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見】
憲法第 107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哪有國際貿易或食品安全?我看唸法律的光頭院長自己下台吧!保留一點起碼的尊嚴。
羅秉承宣布「食品安全問題不能因地制宜,先前的大法官第七三八號解釋不適用」,也該一起下台。
地方零檢出「違憲」?蘇揆:憲法規定食安是中央立法
自由 20210104
含萊克多巴胺美豬元旦起開放進口,各地方政府增修「萊劑零檢出」相關條文,政務委員羅秉成日前宣布違反憲法並牴觸中央法規,但遭批評「政院又不是大法官」,蘇貞昌今天至台北港視察進口豬肉查驗,回應說,憲法明白規定,有關國際貿易以及食品安全,都是中央立法並執行的事項,全國也應該統一步驟,不要亂了套。
蘇貞昌說,我們是法治國家,政府會依照憲法相關法令執行,也希望全國同步,才不會讓商家困難、也不會讓民眾迷惑,所以還請大家一起同步,一起維護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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