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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6

特首和教育局局長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 林鄭自稱「香港核心」 中華時報2020090

【縛雞之見】

會出現行政長官與行政主導,就是實施獨裁體制在台灣就是軍事佔領;在香港就是回歸。

之後就是過渡。但我們要注意:過渡仍有目的性,一般是往民主的方向。但,在中國治下,反而是往獨裁方向過渡。 

特首和教育局局長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 林鄭自稱「香港核心」    中華時報202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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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時報/華聞社91日香港電)2001年以及2014年,時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以及馬道立曾分別表示,香港普通法制度最基本的特色就是權力分立,《基本法》清楚訂明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

不過,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1日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她認為,法官此前的言論是在「當時的言論語境下」強調的「分工」。她還希望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能夠「相互配合」,同時也希望可以「相互制衡」。

此前一天,香港教育局長楊潤雄就教科書刪減「三權分立」爭議表態指出,香港不存在三權分立。林鄭月娥對楊潤雄的表態表示「認同和贊賞」,香港實行行政主導架構,行政主導的核心是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91日還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並非「全面自治」,行政、立法、司法權也「並非同中央分權的憲制制度,香港享有的權力來自於中央授權」。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三權分立是普通法下重要憲制原則,批評林鄭月娥的講法可笑,不尊重司法機關。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一個電台節目,被問到昨日提及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與市民認知不一樣的說法,他說局方為高中通識教科書提及的專業諮詢服務,最重要是配合課程及內容要真實,三權分立在香港的政治體制當中需要返回《基本法》。

楊潤雄在節目《千禧年代》被問到馬道立對三權分立的說法是否正確。他表示,要詳細看前文後理及三權分立的背後理念,他不會在此評論馬道立的說法。

林鄭月娥認為,特首既要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至於「相互制衡和配合」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最後「都要配合行政長官」。她希望「今日講清楚,日後再學習憲制、學習香港政治架構時,會有個清楚背景」。

 

郭榮鏗:「三權分立」是普通法下重要憲制原則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林鄭月娥的說法,即是表示終審法院過往的論述錯誤,或者故意引起爭拗,批評有關說法可笑及不尊重司法機關。郭榮鏗表示,由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刪改教科書內容,以至林鄭月娥支持有關做法,反映這是他們收到指示後的政治舉措,再一次出現《基本法》第22條的情況,即是過去和今日的理解南轅北轍,令人更擔心香港的情況。

郭榮鏗表示,「三權分立」是普通法下的重要憲制原則,他引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以及部分案件的判詞內容,指法律界和司法界人士一直秉持這個原則,尤其在法官處理公共行政案件時,一定會引用相關原則。

郭榮鏗說,終審法院將在11月處理「禁蒙面法」司法覆核案,當中一個重要論點是「三權分立」,相信終院將就此原則作最新和最具權威性的論述,5位法官亦不會受林鄭月娥言論所影響。

 

黃雲斥竄改歷史

民主黨黃碧雲認為,林鄭月娥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說法混淆視聽,她說自己在理大任教通識科20年,認為兩人提到回歸前後均沒有「三權分立」是竄改歷史,形容是企圖謀殺「三權分立」,以達到政治目的。教科書要改至合乎官方論述,認為是漠視基本常識,是對學術的藐視。

 

學者稱香港一直沿用三權分立 改變說法或影響教育方針

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表示,《基本法》並沒有提出行政主導概念,亦沒有沿用「三權分立」字眼,但根據80年代基本法草委會的政治體制小組內得出的共識,特區政治體制是「三權分立」,沒有區分由行政抑或立法機關主導,而是行政、立法互相制衡、互相配合;即使後來北京方面沒有再用「三權分立」字眼,亦不代表《基本法》的相關條文改變。

陳祖為指出,「三權分立」不代表「三權平等」,雖然《基本法》賦予行政長官的權力較司法和立法機關大,但「行政主導」只是「三權分立」體制下的一個特色,並非取代了「三權分立」,亦無損三個機關權力分散,達致互相制衡的主要精神。

他說除非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相關條文釋法,又或者本港法院有權威解說,否則本港三個機關的權力不變。他質疑特首和官員改變說法,將影響中學教育方針,以北京說法取代《基本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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