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8-08-30

台人持居住證 中國要課稅….自由 20180830


Comment
台商中國人,未來要繳台灣收入的稅,或服役?

It is the rule that any persons who lived in a foreign country for over 183 days a year will be demanded to claim local income tax on the local income.  Others, who live for less than 183 days, should claim 20% separation tax on their local incomes.
Local is the key words.
However, Beijing breaks the rule, subtly.
Beijing mimics the FATCA and demands any persons who live in China for over 183 days a year should claim the tax on their income all over the world. 
The persons are then deemed Chinese citizens.
That is very very fatal.

台人持居住證 中國要課稅….自由 20180830
中國將從九月一日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與中國身分證的十八碼相同,用於台灣民眾在中國的「身分證明」。我國安部門示警說,中國官方將藉此取得指紋等生物特徵,除掌握台灣民眾在中國工作、居住、就學具體情形外,也將加大監控力度。另依中國稅制,持有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將構成稅收居民,必須繳納境外的個人所得稅

掌握基本資料 加大監控力度
國安部門針對中國九月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做出最新評估,並就可能的安全疑慮及風險提出示警。

國安人士指出,中國國務院聲稱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是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陸工作、學習、生活」,但內容藏有監控玄機

首先在證件編碼上,相關人士說,證件採取與中國身分證號相同的十八碼編制,表面上是考慮與中國社會公共服務系統的兼容性,實際上是為統戰工作。在申請條件相當寬鬆,申請者甚至不需有中國戶籍,藉此將台灣民眾廣納為「另類中國居民」,背後的促統策略不言而喻。

相關人士提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登載資訊中,需登載個人指紋信息,也規定申辦需檢附「居住地住址證明」、「就業證明」等文件佐證,除使中國官方進一步掌握台灣民眾基本資料,並利用指紋等生物特徵加大對台灣民眾的監控力度。

住滿183 全球所得都要繳稅
國安人士強調,「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也規定,持證人如有「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等情事者,由簽發機關作廢該證件。面對兩岸情勢的複雜性,這項形同要求「絕對政治忠誠」的規定,將有利於操控台灣民眾。

相關人士也提醒,申領居住證係以「有住所」為前提,加上中國正修法規定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住滿一八三天的個人,必須從中國境內和境外獲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換言之,台灣民眾一旦持有居住證,未來將被要求就全球所得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加龐大的稅務負擔。


中國各地台辦拚業績 逼台商辦居住證….自由 20180830
動員台商 要求第一天就要去申請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自九月一日起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居住證,台商圈有消息傳出,中國各地台辦為「拚業績」,已動員長住當地的台商、台幹與其家屬,在開辦首日就要去申請,以營造出北京涉台政策受熱烈歡迎、台灣民眾踴躍響應的假象,其實台商對居住證仍心存觀望,但迫於壓力,只好開辦當天就去排隊遞出申請表。

台商憂海外所得 恐須向中國報稅
不具名台商表示,雖然居住證給在中國的台灣人多項優惠措施,但目前才在起步階段,很多配合的政策尚屬不明,大家仍心存觀望,不過,台辦人員積極動員,要求他們在第一天就要遞件申請,他們只能被動配合,這也是種被迫表態,讓他們真的很為難。

他指出,雖然對岸已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但台商最擔心的,還是申請居住證後,海外所得是否要向中國政府報稅。中國人大即將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規定,「稅收上的居民」須把海外所得繳稅,而在中國有固定居所的居住證,可能符合所謂的「稅收上的居民」。

立委︰政府應加強管理 規定申請者回台後要報備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強調,雖然台灣人申請居住證,陸委會認定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蔡政府應有國安風險意識,要求申請的台灣民眾,回台後有申報義務,須向台灣政府登記,畢竟申請居住證是身分認同的漸進作法,若未加以註記,他們回台後在政府機敏機關任職,如中科院或軍隊,將潛藏國安風險。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指出,台灣居民居住證格式與中國一般身分證接軌,都是十八碼,申領辦法明列須採集指紋,讓台灣民眾暴露於中國的監控風險之中,而居住證介於入籍與臨時簽證中的模糊地帶,規避兩岸條例規範,但政府仍應有一套妥善管理措施。

陸委會︰嚴加監控 降低潛在風險
對此,陸委會說,開放申請居住證,是中國大陸對台統戰主要環節,雖然提供台灣民眾居住服務,但同時也嚴加監控。對於立委相關提議,會加以研議與因應,以降低可能潛在的風險。


1 則留言:

  1. 領共匪身分證、繳稅給共匪、那就應該視為共匪;

    理論上就要註銷台灣的身分證及健保卡才對耶!

    回覆刪除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