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面對死刑,「法庭原本可以駁回中國的引渡要求。然而,姚錦旗堅定表達被立即引渡回中國的立場,令法庭無法拒絕。」
不可思議!
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今天(1日)發表聲明說,中國已經從保加利亞引渡被控收受賄賂的前浙江省官員姚錦旗。這是中國首度從一個歐洲聯盟成員國引渡人犯。
姚錦旗已經在11月30日被引渡回到中國,可能面對死刑
聲明指出,這是在中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中國和保加利亞兩國執法部門密切合作,將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引渡回中國。
姚錦旗也成為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今年3月成立之後,成功引渡的第一人。
根據新華社報導,62歲的姚錦旗是浙江省新昌縣前常務副縣長,2005年被控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之後,逃離中國,曾住過中、南美洲和菲律賓,後來在保加利亞定居。
他在10月間,因為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發出的紅色通報(Red
Notice)而被捕。
姚錦旗的律師表示,姚錦旗11月26日在保加利亞首都索菲亞(Sofia)的庭審中,要求被引渡。
律師表示,由於姚錦旗返回中國後可能面臨死刑判決,法庭原本可以駁回中國的引渡要求。然而,姚錦旗「堅定表達」被立即引渡回中國的立場,令法庭無法拒絕。
姚錦旗向新華社表示,逃亡海外沒有真正的自由可言,最終還是要回去交代案情,並接受後果。
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推動反腐之下,北京極力追捕逃到海外的貪官或經濟犯,不過成果很有限,因為中國的司法缺乏透明度和正當程序,包括美國和加拿大在內的西方國家,都不願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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