘錄
    到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國內法
    這中間的曲折
    有點像命運交響曲
    人為雨天道交融

    北投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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