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8-05-30

斷交與國際機構改名,我們會怎樣? 賴怡忠20180528


Comment
這句話也對,中國代表權問題在1971年已經解決,現在並無中國代表權問題。
作者提出許多案例,有關索馬利蘭,與前蘇聯共和國的承認問題,的確是值得關心。但也有些語焉不詳,該進行補充。


作者似乎在說台灣仍需要(以ROC為名的外交承認),特別是聯合國平台的承認,主要是國安問題,不是利益問題。這點,的確有其實務上的考量。啊,是兩難!

中國銳實力越強,其相對國力越弱。
這點,不知道是否能被參透?


斷交與國際機構改名,我們會怎樣?    賴怡忠20180528
現在不是中國代表權問題,而是台灣代表權問題
蔡總統在524講話中,提到中國誘使布基納法索與台灣斷交是踩到台灣底線。先不論包括前外長在內的國民黨智庫為虎作倀,幫著敵人反向指控台灣政府的惡劣行徑,但因有不少致力於台灣國際主權正常化的人表示,正是台灣的中華民國國號使自己陷入中國代表權之爭才導致台灣的斷交風險,也有人說布基納法索只是與中華民國斷交,不是與台灣斷交。

這些主張把北京現在意圖殲滅台灣國際空間的作為,與五十年前北京只是意圖建立自己代表中國的正當性混為一談。這是將現在中國發動的台灣代表權爭奪戰,混淆為五十年前的中國代表權問題。也因此容易低估現在這個問題的複雜性與危險性。

五十年前北京尚未進入聯合國,中華民國還是安理會成員,國共在國際上爭執誰代表中國,而包括美國在內等針對這個情形,除了有私下研究,也有人建議國府接受兩中主張。1971年聯合國2758決議案談的也只是誰可以代表中國,台灣代表權問題沒被處理。事實上當時不少投票支持2758決議案的國家表示這個議案沒有解決台灣代表權問題。2007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曾提到2758決議案已將台灣歸還中國,但這個立場立即被美、日、加、澳、以及歐洲國家在內表示這不是他們所認知的事實,頂多只是潘基文的個人認知,不是1971的聯合國共識。

台灣在冷戰時代因為是獨裁體制,本就存在正當性問題,加上當時為了確保國府政權的執政優勢而發明的法統主張,強化了漢賊不兩立作為。當時蔣介石拒絕採用外交部次長楊西崑的兩中建議,就是擔心一旦承認兩中,國民政府的法統神話會立即瓦解,要求國會全面改選甚至是總統選舉的要求就會出現。這對深知自己是少數統治的國民黨來說,形同使其在台灣會毫無立錐之地。

因此蔣介石拚死也要維持法統神話。為了這個神話不被挑戰,就必須採行漢賊不兩立。直到解嚴、蔣經國過世、李登輝接任,以及政治自由化和國會全面改選等破除了對法統的需要,加上冷戰也結束,這些因素使得「漢賊不兩立」政策得以鬆動。但即便在那個時代,有關參與聯合國也出現以「台灣為名入聯v.s以中華民國名義返聯」的差異。這也是現今許多人主張,台灣存在「中華民國」問題的濫觴。

但現在習近平強勢接班,強調兩岸同屬一個國家、連一中各表也沒空間,只接受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的一中框架。在這個框架下展開一國兩制的統一。現在國際上推動的不再是與北京與台北爭奪中國代表權,而是北京在國際上強調只有中國可以代表台灣,台灣不能代表自己的台灣代表權問題。

中國不管你的名字是中華民國或是台灣,都強調只有北京能代表台灣,而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因此拋棄了中華民國還是要面對中國的封鎖。現在也是中國在逼使其他國家做出有中國就沒台灣的選擇,四個新建交國家都將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寫入建交公報中。因此問題在於中國的態度,以及如何面對中國鋪天蓋地的外交攻勢。

當台灣出現零邦交或趨近於零的邦交數量,國際地位會是什麼樣子
針對台灣的邦交國議題,不少人指責台灣的邦交國多是貪圖台灣金援的窮小朋友,但國際合作本就是互相幫助,有錢的國家幫幫相對不是那麼富裕的國家是常理。更何況台灣的國際援助佔GDP比例遠低於OECD已開發國家的水平。而台灣過去也不是沒接受過美歐等已開發國家的協助。哀怨台灣沒有富朋友,或是嫌棄台灣的邦交國都是窮朋友時,可能也要想想當台灣還處於那些邦交國今天處境的時候,別人有這樣在嫌棄我們嗎?

