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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7

連潘基文也曾低頭的法律籌碼


連潘基文也曾低頭的法律籌碼
這兩年,中國打壓台灣力道越來越強。除實質上毫無影響的「斷交」外,還以行政命令逼迫外國企業網站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省」。最新發展是,蘇起還傳北京要發中國身分證給台灣住民[1],使之隸屬中國籍。外交部至今毫無作為,但愛台灣的外國記者寇謐將(Jean-Michel Cole)提醒:不只中國有國內法,其他國家也有自己的國內法;台灣可援引消費者保護法等,以司法工具反擊

同樣的,國際貿易上的「互惠」原則,一樣可以用在這案例上,如制訂法律,規定外國政府不得以國內政治的禁忌干涉在該國外國企業的經營細節,或中國企業在外國的或非簡體字網站,不得將台灣列為中國一省等。


越來越強的打壓力道,在藍營眼中乃小英政府不承認「一中原則」所致,接受的馬英九就無此遭遇。這種以管窺天、磕頭至上的政爭語言,實不足為訓。

中國之強要台灣,不僅與民族主義無關,也非「一中」議題,而是戰略選擇:取得第一島鏈樞紐台灣後,解放軍便可解開宮古水道與巴士海峽之羈絆,得以自由進入一、二島鏈間廣闊水域,從而鎮嚇日本、威逼美軍。高舉民族主義,只是中國最省成本的世界輿論戰而已。

回憶20073月,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信件中說「2758號決議已經確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引起美、加、英與其他歐洲國家抗議,連日本都表明:事實並非如此。

美國當時提出〈美國對台灣之立場說帖〉(U.S. Non-Paper on the Status of Taiwan)。其中不止表達了政策姿態:「對台灣地位問題不採取立場(We take no position on the status of Taiwan.)、「台灣地位應以台海兩岸人民均滿意之方式和平解決…我方不對台灣作政治界定(第二點(urged that Taiwan's status be resolved peacefully to the satisfaction of people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卻更表達歷史與法理事實,即所謂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之事「並非包括美國在內之聯合國會員國所普遍持有之主張(第五點)(While this assertion is consistent with the Chinese position, it is not universally held by UN member states, including the United States.)、「2758號決議並未提及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之主張(第六點)(There is no mention in Resolution 2758 of China's claim of sovereignty over Taiwan.),及「若聯合國秘書處堅持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分,或使用隱含台灣為此地位之用詞,美國將不得不以國家身分與此一立場劃清界線(第九點)(If the UN Secretariat insists on describing Taiwan as a part of the PRC, or on using nomenclature for Taiwan that implies such status, the United States will be obliged to disassociate itself on a national basis from such position.)

結論是「台灣本非中國土,台人自非中國民」。各國出手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更承認錯誤,矢言不再犯。

中國拿聯合國秘書長曾致歉的錯誤內容,逼各國民間企業接受,法律反擊豈不容易!外交部為何輕易放棄能有效反擊中國的法律籌碼?難道是私心:只要台灣與中國的瓜葛存在一天,外交官們遇事就可推責中國,繼續領高薪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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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non-paper provided to the author by a confidential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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