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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總統是什麼權?行政權?或在五權之上的太上權嗎?

【縛雞之見】

不要被誤導或誤導他人,「喝叱」不是關鍵(當然,也是很大的問題,包括施壓、失禮)。

關鍵是:總統屬於什麼權?可以叫大法官過來?

社論所描述的,是三權分立的模型:司法權是爭議的最終裁判者,所以必須獨立的、中立的。

但,台灣深受中國文化影響,所有權歸屬層峰。即便分割了五權,仍舊保留總統作為五權之上的太上權,而不是行政權。

五權憲政結構,無法真正的民主,在最上位的那一人,很自然的將五權視為自己底下的部門。而自己凌駕其上從馬總統與蔡總統這些留學美英的高材生,仍舊不時踩踏憲政分際就知道了。

當蔡英文召喚呂太郎,看美國大法官的獨立性    聯合報 20200708

總統與大法官的關係,最近引發議論。蔡總統在官邸接見公民團體,因與會者對修法不力表達怨言,蔡英文竟將大法官呂太郎叫到官邸,當著眾人的面對他「喝斥」。總統府雖否認此事,但在場者稱總統確對呂太郎「訓誡」,要求他更貼近民意。問題是,呂太郎目前的身分是大法官,蔡總統任意召喚他到官邸訓話,不僅駭人聽聞,也逾越了憲政分際。

 

正當蔡總統的監委提名被批評黨派色彩太重,又有官箴及品操疑慮,讓人擔心監察權變成政黨附庸。與此同時,傳出蔡總統將大法官喚來府邸,甚至當眾「訓誡」非其職務範圍之事,愈發讓人擔心五權憲政潰不成形。無論是「喝斥」或「訓誡」,蔡總統臨時召見大法官已屬越權,而呂太郎竟應召而至,更是自失身分蔡英文若不知總統與大法官應保持什麼樣的關係,最近美國大法官在聯邦最高法院所做的幾起判決,正可供她參考。

 

除了疫情與大選,美國政治最近發生了令人矚目的變化。近期一連串的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包括川普下令驅逐被稱為「夢想生」的年幼非法移民、懸而未決的同性戀與變性者(LGBT)工作權歧視,以及墮胎診所合法化議題,都是自由派大法官在表決中勝出。川普任內已提名兩位大法官,照理說保守派應該穩居上風;但若干大法官卻跳出傳統保守派價值,做出了令人意外的判決。

 

主要原因是,小布希總統提名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原為保守派,但在這些爭議案件中,他不尋常地發揮了關鍵作用,選擇支持自由派大法官的見解。在LGBT就業權的議題上,連川普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都投下反對歧視票,使自由派的比數拉得更遠。

 

關於羅伯茲的角色變化,最直覺的解釋是,隨著年歲漸長,他的意識形態由保守轉為進步。第二種解釋是,他選擇扮演打破均勢的關鍵位置,取代已退休的大法官甘迺迪扮演的中間角色,他倒向哪一邊,哪一邊就獲勝。羅伯茲擔任大法官十五年,在前十四年,他支持的多數決案達八成八,而今年則升成九成八。這也使他成為一九三七年以來最有權勢的首席大法官。

 

但美國學界與媒體普遍更傾向第三種解釋:羅伯茲懷有更崇高的目的,刻意要維持大法官的超然獨立,以免使最高法院成為政治的附庸,因此選擇與主政者不同調。最能說明這點的,是路易斯安那州墮胎診所的案例。此案與四年前德州墮胎診所的案子完全一樣,但四年前羅伯茲站在反方,結果以五比三輸了;四年後他反墮胎的立場不變,但這次他引述拉丁法諺「遵循先例」原則,認為判決要始終如一,不能因現在保守派居多數就要推翻原判決,所以倒戈站到自由派陣營,裁定路易斯安那州的墮胎限令無效。

 

羅伯茲雖是保守派,但他認為不能把法律當成政治工具來用。他認為,法律判決有其內在邏輯,不能因為最高法院組成改變而改變。他的作法,引發共和黨國會議員的強烈批評,叫他辭職回去選議員;白宮官員甚至直接叫陣,「那些沒有經過選舉的法官們侵犯州的權力」。但羅伯茲不為所動。

 

美國憲政是三權分立,相互制衡;大法官雖由總統提名,但一旦宣誓就職,即獨立行使司法權。我國為五權憲法,大法官、監察委員與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但近年來獨立性格不斷削弱,附庸特徵則不斷增強。主要原因是總統將任命權當成酬庸工具立法院則把任命權當成法案交易,導致大法官、考監委提名人須百般討好當權者與政客,制度遭到扭曲。

 

以川普的無禮,批評羅伯茲時還不敢指名道姓;而蔡總統以司法改革者自居,竟連對大法官的憲政尊重都未做到。羅伯茲若看到台灣的景象,一定瞠目結舌,不敢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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