撇開邦交國是窮是富的問題,有關台灣應該有多少邦交國,即所謂「邦交國數目」迷思的問題時,我們可以從「有限國家承認」這個議題來探討邦交數量與台灣國際地位的關係。

這其中最極端的例子是索馬利蘭共和國。該國沒半個聯合國會員國,以及非聯合國會員的國家給予承認。位於索馬利亞內,但卻是個事實獨立的國家/疆域,與衣索比亞有「非正式的官方關係」,意即沒有正式建交,但與衣索比亞官方有在往來。索馬利蘭也與英、比利時、迦納、瑞典、南非等有「非官方」的往來。而非洲聯盟與歐盟也都有派代表團與其談外交承認等問題。

至於其他非聯合國國家但有至少一個非聯合國國家承認者,多是在蘇聯解體後其加盟共和國獨立時產生的內部爭議問題,或是四年前的烏克蘭問題等。在俄羅斯的扶持下,這些國家往往彼此互相承認,互相擁抱對方的主權。但有趣的是,雖然這些「國家」的獨立咸信與俄羅斯有關,但都還沒拿到俄羅斯的外交承認

台灣是屬於非聯合國會員,但被部分聯合國會員國承認的例子。在這裡,包括薩哈維、科索沃與巴勒斯坦的聯合國會員國承認數量都比台灣多得多。台灣只比北塞浦路斯、南奧賽提亞、阿布哈茲的處境要好一些

如果從這個表來看,就算有很多邦交國,例如巴勒斯坦與北韓,但其在國際被認可的地位、被國際接受的程度、以及獨立交往的能力等,其與台灣還是有些差距。

科索沃與台灣的處境比較類似,雖然其正式外交承認有111個,是台灣的六倍,其中並包括美、英、日、加、澳、歐盟等有力國家。但因中、俄支持塞爾維亞而使科索沃幾乎不可能成為聯合國會員。但科索沃也在還未成為聯合國一員時,就能進入某些國際組織成為會員。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是否是聯合國會員不會決定性的影響台灣的國際組織參與(科索沃、巴勒斯坦),但如果缺乏聯合國會員的承認,其數量少到一個程度時,對於維持國家擁有主權的聲稱還是會有影響。

低邦交數量對台灣與非邦交國狀況的影響
邦交國對台灣的另一個重要用處,是在聯合國大會以及其他聯合國相關組織時為台灣發聲。不管是聯合國大會、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等會議,不論在投票支持與發言為台灣直言時,往往台灣邦交國的支持是最堅固的,非邦交強國平時對台灣的要求可能滿口答應,但屆時可能以其他議程衝突為由而臨時放鴿子。台灣一方面想要加入聯合國,但對於這些在聯合國最挺台灣的鐵票部隊卻嫌東嫌西,傳出去後,不知道人家會怎麼看台灣呢?

雖然台灣的大型非邦交國關係是台灣對外戰略的關鍵,但因為台灣與非邦交國的關係往往是以雙邊為主,而各個雙邊關係都是各憑本事發展,沒有一個通譜。有的國家不僅可以用台灣的正式國家名稱為代表處全名,與台灣有正式的年度部長級會談、台灣代表也可比照特命全權大使晉見該國外交部門甚至是元首,台灣代表處員工享有外交豁免權及相關福利。但也有的代表處就只被定位為商務辦公室,位階比照與外國公司在該國開設的分公司一樣。換言之,與非邦交國的雙邊關係沒明確定位,都是各憑本事。

此外,如果台灣的邦交數量太低,台灣就會更需要非邦交國的支持,但是這些支持往往變成一個新的議價,而且對方能做多少也不知道。最起碼每個國家都會搬出其「一中政策」當成對我方要求提升雙邊關係時的擋箭牌,或以這個藉口展開新的要價。其結果是讓台灣與非邦交國關係的負擔更沉重,也更受制於人。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台灣想要確認的是非邦交國不會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暫且還不是將關係正常化時,則相對難度較低。畢竟兩國可以因為某些事情而斷交,但這不意味著雙方不承認對方是個國家,只是雙方降低關係的層次而已。如果想先在這個意義上確保台灣的主權地位,感覺就不是那麼困難

