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三篇文章,很有趣的對比。
前兩篇是作者是否接受戰後政治重建與否,後一篇是美國如何看待台灣的源頭,呼應了第一篇的論述。
70年共同記憶所建構的國家 劉進興 20191013
十月,蔡總統在國慶演說中說:「中華民國台灣」六個字,就是我們社會的共識。接著又說:七十年來,我們共同經歷各種挑戰:八二三砲戰、八七水災 、一九七○年代的石油危機、一九九六年台海危機、九二一地震、SARS風暴、八八風災、中國的文攻武嚇、民主化的艱鉅歷程,這些共同的記憶⋯。
基於這些共同記憶,所定義的「中華民國台灣」,有的人稱為「台灣」,有的人因歷史記憶稱為「中華民國」。但此「中華民國」,不是指歷史上那個秋海棠形狀、十幾億人的「舊中華民國」,而是一個四面環海,人口二三○○萬,七十年來逐漸形成的國家。
同樣名字,卻代表不同個體的例子很多。譬如全台灣有幾千個「劉進興」。化學上稱「丁醇」的就有四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同分異構物」。中國歷史上有兩個晉朝。蔡總統以「七十年的共同記憶」來定義「中華民國台灣」,因為一九四九年是個分水嶺。從「中華民國來台灣」,到「中華民國在台灣」,到「中華民國是台灣」,這個漸進的轉型,一開始還很模糊,到了一九九二年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九六年總統直選後,就很明確了。
不管說「台灣」還是「中華民國」,實質意涵都是指我們共同立足的這個島嶼,共同生活的這個社會,毫無疑義。名字的分歧,必須留待時間來整合。目前以「中華民國台灣」稱呼,大家都可接受。
但台灣情況特殊,「中華民國」的用法,應該內外有別。在國內,沒有人會誤解「中華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在國外,你說「Republic of China」,很容易被誤以為是「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美國移民局才會規定:持台灣護照者,應在國籍欄寫「Taiwan」。申請時如寫「Taiwan,
PRC」、「Taiwan,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Taiwan, ROC」,一概不受理。
所以,在國內說「台灣、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都可以,到了國外,請說「Taiwan」。目前暫時這樣,下一世代自然會有他們的想法。
(作者為退休教授,總統府國策顧問)
去一中框架 邁向堅韌之國 朱孟庠 20191013
十月十日「所謂」的國慶,蔡總統演說「堅韌之國前進世界」定調不接受一國兩制。事實上中、台本來就是兩國,哪來的「一國兩制」?何需搭理習近平而去自投羅網?總統之言固然是表態支持香港,但也降低了國格,將台灣等同港、澳,讓國家定位倒退嚕。李登輝時代大聲喊出「特殊國與國關係」的兩國論,扁時代強調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蔡總統在國際局勢大好之下,應強調台灣的獨立國格!明白定調國與國互不隸屬。
台灣要作為一個正常國家,該做何準備?此刻就要朝台灣國家之路前進,否則時機再好,台灣永遠都沒有準備好。然依據游盈隆民調,民進黨支持者認同中華民國者三年來增長至四十七%,蔡總統成功將中華民國植入民進黨,為中華民國台灣普及化。過去李登輝以「中華民國在台灣」凸顯荒謬,蔡總統為「中華民國台灣」合理化。民進黨黨綱第一條「建立主權獨立的台灣共和國」難道已成前輩之夢束之高閣?全代會竟淪落到討論要不要接受一國兩制?將台灣鎖進「一中框架」?
亡國感何來?三年來國安疏漏紅潮洶湧,統促黨已激增至六萬人,全面執政的本土政權請告訴我們:台灣主權進展在哪?李登輝時代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廿多年後的蔡英文時代是「中華民國台灣」。在香港苦難時刻、在台灣人民李明哲、李孟居等被中國扣押時,總統在中華民國國慶的演說上向中國示好,再次強調:不會製造麻煩。台灣人啊!你的尊嚴在哪?
香港時代革命反抗專制號角響起,中共已成國際公敵,國際局勢對台灣大好:荷蘭眾議院首次表決通過籲請荷蘭政府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日本眾議員也推動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而中美貿易大戰台商回國投資,上天如此厚待蔡總統,蔡總統可體恤台灣人民的卑微,說出台灣人的願望與國家前景?上蒼賜予良機,就看總統有沒有膽識,能被時代推著而不再「維持現狀」。
看看香港,老一輩軟弱自私沒有遠見,讓年輕一代被逼到沒有退路,必須以生命爭取自由。繼續「維持現狀」,苦果將由台灣子孫承擔。
當美日等相繼向台灣遞出橄欖枝,時機大好,此時已不再是歐巴馬時代,蔡總統是否正確解讀川普思維?何需「馬規蔡隨」地「維持現狀」?大權在握的蔡總統請思量,承擔歷史的責任,拋棄一中框架,向台灣國家正常化大步前進!
(作者為李登輝基金會前副秘書長)
名醫講古:152年前的10月10日... 台美第一份國際條約 全靠原住民 陳耀昌 20191013
2019年10月10日,中華民國在台灣慶祝國慶,然而1911年10月10日的辛亥革命武昌起義,與當時的台灣並無直接關係。反倒是1867年的10月10日,是台灣與美國第一次訂立國際約定,而訂約的,不是台灣府的大清官員,而是斯卡羅的原住民。
南岬之盟 解美商船與原民衝突
當天,下瑯嶠十八社大股頭卓杞篤與美國駐廈門總領事李仙得(Charles
Le Gendre)在今屏東出火,兩人第一次會面,然後訂立口頭約定。因羅妹號事件而產生之美國、清國及台灣原住民之間的緊張情勢因而化解,讓外國船員若有在台灣南部出事者,因而得到安全保障。後來西方將這個口頭約定稱為「南岬之盟」,1869年2月28日又補上了文字約定。
當時台灣原住民之地對清政府而言,是化外之地。對原住民而言,是自治之地。李仙得本來很尊重這個現實,卓杞篤也很盡力去履行約定。在1867至1869年之間,有許多外國船員因而獲救。但在過程中,也顯示出酬金支付細節之種種問題,幸而卓杞篤都應付得宜,雙方滿意。
但在1871年11月的琉球人船難事件,因為遇難船員高達66人,殊異於通常船難之10人上下,結果因而出事,54位琉球人被原住民所殺。更不幸的是,1872年3月2日,李仙得親訪卓杞篤,結果李仙得對卓杞篤失去了原有的信心,而興起由外國人來治理台灣原住民地域之構想。但美國政府未接受其建議,加上仕途的不得意,於是李仙得竟於1872年年底跳船日本,為日本策劃了牡丹社事件。
李仙得夾身台日韓 客死異鄉
日軍征台,滿意而歸。但隨後李仙得在日本即未受重用。夙有抱負的江湖遊俠型人士李仙得自然不滿意,於是他在1890年又設法遠去朝鮮任官,後來1899年死在朝鮮,也葬在漢城。
筆者今年曾赴美國國會圖書館,希望找到李仙得與卓杞篤在1869年2月28日所簽之和約原文,但未能如願。倒是找到與李仙得相關在大清國、日本國及朝鮮王國的三紙文書。
其實「李仙得」只是他在日本所用的名字。在大清的文書中(即在台灣之時),他是「李讓禮」;在朝鮮,他是「李善得」。官文書中的朝鮮開國五百年,是1892年,而1894年就是甲午戰爭。李仙得在朝鮮歷史之角色,也許不如對台、對日之重要,但仍有待研究。
絕佳的對照!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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