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自保運動
時局日益糜爛,湖廣總督張之洞隨後提出「李鴻章大總統」方案:一旦北京不保,就共同推舉李鴻章出任中國「總統」以主持大局[2],李鴻章幕僚劉學詢並去信孫中山謂:「傅相[註 2]因北方拳亂,欲以粵省獨立,思得足下為助,請速來粵協同進行。」[3][4][5]
《東南保護約款》一九○○年七月一日,光緒二十六年
六月二十六日,上海。
一、上海道台餘,現奉南洋大臣劉、兩湖督憲張電示,與各國駐滬領事官會商辦法,上海租界歸各國公同保護,長江及蘇、杭內地均歸各省督撫保護,兩不相擾,以保全中外商民人民產業為主。
二、上海租界公同保護章程,已另立條款。
三、長江及蘇、杭內地各國商民教士產業均歸南洋大臣劉、兩湖督憲張允認切實保護,現已出示禁止謠言,嚴拿匪徒。
四、長江內地中國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靜,各口岸已有各國兵輪者仍照常停泊,惟須將來水手等人等,不可登岸。
五、各國以後如不待中國督撫商允,竟至多派兵輪駛入長江等處,以致百姓懷疑,藉端起釁,毀壞洋商教士生命產業,事後中國不認賠償。
六、吳淞及長江各炮臺,各國兵輪切不可近台停泊,及緊對炮臺之處。兵輪水手亦不可在炮臺附近地方操練,彼此免致誤犯。
七、上海製造局火藥局一帶各國允兵輪勿往遊弋停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擾。此局軍火專為防剿長江內地土匪,保護中外商民之用,設有督撫提用,各國毋庸驚疑。
八、內地如有各國洋教士及遊歷各洋人,遇偏僻未經設防地方,切勿冒險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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