事實上,自從通過反分裂法後,北京有想到如要消滅台灣國際存在感,中國就必須說服每個國家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只是歐美主要大國對此多會根據國際法的要求、本身的戰略利益、以及與中國的關係,來決定自己是否接受。中國對與其關係較好的國家(如委內瑞拉),可以要其完全不接受台灣的存在,甚至否定台灣護照,只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配發的台胞證及中國護照等。但是即便巴基斯坦與柬埔寨,也不會對中國主張照單全收,還是會保留一定的彈性以便與台灣人民及資金往來。

目前所看到台灣在非邦交國代表處被驅趕,位階被降級、待遇被減低等,都是中國對該國施壓的結果,不是該國因台灣邦交國數量減少而主動降低對台待遇。但的確會因台灣正式邦交數量減少使台灣對非邦交關係的依賴更多,為台灣與該國雙邊關係的經營帶來更複雜的變數。

十九大後中國發動的新攻勢,對跨國公司施壓改名台灣為台灣中國
我們也看到十九大後中國發動對台灣國際空間圍剿的新攻勢,這次是直接對跨國公司提出要求,要其在網站上改變對台灣的定位,將台灣列為「台灣、中國」。有二十家航空公司已經做出修正,但還是有不少外國航空公司不予理會。

表面上來看,這似乎只是改網站的問題。但如果之後開始要求這些公司撤除在台灣的辦公室,或要求其辦公室必須臣屬於位在北京的辦事處。由於中國開始要求在中國跨國公司的分支機構必須讓中國派遣其政治指導員入駐,一旦要求台灣辦公室臣屬於北京,中國就可能透過其入駐北京辦事處的政工人員掌握台灣人民與該跨國公司的往來資訊。

此外,鑒於國際功能性組織有不少是包括國際商務機構為其會員的,在規則的制定上往往也會與這些商務機構密切溝通甚至聽取其意見。一旦跨國公司將台灣列為中國一省成為「正常的習慣」後,日後可能會在這些公司具有影響力的國際組織加以落實,並將這些案例推廣到其他商務單位及與其相關的國際功能性組織。由於有些組織是直接牽涉到國際規則一體化的設定,例如ICANN對於網域名稱的規定,一旦這些組織也出現類似的習慣後,即便人不入中國,台灣都會感受到北京無所不在的網羅。還沒真的統一就可能會出現香港化危機。

思考利用法律鞏固台灣人民與非邦交國的關係及權益
面對這些問題沒有萬靈丹,畢竟如果可以這麼簡單解決的話,早就使用或解決了,不會等到今天。因此以下所提只是非常粗淺的想法,不認為這就是仙丹妙藥。

中國似乎願意違反所有的經貿邏輯以遂行其政治目標,並且在手段上毫無任何道德限制,使得台灣面對的挑戰前所未見。對此除了在傳統外交領域極力爭取朋友的幫忙外,更重要的是,台灣須告訴這些朋友有哪些在其能力範圍內的可行作法。

鑒於現在的最直接挑戰是台灣人民的權益被影響,以及政府角色的被弱化。因此如何利用法律保障非邦交國與台灣人民的互動關係是十分重要的。我國與非邦交國的雙邊關係面臨中國龐大的政經壓力,因此以政治力或是經濟力硬碰硬往往得不償失,但利用民主國家以法治為規範基礎的習慣,尚有可圖之處。

例如,把《台灣關係法》的模式向外推廣,使《台灣關係法》國際化,甚至是多邊化,使其不僅是規範/保障台灣人民與該國的關係,也保障台灣人民與某一群國家的關係。在此我們須強調在《台灣關係法》中,與該國政府與台灣人民關係,以及該國間與台灣人民/政府的關係之規範部分,以保障台灣人民在該國的權益,以及該國跨國企業行為的涉台關係等,這個做為也可以給可能會受中國攻擊的商業公司,一個面對北京政治壓力的回應方法。

