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如/神性/梵,是單純存在,故無內容、不變動;無形性,故遍時空;先驗,故僅存概念中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715144
綜合網路上的看法,這個「爆料」,人事時地物(對象)都兜不攏。而且最主要的破綻,原文件沒有檔案號、擬辦、批示等等(看起來不像是遮起來)。倒像套格式文書作業一下,不像正式公文書。
我閱讀文章,文氣有點「洩憤」的味道,而不像「公文」的冷靜,或文言文。就這點而言,文件怪怪的。這次,可能KMT黨團被搞了??但KMT說自己與找過資深外交官鑑定過文件,說文件為真實。106年與2016年,就外館而言,也許是誤植。那就告吧?不過也要小心,自己要真的沒有灰塵才行。感覺上,2016年好像有點灰塵。否則以立委很愛風神的習性,不會出現帶團的私人行程。.
偽造公文書在刑法第221條是有規範的,外交部應對外說明這個電報到底是真是假,並採取相對應措施。By Galant
這是宇昌案2.0, 請參考蘇嘉全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speakersujiachyuan/蘇嘉全辦公室聲明一、昨天國民黨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三位黨務主管,憑著一篇日期與內容完全錯誤的幻想文,硬是無中生有編撰故事,完全沒有善盡查證義務,惡意汙衊蘇嘉全秘書長圖謀私利,企圖抹煞他在立法院長任內積極推動國會外交所奠定的基礎,破壞台印經貿交流的成果,已嚴重傷害台商與僑胞的情感。二、王育敏過去曾擔任過立法委員,羅智強也擔任過總統府副秘書長,游淑慧則為現任台北市議員,應知道國會外交無可代替的獨特性與機敏性,卻仍選擇昧著良心帶頭抹黑作亂,混淆社會視聽,她們應該為自己的醜陋行為感到羞愧與汗顏。三、有媒體報導,國民黨於昨日記者會中提出的資料,只是「日期誤繕,電報為真」,我們必須嚴正聲明,假的真不了,這份資料不僅是年份錯假,內容更是惡意捏造,所以昨天蘇秘書長先後兩次聲明,都清楚交代2016、2019年出訪印尼紀錄,毫無隱瞞。2016年是為大選後的謝票行程,2019年則是為2020大選成立後援會行程,兩次行程都是由印尼後援會莊丕龍總會長安排,根本沒有國營事業單位人員陪同,更不是揚運集團安排,絕不容國民黨指鹿為馬!很遺憾,面對國民黨三位黨務主管惡意的抹黑,屢勸不聽,蘇秘書長只能透過司法,讓事實呈現,讓該負責的人負起責任。
按照蘇秘書長的臉書,這件事情是兩位台北市議員拿著一份"幻想文"、"內容惡意捏造"的"外交部資料"在指控。由於嚴重性,外交部有必要對外說明,這份台北市議員出具的"電報"到底是真是假;若是假的,為導正視聽、也為避免有心人士持續捏造公文書,外交部應依刑法第211條對相關人士提出訴訟。By Galant
雲程大,懷疑和監督執政黨是好事,但是對中字號媒體也更要懷疑和監督,因為他們惡劣的歷史太多了!
多謝提醒。在我展開這一趟尋找台灣地位的旅程之前,我告訴自己:不要偏聽、偏見。即使見到自己不喜歡的事實,與意見,只要是fact(事實),或right(意見),再怎樣不喜歡,也要接納。因為,偏聽、偏見之後,得到的片段事實與意見,終究要到真正的舞台去面對正規戰。那時候就是遇到全數的事實與意見的時候。假使自己只願意處在讓自己情緒舒服的事實與意見環境中,到最後,會讓自己追尋(真相)的能力逐漸下降。這對自己,或自己的朋友,並不健康。很久之後,我才知道,這就是「同溫層」之所以不好的原因。我也才知道,為何美國會有所謂的「支持民主、共同法律原則下產生的結論」,而不是「特定結論」的緣由。當然,在接納自己不習慣的意見時,會經歷情緒的掙扎。那是,就佛法而言,「我」太重了。「勿意、勿必、勿固、勿我」,也是在講這個。也就是,要照顧到「意識(或意見)形成的過程」。當然,不可諱言的,我也有「我」我在調整或形成意識(意見)的過程,免不了仍會受到「我」的影響。常常會過猶不及了。這是要時時審查,不斷修正的點。中字號媒體,可信度較其餘媒體低。採用中字號媒體,不表示我完全同意,同樣的,用同溫層媒體,也不是完全同意。我是以「機率」的方式採用的,當大家都有報導時,我常會採用先出現的,或者內容(事實敘述)比較多的為標準。主要是「事實」與「意見」如何。當我以紅字(或加上粗體),不表示我「同意」。很多時候是:「喔(或幹!),也有這種講法?」引用匪報與匪機關,就只是「存真」而已,所以,用簡體字(視為另一國文字)。這些兼聽、兼視的作為,也仍然會有負面影響(影響的意識或意見的形成)所以,還是要時時注意不可。這不就是「(勿讓)全面執政必腐化(成真)」?多謝U大提醒。.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
綜合網路上的看法,這個「爆料」,人事時地物(對象)都兜不攏。
回覆刪除而且最主要的破綻,原文件沒有檔案號、擬辦、批示等等(看起來不像是遮起來)。倒像套格式文書作業一下,不像正式公文書。
我閱讀文章,文氣有點「洩憤」的味道,而不像「公文」的冷靜,或文言文。
刪除就這點而言,文件怪怪的。
這次,可能KMT黨團被搞了??
