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雞之見】
對於政府想要擴大民眾的便利,這點值得讚賞。但,規費有一定的定義:使用者付費,關鍵是這費用多寡,是根據行政成本來定義。
行政成本要1000元?
有沒有其他名義?因為根據所謂振興券在經濟學的作用,是擴大成數效果。原本便與規費無關。
若不行,就以1000元現鈔也沒怎樣,不一定非要電子支付不可。
電子支付就是現金替代,視為現金就好,再不然,修改行政命令、或補充行政解釋就好。何必一定要與規費綁在一起才能推出?
不懂!一定有小故事。
超商可刷卡買紙本三倍券 自由 20200616
近來各家銀行陸續公布「振興三倍券」優惠加碼方案,金管會昨表示,為便利使用,近日將發布函釋,民眾若在超商預購實體紙本三倍券,除了現金外,也能用信用卡、電子支付及悠遊卡(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支付。
「紙本三倍券」除了自七月十五日起,民眾可憑健保卡至郵局購買外,也可從七月一日起預購,並於七月十五日至國內四大超商領券。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依規定,使用信用卡或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在超商可繳交政府規費等,像是水電費,但這是採正面表列,原本並未納入「紙本三倍券」;實體券要付一千元、買三千元面額三倍券,而這筆一千元就屬於政府規費。
莊琇媛強調,為便利民眾使用,金管會近日將發布函釋,讓三倍券這個選項,納入超商可採刷卡、電子支付或電子票證交易,也就是不侷限現金。
針對各銀行及電子支付業者,陸續提出三倍券加碼回饋優惠;莊琇媛也表達肯定說,目前國內已經進入振興期,需要民眾多多消費,這對銀行來說當然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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