善於利用或創建對台灣友善的多邊國際論壇
台灣需要有效鞏固與邦交國關係、建構有助於台灣參與的多邊國際對話平台、以及深化與重要非邦交國的合作關係,以超越現有與非邦交國的雙邊關係等考慮下,我們可以思考重新啟動或新創建與邦交國的區域多邊對話論壇,以這個平台為基礎發展台灣與這些邦交國、以及與該區域的關係,並以此援引其他有相同理念的非邦交國夥伴之參與,以建構這些非邦交國盟友的新合作模式,並回頭來鞏固台灣的邦誼,甚至進一步拓展台灣的邦誼。

聘用國際法執業律師對中國展開國際商業提告-發動國際法的戰爭
中國利用本身的市場為籌碼對跨國公司發動滅台迫統的新攻勢,包括對跨國航空公司,對旅館、對成衣零售業、對出口到中國產品,或是利用中國加工出口到其他國家的廠商等提出要求。這些項目固然前所未見,對台灣的壓力更是排山倒海,但也因為直接觸犯了市場的自由經濟邏輯,讓中國的行動也呈現各種風險,而其不合理的地方也被更為凸顯。這是台灣可援引以捍衛自身權利的重要工具

台灣可以思考中國作為違反經濟邏輯,與跨國公司的母國政府協議,以中國作為違反自由市場經濟原則,進行對中國的國際法律訴訟,並且在其他國際功能性組織思考如何對中國的作為有懲罰措施。由於中國的作為不僅針對台灣,也針對西藏、維吾爾人權問題、中國內部的宗教自由等,顯示其對台灣的作為不是特例,而是通案。

美歐等國也開始發現如果在這個領域給予政治讓步,中國只會持續需索到美歐無法讓步為止,因此也有須對中國作為劃設紅線的默契。更何況中國作為是明顯違反二戰後所建立以規則為基礎之國際秩序的基本原則,更何況這已經侵犯到一向被認為應該去除政治干預的經濟領域,對於美日歐等自由市場的信仰者來說,中國以經濟為籌碼對國際商業活動進行的政治勒索已經踩到了底線。這也是為何川普政府會對中國對航空公司提出政治要求的做法以「歐威爾式的胡扯」描述之。

在此的重點是與同理念民主國家合作,對中國提起幾個大型的國際訴訟,並同步在國際組織提出對中國會籍的相應懲罰方案,並展開國際協調以思考對這些拒絕屈服中國壓力之公司,如何給予獎勵或在其遭受中國勒索時能夠給予補償措施。而不是台灣對屈服中國壓力之公司給與懲罰或報復。前者把問題指向中國,避免中國政治勒索模式向其他產業擴散,以及發展出新的國際合作。後者把問題回歸到台灣,迫使公司在台灣與中國之間選邊。利害相權下何者較具發展性,應該是很清楚的。

善用國際目前的強烈友我氣氛,主動提出深化合作的可行作為
中國對滅台迫統壓力固然日甚一日,當連公開的政治勒索都會使用,顯示中國要嘛對自己極度自信,認為國際上對中國沒轍,因此北京可以為所欲為。或者是中國對台灣已經沒招,只能用最粗暴的手段迫使台灣就範。以中國公開承認自己經濟走緩,結構改革迫在必行,與各國關係更陷入高度緊張,連過去多將中國視為商業機會的歐盟國家,都在公開呼籲要對中國的投資行為設限。與20082012當時中國普遍被國際認為是金融海嘯危機的拯救者相比,現在的中國反而力量在減弱,在國際主流社會的好感度也在快速下降。

蔡總統上任時提出「維持現狀」,中國屢以台灣不承認九二共識指控台灣在改變現狀。但當最關注台海穩定的美國務院都出面指控改變現狀的國家是中國,不是台灣。而美國一中政策的基礎是建築在反對改變台海現狀的前提之上。而中國以經濟軍事力量進行政治勒索的行為也被認為違反了美歐等民主國家堅信的自由市場經濟以及以規範為基礎國際秩序等原則,使得中國對台灣的打壓問題就不再只是兩岸關係與台海維穩的問題,而是這個未來國際秩序是否還是要以規則為基礎,還是要以力量為基礎的根本問題。如果容許中國持續這麼做,類似作為可能會被北京應用在其他玻璃心認定的敏感議題上。