但KMT說自己與找過資深外交官鑑定過文件,說文件為真實。
106年與2016年,就外館而言,也許是誤植。
那就告吧?
不過也要小心,自己要真的沒有灰塵才行。
感覺上,2016年好像有點灰塵。
否則以立委很愛風神的習性,不會出現帶團的私人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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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公文書在刑法第221條是有規範的,外交部應對外說明這個電報到底是真是假,並採取相對應措施。
刪除By Galant
這是宇昌案2.0, 請參考蘇嘉全臉書:
回覆刪除https://www.facebook.com/speakersujiachyuan/
蘇嘉全辦公室聲明
一、昨天國民黨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三位黨務主管,憑著一篇日期與內容完全錯誤的幻想文,硬是無中生有編撰故事,完全沒有善盡查證義務,惡意汙衊蘇嘉全秘書長圖謀私利,企圖抹煞他在立法院長任內積極推動國會外交所奠定的基礎,破壞台印經貿交流的成果,已嚴重傷害台商與僑胞的情感。
二、王育敏過去曾擔任過立法委員,羅智強也擔任過總統府副秘書長,游淑慧則為現任台北市議員,應知道國會外交無可代替的獨特性與機敏性,卻仍選擇昧著良心帶頭抹黑作亂,混淆社會視聽,她們應該為自己的醜陋行為感到羞愧與汗顏。
三、有媒體報導,國民黨於昨日記者會中提出的資料,只是「日期誤繕,電報為真」,我們必須嚴正聲明,假的真不了,這份資料不僅是年份錯假,內容更是惡意捏造,所以昨天蘇秘書長先後兩次聲明,都清楚交代2016、2019年出訪印尼紀錄,毫無隱瞞。2016年是為大選後的謝票行程,2019年則是為2020大選成立後援會行程,兩次行程都是由印尼後援會莊丕龍總會長安排,根本沒有國營事業單位人員陪同,更不是揚運集團安排,絕不容國民黨指鹿為馬!
很遺憾,面對國民黨三位黨務主管惡意的抹黑,屢勸不聽,蘇秘書長只能透過司法,讓事實呈現,讓該負責的人負起責任。
按照蘇秘書長的臉書,這件事情是兩位台北市議員拿著一份"幻想文"、"內容惡意捏造"的"外交部資料"在指控。
刪除由於嚴重性,外交部有必要對外說明,這份台北市議員出具的"電報"到底是真是假;若是假的,為導正視聽、也為避免有心人士持續捏造公文書,外交部應依刑法第211條對相關人士提出訴訟。
By Galant
雲程大,懷疑和監督執政黨是好事,但是對中字號媒體也更要懷疑和監督,因為他們惡劣的歷史太多了!
回覆刪除多謝提醒。
刪除在我展開這一趟尋找台灣地位的旅程之前,我告訴自己:不要偏聽、偏見。
即使見到自己不喜歡的事實,與意見,只要是fact(事實),或right(意見),再怎樣不喜歡,也要接納。
因為,偏聽、偏見之後,得到的片段事實與意見,終究要到真正的舞台去面對正規戰。
那時候就是遇到全數的事實與意見的時候。
假使自己只願意處在讓自己情緒舒服的事實與意見環境中,到最後,會讓自己追尋(真相)的能力逐漸下降。
這對自己,或自己的朋友,並不健康。
很久之後,我才知道,這就是「同溫層」之所以不好的原因。
我也才知道,為何美國會有所謂的「支持民主、共同法律原則下產生的結論」,而不是「特定結論」的緣由。
當然,在接納自己不習慣的意見時,會經歷情緒的掙扎。
那是,就佛法而言,「我」太重了。「勿意、勿必、勿固、勿我」,也是在講這個。
也就是,要照顧到「意識(或意見)形成的過程」。
當然,不可諱言的,我也有「我」
我在調整或形成意識(意見)的過程,免不了仍會受到「我」的影響。
常常會過猶不及了。
這是要時時審查,不斷修正的點。
中字號媒體,可信度較其餘媒體低。
採用中字號媒體,不表示我完全同意,同樣的,用同溫層媒體,也不是完全同意。
我是以「機率」的方式採用的,當大家都有報導時,我常會採用先出現的,或者內容(事實敘述)比較多的為標準。
主要是「事實」與「意見」如何。
當我以紅字(或加上粗體),不表示我「同意」。很多時候是:「喔(或幹!),也有這種講法?」
引用匪報與匪機關,就只是「存真」而已,所以,用簡體字(視為另一國文字)。
這些兼聽、兼視的作為,也仍然會有負面影響(影響的意識或意見的形成)
所以,還是要時時注意不可。
這不就是「(勿讓)全面執政必腐化(成真)」?
多謝U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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