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作者偏英,這個OK。
但論述邏輯有問題:主張過去的規則,也主張現在的規則非權威、又預期實務上會出現前提不在的狀況、也舉例主張每次都不同不足為奇等等。
在這樣亂的情形下,指責主席、中執會、黨工?(其實以「明知有挑戰者,卻不召開中執會檢討初選辦法」,暗指主席不負責任的讓事態擴大)
在亂局下,「贏者全拿」必然鼓勵「春蠶到死」。
亂局,不要想耙梳清楚。亂局,只能政治解決:不能採取權力聯合、比例政治嗎?
民進黨總統初選紛擾的癥結──規則的制定要共同承擔 李中志@思想坦克20190603
經過數度延宕,民進黨中執會終於在5月29日以共識決方式通過2020總統提名初選辦法。然而塵埃未定,這個通過的辦法得不到雙方的認同,雙方都自認吃虧。賴清德當晚立刻發文抱怨「被修改的不是『辦法』而是『民主』,被傷害的不是『初選』而是『民進黨』……中執會通過了民進黨創黨以來不曾有過的惡例。粗暴的推翻已經公告生效的初選辦法。」
這番火氣已不是雙方各退一步應有的語言,賴清德再度加強一介無職黨員被黨機器欺負輾壓的形象。若光就決議內容來看,民調日由四月延到六月,由全市話改成手機市話各占50%,外加納入柯文哲,確實是蔡方的要求,但何以至此?
兩個多月的爭論,蔡賴雙方支持者以勝出為考量,各自堅持一些無謂的細節,反讓整個問題的癥結被忽略,政黨初選的核心價值也掉入無意義的程序之爭。
回顧蔡賴之爭的發展,蔡總統2016年就任後民調每況愈下,2017年九月找台南市長賴清德接替林全出任行政院長。除了因為賴非英系人馬外,依賴的行事風格,外界解讀蔡政府將下放權力予賴內閣,儲君之說也不脛而走,甚有取而代之,直接挑戰2020的質疑。賴則一概以擁護蔡總統連任回答,語氣堅定,甚至以再問就是陷他於不義回絕好事者追問。
無奈賴內閣無法止住蔡政府支持度持續下跌,最低點反而出現在賴內閣時期,最後以去年1124大敗收場。賴清德為選舉結果引咎辭職,不再對外宣稱支持蔡總統連任,私下呢?至少有資深報人吳豐山〈遠看近觀賴清德〉一文指出,下台後賴清德面對吳豐山質問2020動向時,仍表達支持蔡總統連任,此訊息頗耐人尋味。
3月14日民進黨公告總統初選辦法,3月16日立委補選出爐,民進黨在全黨拚搏之下回穩。正當全黨喘了一口氣準備力拼2020之時,賴清德在3月18日「意外」參選,說法是立委補選的輔選過程面對群眾冷漠,引發黨國存亡的危機感,於是捨我其誰站出來承擔。此舉震撼黨內外,適逢蔡總統出訪在即,民進黨在3月20日緊急召開中執會,將公告中明訂的民調時間延後。
然而延後的理由錯誤地推給蔡總統出訪不利初選,等於讓蔡英文在第一時間就扛下改變遊戲規則的大帽子。而賴營當然抓住這點,指控中執會嚴重違反程序正義,並以此定調,認為這場初選紛爭的責任全屬蔡英文,有現任傲慢而不遵守既定規則。配合部分深綠人士對蔡英文的長期不滿,兩邊的情緒一發不可收拾。
可惜本該主持公道的民進黨主席為了掩蓋自己的失職,也刻意模糊焦點,堆積一堆空話讓這場爭執演變成互相的道德指控,大打爛仗。
賴的參選是否是「偷襲」、「叛黨」?是否該有現任優先?都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但不是問題的癥結,真正的癥結在於主事者不知是故意還是無心,沒有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3月14日公告的總統初選辦法不是唯一規範初選的條文,選舉細節還必須接受民進黨中執會歷年來通過的《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其附件《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
這個辦法在第 D-20 頁,第七條清楚規範如下:
「單一席次選舉區之民意調查問卷,採用『對手對比式』題型和『黨內互比式』題型並用,但總統、直轄市長、縣市長僅採用『對手對比式』題型。
對手人選之擇定依下述之先後順序辦理:一、本黨初選候選人有共識者。二、主要對手政黨已正式提名者。若依序仍無法產生對手,則總統、直轄市長、縣市長以得連任之非本黨現任者為對手,其餘僅採用『黨內互比式』題型。」
也就是說,這個對比式民調必須等到七月中旬國民黨推出候選人,甚或更晚等到九月柯文哲參選與否動向明瞭後才能進行,也才有意義。即便如此,就算國民黨已推出候選人,萬一又來個換柱戲碼呢?要重新比對一次嗎?這個辦法可行嗎?真要遵守嗎?我想答案是否定的,然而既然必須因賴的參選而修正此一不可行的辦法,黨為何不能承擔這個錯誤,而任由一方指控對方修改規則?黨中央是偏袒還是無能?
