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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5

加入UN,別鬧了!不如改推建交運動 田台仁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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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w people cannot be confused by beautiful wordings and speeches, saying that joining UN will let Taiwan acquire statehood.  Well, things are not going this way.
Taiwan, firstly, has to become state, recognized by other existing states, before UN, both the Security Council and the General Assembly, accepts it as a legitimate state.

Those who promote the movement of “UN for Taiwan” is just a play or farce, which will never lead to what they promised.

不如改推建交運動    田台仁20181215
從二○○○年以來,四年一次的中央選舉與四年一次的地方選舉,兩者交叉形成台灣每兩年就一次民主大檢驗。近二十年,各陣營無不迭遭選民嚴厲的檢驗而輪流哀鴻遍野。

然而,這種定期的檢驗,除了深化民主之外,能讓台澎邦格、定位與領土歸屬定調嗎?換句話說,從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至今,台澎這塊領土的歸屬與管轄當局的法源,能否透過內部投票途徑,從各陣營不同主張取其一,而獲得最終定調?顯然不行。

雖然明擺著的事實,就是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不同且互不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看看加泰隆尼亞的公投,就知道:邦格、定位與領土歸屬,至少要有國際上的大國贊聲,不是台灣人自己說了算。這是國際政治的現實,不能不承認。

台灣被佔領,主權被信託或擱置,所以自己無權建國。想要建國,要經「有權者」授權才行。有權者,就是「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戰勝國)」。一個領土,有國家的樣子,卻沒有國際承認,只能稱為「自治」。從一六四八年之後,世界政治進入「承認政治」的時代:國家,要由其他既存國家來承認才算數的。這是規矩,不喜歡也沒用。

東奧公投就是明顯的例子:就算公投百分之一百過了,國際奧會不接受又有何用?部分人希望透過國內選舉(公投),來達到邦格、定位與領土主張,就是無視外部權威,在幹自以為是的事情。頂多是在現行法秩序下,明確宣示台灣跟中國是兩個不同國家。但這行為在國際面向,根本不產生有效的意義。

台灣現在要爭取的,已經不是自己如何看待與中國的關係,而是國際如何看待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所以,有志者與其推動公投正名、加入聯合國等無意義的運動,不如推動台美建交、台加建交、台德建交,讓先進國家在發覺自己長久以來為了屈從中國,而給予台灣不公平待遇的錯誤,在罪惡感驅使下改弦更張的賦予台灣本來就該有的地位補償,來得更有意義。

3 則留言:

  1. 捆仙索 有4條:

    1 . 國際大趨勢-主要是美國、日本。
    2 . 白灣本身-台灣本土意識之建立。
    3 . 中國狀態。
    4 . 執政之台灣定位-這一點,執樞紐地位。

    http://whogovernstw.org/2018/12/13/cwwy2/?fbclid=IwAR3xKE2gIri5Xc3tk1O0gZ7LYwcBnZFuUHkZTOliQ0xdxQWMk96wbDbuuMM

    政府對兩岸關係的態度、美國對台協防承諾、民眾保衛台灣的意志,以第一項,政府的堅強領導為重中之重。政府的領導,隨執政者、執政時期之兩岸態度,美國承諾、民眾意志,長期都會因之變化。因此政府從單項議題上逐漸改變,尤其是文化、執政內容上的提升,讓走向台灣獨立的堅強領導,都能鼓舞整體包含美國與台灣民眾反抗意識的加強。因此這是一個能動的動態過程。這樣的能力而且彼此呼應,堆疊加碼。(因應中美局勢惡化)隨著中台商業關係的日漸遠離、美國放棄維持一中政策,清楚表明支持台灣獨立,甚至在台灣清楚表達獨立意願的狀態下,直接宣布與台灣建交,就是最為美好的想像。

    隨著美中對抗的日漸形成,台灣的經濟加速離開中國,政府應該訂定時程,有序的,透過行政措施,從低層次開始,突破中華建制,建立台灣本土意識。猜測,蔡上台前後,與中國有某些默契;比如台灣不接受92共識,但也不支持,甚至打壓台獨勢力,比如太平島維持舊制等。而隨著台灣走向 “本土政權化”,這些或許存在的默契都必需打破。這將又是另一個不同的場面。就是-中台對抗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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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網上加拿大學者的建議
    推動楓葉版本台灣關係法

    https://www.google.com/url?sa=t&source=web&rct=j&url=http://www.macdonaldlaurier.ca/files/pdf/Karalekas--inside%2520policy.pdf&ved=2ahUKEwjplJyCjqPfAhVMA4gKHdSuA20QFjAAegQIAxAB&usg=AOvVaw3-HFc_0rz4w5n8FnxxGyY0

    TW Democracy志工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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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美台建交,葉望輝表達得很清楚,還不到~
    但是「州」對「台灣」,可以做。
    推楓葉版台灣關係法,想法不錯~但還是得澄清「台灣政府」是什麼?
    遛狗時突發奇想,何不學習美國杜勒斯的台北和約方法,來個「中華民國」版的「台灣關係法」。
    台灣政府另建行政中心,1950年建立的盟軍中華民國政府留存在原台灣總督府,五院俱全。
    本法生效以前取得盟軍中華民國國籍者,皆視為台灣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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