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見】
道理其實很簡單:
如果,綠油油可以,藍丁丁自然獲得正當性——任一方何必抗議、改革?
如果,藍丁丁不行,綠油油自然也不行——所以,選民質疑有理。
是因為我們追求的不是短時間、某黨派優勢,那是政治從業人員的目標,不是選民該追求的。
作為選民,我們追求的是形而上的原則、上帝的律法,因此,知道進步價值、公義、信仰與生活方式,是現代文明根本的要素,是不可妥協的。
順便說一下:
院長、副院長的「取」和「捨」,方向完全相反。
在他們心目中何種為重?研究一下,結論很有趣。
「看法無仝...」?我看是類似啦!
待我講來~
1. 回歸三權=廢掉監察院、考試院:是大家(台灣派)的理想。但除非大修憲(制憲),以及美國阿公支持,否則不實際。
2. 若監察院繼續存在,只能使其更令人尊敬、更超然:這是在無法大修憲(制憲)時的不得已作法。關鍵自然是:人選資格上與專業上的超然、比例的恰當等。
3. 監察院繼續隨政權而轉,一時藍一時綠:當然是更令人無法尊敬、憲政也更亂七八糟。然後,政治人物(無論藍綠)都會活得很痛苦。
這是我評「綠油油=藍丁丁」的想定。
因此,大大可以看出,我是採取第2項途徑(雖然我的理想,是第1項途徑)
我不同意第3項途徑。
那是冤冤相報,在民主逐漸深化(是台灣政治的趨勢與價值)時,冤冤相報實在後患無窮。
(這是戒嚴時代的政治習慣:所有參與者,都是相互不信任,諜對諜。甚至於,以背叛為尚。所以「報復式的XXX」,這是戒嚴教育下的直覺反應。)
監察院,轉變為Justitieombudsman,而不僅是「下設人權委員會」。這是一個方法。
而Justitieombudsman正好是我費心過的防守範圍。
可惜,現在的政治氛圍,根本不可能。
主事者們,說不定連想都沒想過。
今天自由有提「人權委員會直屬總統」,假使如此,就會出現與五權互咬的情形,也不可行。
所以,在將1、2、3鋪陳出來的情形下,大大就可以回憶,以前我們說過的「治理基本法」。
「治理基本法」是憲政的終極解決,更是領土地位的終極(?)解決。
但當時被評為,無實際可能(這我也同意)
所以,要結合實務的話,就是第2項途徑。
第1項,是客觀的不可能,
第3項,是主觀的最好不要。
而,後者是我們「可以選擇」的。
順便提一下:
剛解嚴不久,所謂「地下電台」紛紛冒出來,有比較溫和的,有比較激烈的
主要賣點是CALL IN
剛開始時,聽得很爽。
不久,就開始反省:到底電台應該怎樣表現,才是對的?
答案,見仁見智。
假使,以每「一電台」為關照基礎:答案自然是「多元呈現→中立客觀」
假使,以「全社會」為關照基礎:答案就會是「極端與溫和,各自發揮」→期待「總量平均的中立客觀」
所以,答案在評論者「關照的範圍」。
以上,順便提及。
Khòaⁿ-hoat bô-kâng...
回覆刪除(看法無仝...)
Nā beh kóng "進步價值、公義", nâ hâm âng chū-tong bô chu-keh. Eng-kai thê-miâ koh-khah ū chìn-pō͘ sêng-hun ê iú tóng cheng tī jîn-bu̍t chiah tio̍h.
(若欲講"進步價值、公義", 藍和紅自當無資格. 應該提名閣較有進步成分的友黨政治人物才對.)
Nā beh kóng chèng-tī sı̍t-le̍k pêng-hêng, "藍丁丁不行,綠油油自然也不行——所以,選民質疑有理。" chiah ū-thong.
(若欲講政治實力平衡, "藍丁丁不行,綠油油自然也不行——所以,選民質疑有理。" 才有通.)
Koh khòaⁿ che-ê siat chè put-liông ê to̍k-lı̍p kàm-chhat ki-koan, chiông-lâi tō m̄-bat tùi tōa sū-hui tián-hiān i ê chhiau-jiân-sèng...chóng-kóng mā iū-koh sī cheng tī sı̍t-le̍k pêng-hêng ê hoán-èng.