至於為何有這個奇怪的民調辦法,我們回到這個附件的制定與修改歷史,記錄在該附件之頭如下:
•1997年十二月廿四日第七屆第十六次中執會制定
•1998年九月九日第八屆第五次中常會修正
•2000年十月四日第九屆第一次中執會修正
•2002年三月十二日第九屆第十一次中執會修正
•2004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十屆第十三次中執會修正
•2006年十月四日第十二屆第二次中執會修正
•2008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二屆第二十一次中執會修正
•2011年二月十六日第十四屆第七次中執會修正
•2011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十四屆第八次中執會修正
這個民調辦法顯然與時俱進,經過多次修改。這並不奇怪,即便美國的初選制度十分成熟,也時常因應情勢做大幅修改,小地方敲敲打打更是隨時為之。台灣政黨的初選文化還在嘗試的階段,為了勝選因人設事大家有都可以諒解。儘管如此,民調的使用卻是十分不合理的。民調納入初選始於民意代表與縣市首長的初選,所占百分比二十多年來由 25% 逐漸加重至100%,如今黨員投票已被完全棄置,相當奇怪的演進。
總統初選的演進也是反進化,1996首次總統選舉,民進黨還有模有樣舉辦美式的開放初選,競爭者有彭明敏與許信良,兩人在全國舉辦四十多場演講,由黨員與支持者直接投票選出。這是總統大選唯一的一次民主初選,但彼時情況不同,民進黨絕無勝選機會,國民黨在李登輝的主政下干擾並不嚴重。之後2000、2004、2016三次總統大選均無初選,2008四大天王競爭,最後以黨員直選選出謝長廷。2008的初選雖然有民主形式,但一陣砍殺,影響所及,連敗選後的整合都有副作用。
真正使用民調於總統初選的只有2011,且直接以100%全民調做決定。相較於2008並無絕對優勢的勝選人物,於是天王以初選競爭提名實屬自然,然而2012儼然已是蔡英文的天下了,卻苦無一言九鼎的大老級人物當家,無人有足夠的能量如2000年為陳水扁量身訂做,加上天王仍在,只好再度以初選決定。
弔詭的是,為何不援引2008模式由黨員投票?這留給民進黨自己回答。由以上紀錄來看,2011的初選修改了兩次才公布,最後民調蔡英文以1.35% 險勝蘇貞昌,第三位候選人為許信良,但無勝選機會。姑且不論全民調初選的合理性,比對的對手明載是「以得連任之非本黨現任者為對手」,也就是當時的馬英九總統。
換句話說,2011年通過的這個民調辦法是依當時在野的情況制定出來的,唯一的比對對象毫無異議就是馬英九。如今執政,已無他黨尋求連任的現任黨總統來做比對,為何主事者會便宜行事至此,完全不考慮一旦出現黨內挑戰者如何應付?如果像2016一人競選,當然沒有問題,但去年1124敗選之後蔡總統連任的雜音四起,年初四大老又有大動作呼籲蔡總統放棄連任,黨中央都充耳不聞嗎?
廣大的綠營民眾對蔡英文能否再戰已是心頭上一塊陰影,這些情勢的演變黨中央無動於衷嗎?主席沒有責任嗎?中執委沒有責任嗎?沒有黨工幕僚在公告前仔細檢視一遍遊戲規則嗎?而賴清德做為資深總統級的黨員,在挑戰之前不需把遊戲規則看一遍,提出質疑嗎?或者根本就是保密到最後一刻,蓄意利用漏洞偷襲?
就算誤判賴清德的動向,賴宣布參選後,卓榮泰做為主席應該趕快想辦法補救,向社會解釋這個為當年特定情況通過的辦法已無法使用,請求雙方與社會大眾了諒解,共同找出解決的方案,而不是放著兩邊支持者越吵越烈,自己半夜上臉書抱怨討拍,還惱羞成怒回嗆中執委林右昌,堅持說他沒誤判,誤判的是林右昌。
若這不是卓榮泰的氣話,那就是明知有挑戰者,卻不召開中執會檢討初選辦法,這樣是不是嚴重失職?若依他所言,他後悔沒照章辦事,應該依原公告時程舉辦民調,那請告訴社會,這個辦法如何執行?
退一萬步,通過這辦法,問題解決了嗎?上述《民意調查辦法》作廢了嗎?如何向選民解釋民調結果某人勝出的意義是什麼?例如綠黨立刻以最新的辦法做出以下民調:
•韓國瑜30.0%,蔡英文25.5%、柯文哲25.3%
•韓國瑜28.7%,柯文哲27.4%、賴清德23.5%
筆者的問題不是這個民調準不準,而是以此為例,這些數字的意義是什麼?蔡贏了嗎?讓蔡勝出的理由是什麼? ?爭第二名嗎?還是說落後4.5% 比 5.2% 好追趕?如果是因為好追趕,萬一其他不變而賴是 25.4% 呢?只差韓 3.3%,比 4.5% 更好追,那該不該提名賴呢?還有,如果柯最後不出來選,以這個民調做的提名還有意義嗎?如果韓不選而換郭台銘呢?換朱立倫呢?破壞這個民調的前提有無數種,不管怎麼講,完全沒有意義。
最根本的問題,民進黨的初選為何要交給國民黨或心向中國的人來做決定?策略性投票的比例有多少?有實證的數字說服我們可以忽略嗎?
過去美國的所謂「地毯式初選」(blanket primary),允許選民在初選中投對手政黨的候選人,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政黨區隔不清與可能的策略性投票,這個辦法已漸漸廢除,甚至被法院宣告違憲。
當然,現在要做任何改變已是太晚,早在2011年民進黨決定以全民調做總統初選,筆者即投書蘋果日報,〈蔡英文面臨的危機〉,原標題是「給民進黨在『中執會』與『全代會』前的建言」,主編下的標題窄化為蔡英文的問題,但也不失原來文意。八年前面臨的問題與現在截然不同,但一個健康的初選是解決這兩個不同情勢的共同機制。
可惜筆者人微言輕,民進黨原地踏步,對初選這個攸關選舉品質的第一道關口毫無檢討,便宜行事,讓一個人拗到整黨陪葬,這個代價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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