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欲加之法,何患無辭?
在A地很正常的行為,在中國是「被失蹤」的大罪。即便不進入中國,只要經過香港,就會「被失蹤」到中國。這是北京輸出一黨專政的制度。
現在未發生,或少發生的,隨著中國逐漸嚴厲,未來不會發生嗎?
「中港兩法律區界消失,港人面對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法律風險,且從根本上改變香港營商環境和價值。」
未來,過境香港或轉機,都可能被中國主張為罪犯,而遭引渡到中國。
未來,香港的轉機業務,會啟人疑慮。
你確定,不會是你嗎?
送中惡法 台人過境恐遭逮 《逃犯條例》若過關 我人權團體憂心 蘋果
20190405
去年2月,20歲香港女學生潘曉穎與男友來台旅遊,慘遭對方殺害棄屍,因已懷有身孕,成一屍兩命。其男友陳同佳犯案後返港,礙於台港無引渡條例,我方迄今未能將他引渡受審。這起不幸命案竟成港府強推《逃犯條例》修法的理由,開啟把港人與在港外國人移送中國受審的大門。該修訂前天在立法會一讀通過,台灣人權團體表示「非常遺憾」,稱若通過此「送中條例」,踏足香港的台灣民眾人身安全堪憂。
台灣經濟民主聯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昨對此表示「非常遺憾,並高度擔心台灣公民因旅遊而過境香港或轉機,都可能被中國主張為罪犯,而遭引渡到中國。」他以李明哲事件為例,稱李遭中國法院定罪的理由,就是在網路上批評中國政府。批評中國的台灣網友比比皆是,對中國而言,要以顛覆國家罪名主張這些人犯罪,簡直是「太容易了」。再以銅鑼灣書店老闆為例,在尚無該法前都會被綁至中國,遑論該法生效後,異議人士遭移送中國的風險。
「我可考慮發布旅警」
賴中強更質疑,香港通過修法後,是否還能保有獨立自主地位。「美國等國際社會都給予香港不同於中國各省的待遇,但倘若在香港經商的國際人士都將面臨威脅,香港能否持續維持亞洲金融中心地位?希望港府懸崖勒馬。」他表示,台灣人權團體將持續關注,近期內將聲援港人抗議。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台灣不把香港與中國一視同仁,香港也應該把中國與台灣分開處理。假使港府通過修法,建議我政府應該採取更強硬措施,例如發布旅遊警告等,讓國人得知風險,考量是否赴香港旅遊甚至轉機。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爆民間抗議聲浪,擔心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但香港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昨指外界疑慮「很可笑」,更以台灣為例,「台灣同大陸都可以有移交逃犯協議,為何香港跟大陸不可以呢?」
民主黨考慮彈劾林鄭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則駁斥,強調《逃犯條例》修訂的核心問題,是因為中港兩法律區界消失,港人面對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法律風險,且從根本上改變香港營商環境和價值。雖然明定政治犯不得移交,但中國大可羅織其他罪名,「特區政府有無膽量拒絕中央要求引渡呢?」民主黨因此與堅持在7月完成修例的特首林鄭月娥決裂,考慮彈劾。
港媒也擔心帶來寒蟬效應,先前包括now新聞台記者黃嘉瑜到四川欲採訪維權人士時,曾被當局以藏毒罪名上門搜查;香港政論雜誌創辦人王健民被控行賄判刑,拘禁期間被迫交代雜誌撰稿人身分及消息來源等,「此風險恐怕會造成自我審查,新例有如高懸於記者頭上的利刃」。
《逃犯條例》Q&A
Q:香港政府為何提出《逃犯條例》修法?
港男陳同佳去年2月在台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但港台間無引渡條例,所以台灣無法要求香港引渡陳男回台灣受審。香港政府以此案為由,推動修法。
Q:《逃犯條例》修法內容是甚麼?
香港目前和20國簽有逃犯移交協議,但相關法律不適用於中國、澳門和台灣。香港政府提議刪除此限制,並把審議是否移交逃犯的權力由立法會轉為行政長官。
Q:為何許多港人反對修法?
《逃犯條例》通過後,中國可要求香港代為拘捕引渡逃犯。外界擔心新法將讓中國藉機抓捕讓北京不滿的港人或在港外國人,將削弱香港國際地位。
Q:為何香港商界有疑慮?
適用引渡的罪行原本包含多項商業相關犯罪,因商會抗議,香港政府已剔除其中9項,但剩餘中還是有賄賂相關罪行。香港商人擔心在中國做生意有時「被勒索」,依中國法律也可能被以賄賂起訴。
Q:為何台人需要憂心?
台人言行若觸犯中國法律,以後到香港,也可能被中國依此法,要求引渡至中受審。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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