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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不可剝奪之權利與美國外交政策 (Michael R. Pompeo@WSJ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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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委員會要稍微注意一下。



不可剝奪之權利與美國外交政策      (Michael R. PompeoWSJ 20190708
美國建國先賢關於不可剝奪權利(unalienable rights)之定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快樂的權利」。他們設計了憲法來保護個人的尊嚴和自由。道德外交政策應該建立在這種人權概念之上

然而在冷戰結束之後,許多人權倡導者將精力轉向新的權利類別。這些權利通常聽起來很高尚和公正。但是,當政客和官僚創造新的權利時,他們模糊了「不可剝奪的權利」與「政府授予的特別權利」(ad hoc rights granted by governments)的區別。有關於「權利」的漫談使我們脫離了自由民主的原則。這就是為何筆者要在美國國務院成立一個「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Commission on Unalienable Rights,並由哈佛法學院(Harvard Law School)教授葛蘭登(Mary Ann Glendon)擔任主席,成員還包括其他學者、法律專家和社運人士。該委員會的使命並不是要尋找新的原則,而是要在美國的創始原則中討論人權問題

這個委員會具有諮詢性質,將不會對政策提出意見。筆者期盼委員會的工作能促進對人權議題的辯論。

委員會的成員將著重於基本的問題:我們的基本自由是什麼?我們為什麼擁有這些自由?何人或什麼授予我們這些權利?我們如何知道人權主張是否屬實?當權利衝突時會發生什麼事?某些類別的權利是否應與其他權利密不可分地「連結在一起」?

這可能聽起來很抽象,但卻是迫切需要的工作。人權事業曾經讓來自不同國家和文化的人民團結起來,努力爭取基本自由,並打擊像納粹主義、共產主義和種族隔離等禍害。我們如今卻失去了這個焦點。現在的權利主張(rights claims)通常是在獎勵利益團體並將人類分割為小團體

該委員會的工作還可以幫助重新調整專門負責保護人權的國際機構,如聯合國等,重拾原本的任務。許多人已經接受甚至加速了權利主張的擴散,並且幾乎放棄了保護基本自由的努力。

人權倡導已經失去了方向,且變得更像是一個產業,而非道德指南。而「權利談話」(rights talk)已成為我國國內政治談話中的一貫元素,卻沒有認真區分這些權利的意涵以及其源自何方。

筆者希望「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將以一種既能提供訊息、又能更完善保護基本自由的方式,建立我們對人權的理解,並強調這些思想不僅對美國人,更對全人類都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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