(閣看這个設制不良的獨立監察機關, 從來 就毋捌對大是非展現伊的超然性...總講嘛又閣是政治實力平衡的反映. )
Nā DPP beh àn-ne hi-seng bô-kò͘ gân-bīn chhut-la̍t lâi tōa siu KMT m̄-chiâⁿ-mih ê RoC hiàn-hoat, hùi tiāu Kàm-chhat-īⁿ, mā bô-siáⁿ bô hó. DPP liáu āu 5~20 tang ê hin ê pāi tō ài khòaⁿ Chhòa Eng-bûn ū he khoán siu-hiàn ê ì-chì hâm koat-sim--loh.
(若DPP欲按呢犧牲,無顧顏面chhut-la̍t來大 修 KMT毋成物的RoC憲法, 廢掉 監察院, 嘛無啥無好. DPP了後5~20冬會興會敗 就ài看蔡英文有彼款修憲的意志和決心--囉.)
「看法無仝...」?我看是類似啦!
回覆刪除待我講來~
1. 回歸三權=廢掉監察院、考試院:是大家(台灣派)的理想。但除非大修憲(制憲),以及美國阿公支持,否則不實際。
2. 若監察院繼續存在,只能使其更令人尊敬、更超然:這是在無法大修憲(制憲)時的不得已作法。關鍵自然是:人選資格上與專業上的超然、比例的恰當等。
3. 監察院繼續隨政權而轉,一時藍一時綠:當然是更令人無法尊敬、憲政也更亂七八糟。然後,政治人物(無論藍綠)都會活得很痛苦。
這是我評「綠油油=藍丁丁」的想定。
因此,大大可以看出,我是採取第2項途徑(雖然我的理想,是第1項途徑)
我不同意第3項途徑。
那是冤冤相報,在民主逐漸深化(是台灣政治的趨勢與價值)時,冤冤相報實在後患無窮。
(這是戒嚴時代的政治習慣:所有參與者,都是相互不信任,諜對諜。甚至於,以背叛為尚。所以「報復式的XXX」,這是戒嚴教育下的直覺反應。)
監察院,轉變為Ombudsman,而不僅是「下設人權委員會」。這是一個方法。
而Ombudsman正好是我費心過的防守範圍。
可惜,現在的政治氛圍,根本不可能。
主事者們,說不定連想都沒想過。
今天自由有提「人權委員會直屬總統」,假使如此,就會出現與五權互咬的情形,也不可行。
所以,在將1、2、3鋪陳出來的情形下,大大就可以回憶,以前我們說過的「治理基本法」。
「治理基本法」是憲政的終極解決,更是領土地位的終極(?)解決。
但當時被評為,無實際可能(這我也同意)
所以,要結合實務的話,就是第2項途徑。
第1項,是客觀的不可能,
第3項,是主觀的最好不要。
而,後者是我們「可以選擇」的。
順便提一下:
剛解嚴不久,所謂「地下電台」紛紛冒出來,有比較溫和的,有比較激烈的
主要賣點是CALL IN
剛開始時,聽得很爽。
不久,就開始反省:到底電台應該怎樣表現,才是對的?
答案,見仁見智。
假使,以每「一電台」為關照基礎:答案自然是「多元呈現→中立客觀」
假使,以「全社會」為關照基礎:答案就會是「極端與溫和,各自發揮」→期待「總量平均的中立客觀」
所以,答案在評論者「關照的範圍」。
以上,順便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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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最簡單的實例啦,總統永遠都是藍的,大家就不敢對總統怎樣。
回覆刪除阿扁當總統之後,藍丁就跳出來對總統怎樣,完全不怕總統了。
監察院亦如是。
要改革一個制度,最開始就是推翻原來的結構,讓另外一邊的結構進去。
回覆刪除如果只想維持原本結構,只想放中立的人進去,最後就是一直不變。
台灣政界如此,國會如此,司法界如此,教育界如此,監察院也如此。
完全同意,最簡單的,就是革命。
刪除但如先前留言:革命或制憲方案,不具現實感。
最接近現實感的是,現在:一黨國會過半,同黨總統說要修憲。
假使這種機遇還無法廢除監察院,回歸三權等等,那也就別再說了。
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
至於「總統永遠都是藍的,大家就不敢對總統怎樣」
這句話等於「在戒嚴時代,大家不是都選擇服從嗎?」
想一想吧,
可能還是摒除情緒,堅毅的漸進前進,比較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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