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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國民法官」只是大內宣口號

法院內出現的「法官」,憲法有一定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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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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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2 則留言:

  1.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這就是屁話。跟監察委員一樣。中華民國憲法講了很多屁話,然後還要騙你那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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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理論上,應該這樣。
      法律上,規定這樣。
      實務是,很難這樣。

      三層次的問題,各有各的「實然」,也相互影響。
      若混在一起看,就會迷失問題與解答。

      意思是:
      理論不是屁話,
      條文也不意在騙人,倒是
      實務上永遠有蟑螂老鼠。

      但中華民國憲法(五權)有根本缺失:總統就是皇帝,這點,與「哪個個人」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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