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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3

高雄市徽,回復原狀!

韓國瑜解職後,「Love 高」(右)改為原來的「彩帶高」(左)。   圖/翻攝自樂高雄粉專

8 則留言:

  1. 是韓國瑜亂搞,根本沒經議會通過就改,然後使用者版權也有問題,不先換可能麻煩更大。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613/JUO65CUQPATCYDEGTRWBU7UZQQ/
    昨天是高雄市韓國瑜解職生效首日,不到一天,高雄市新聞局《臉書》官方粉絲團昨晚10點半許更新大頭照,將原本韓市府的「粉紅高」更換為前市長陳菊時代的「彩帶高」,不少網友叫好,還敲碗高雄市府Line的官方帳號的大頭照也要一併更換,小編隨即更新,深夜11點半還以截圖回應網友。高雄代理市長楊明州今宣誓就職回應,「樂高雄」有版權問題,新聞局和原創者正協商如何使用,但無誰下令換Logo。

    韓國瑜離任不到一天,高雄市新聞局《臉書》「樂高雄」 昨晚將大頭照從原本粉紅底白字的「LOVE KAOHSIUNG」Logo,換回前朝市府、陳菊市府時代的Logo「彩帶高」,不少網友驚喜說,「換回熟悉的圖案了,高雄光榮感再現」、「希望高雄榮光再現,新市府團隊加油」、「熟悉的味道」。

    有人敲碗,「LINE上面的什麼時候要換啦」,貼上官方line帳號的截圖說「可以趕快換嗎?」該粉專小編深夜11點半多回訊「小編努力了」,也將更新官方line帳號大頭照「彩帶高」的截圖回應。

    《臉書》「韓黑父母不崩潰」 隨即發文批,「綠色是猴急的顏色」,認為新市長還沒補選就急著換,質疑「怎麼知道補選出來的市長就要用回以前的彩帶高呢?還是這已經是未來市長的指示了呢?」

    高雄代理市長楊明州今宣誓就職,回應兩個Logo都OK,只是「彩帶高」有世大運的韻律體操故事性,而「樂高雄」有版權問題,新聞局和原創者正協商如何使用,但無誰下令換Logo。 楊明州表示,基本上他沒什麼意見或愛好,總覺得「萬物靜觀皆自得,什麼心境看的東西就是什麼東西」,兩者都有在地的知名性,只不過,「彩帶高」還多了一個故事性。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今在《臉書》 貼出一段去年10月市議會質詢時任新聞局長王淺秋,曾針對高雄市府官方logo意象、市徽「彩帶高」與「LOVE高」提出質疑。陳致中今表示,「高雄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新聞局粉專改回『彩帶高』是『督阿好』而已!」認為如此是回歸體制,因市徽「彩帶高」是經過市政會議通過,正式代表高雄市府的官方logo意象,韓前市府上任後在未更動市徽的情況下,私自創設love高,痛斥「身分不明,卻乞丐趕廟公,紊亂僭越正式市徽之使用,簡直無法無天!」(即時新聞中心、石秀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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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代理市長說「變更」的理由,不是「回復」,而是「授權」問題。
      這說明,有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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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是回復喔,是回歸體制。市政府的相關決定,必須經由議會決議,不是行政機關自行決斷,然後議會也不用審查,然後就可以大改特改的。這兩年韓國瑜迴避議會質詢,國民黨議長、議員包庇韓國瑜施政,很多東西都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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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復」,背後有故事的
      完整的概念,是「回復原狀」
      在民事上,是postliminium
      在政治上,是ante bell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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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是市政會議通過的高雄市徽,不是什麼陳菊市徽。

    https://www.kcg.gov.tw/cp.aspx?n=CF5DF99964D9DB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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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的確是市政會議通過的。不是陳菊市徽。(雖然可以如此俗稱)

      疑問是:韓國瑜的變動,是否也是市政會議通過?(後法優於前法)

      感謝j otto提供答案:沒有再被以相同的程序更改過的紀錄。
      准此,代理市長所做的,是回復正軌。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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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該問的是,韓國瑜依法行政很難嗎?沒人叫他不能更改法規命令,但他連既定的程序都不走,就弄出一個鬼東西。楊明州只是要照現行法規辦事而已。代理的不做政治性決策,依照現行法規辦事是完全合法,反倒私自亂改才是違反代理權限。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180020001003600-09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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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才發現,韓國瑜的市徽,色彩上輸了一大截,但是以LOVE組成「高」字,的確有創意。
      可惜,設計者與主事者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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