但是有國際友我氣氛不意味著行動就會自動出現,台灣需要善用民主國家對規則為基礎國際秩序的堅持與期待,根據這個原則提出可操作的對應措施以深化合作。可能某些國際法官司的議題是台灣最不熟悉者,台灣在該領域人才的培養因此就會變得很重要。面對中國層出不窮,意圖消滅台灣國際存在感的作為,現在我們更需有靈活的思考與靈敏的行動了。

作者是讀錯書,入錯行,生錯時代的政治邊緣人


13 則留言:

  1. 你們確定.....那支保護地球的防衛隊真的擋得住尼比魯人王政派的軍隊嗎?
    是地球人先出手的,對不該屬於自己的東西抱有妄想! 月球內部這麼多年的戰爭 你們以為是打心酸的嗎?
    不肯對宇宙住手....那麼後果自負吧!

    回覆刪除
  2. 切身感受,目前的政府提不出一個解套的作法。
    以學術界為例,國際期刊若被中國人掌握住副編輯或編輯,就很大的程度會把台灣作者的affiliation後面自動加China.教育部或科技部只會說這樣的論文,升等時不承認。但是台灣自己本身就有個受承認的「中國工程師學會」。
    另外像前教育部長吳茂昆被爆料說利用公司侵佔東華大學的專利申請。我有專利事務所的朋友說,很多國立大學在申請國外專利時都會有類似的便宜行事。
    一來費用高,獲利不明下,先讓老師用產學合作名義找公司去申請,真正有獲利商機時再反過來談如何分配。
    更重要是,除了美國專利,我們若要透過國際專利組織去申請歐盟,很抱歉,要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手。這時「國立」2字就成為阻礙,中國是不准「國立」2字出現在專利所有人的名稱。那拿掉「國立」,只稱呼某某大學呢?再次抱歉,任何一間國立大學的印鑑都一定有「國立」2字。真正專利通過後,要主張專利權時,專利所有人跟主張權益者,名稱差「國立」2字兜不攏,就有爭議自找麻煩了。這時許多博士級頭腦就想出了便宜行事之法,利用公司來申請中國、歐盟等專利。有市場獲益時再回饋給學校。而在科技部、教育部,他們看的是「技轉金」或「授權金」這些業績,也不會詳細究問箇中眉角。要當官的人,防火牆沒設好,就等著被爆料。
    藍營的教育界人士通常比較無恥跟彼此護航,不太會留下書面資料,可以彼此相護。

    回覆刪除
    回覆
    1. 謝謝 Hoxloflang5大 所提供的訊息, 令我對台灣教育部長吳茂昆請辭風波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終於解開某些疑惑, 對該新聞事件也因此重新產生了不同的解讀. 這裡果然常聚集了各行各業的高手, 常令人有意外收穫 !!
      from 卸甲楓鷹

      刪除
    2. 相較於一般國別申請專利,PCT是最省時省錢的制度,不過用PCT制度申請歐盟專利根本不用透過PRC,只要在WIPO會員中一國申請都有效力,除非你要用PRC當第一聲請國。國內事務所會說要透過PRC聲請主要是為了語言方便(只要準備中文版本就可以通過國際檢索跟審查),不用像在美國或日本申請還要準備英文或日文版本。
      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制度的意思是只要組織成員在WIPO(World Intellectual Patent Organization)會員中任一國申請發明專利(國際階段),就可以以簡化程序在其他國家的申請程序,吳茂昆既然在美國申請了PCT國際檢索階段就在美國完成,完全不用再透過PRC再去重複此階段。他的問題是在第二階段的國家審查,當你要申請PRC的專利,不用說是PCT制度就算是一般聲請,只要有"國立"二字都不會過,這跟PCT制度一點關係都沒有。換句話說只要你不是聲請中國的專利,根本不會以人鳥你"國立"還是非"國立"兩字。 不過既然吳茂昆提出了這個問題,我認為當務之急還是想辦法加入這個國際組織比較重要,台灣雖然比不上美歐日,但也算科技國,若是透過美、日申請讓人賺一手是還好,但若是為了國內買辦事務所方便任由他們自動依附中國,長久而言不是好事。

      刪除
    3. j otto大說的更詳盡。
      專利是屬地主義,美國、日本、歐盟與中國,是主要市場。台灣許多專利事務所,確實是因為「華文」的怠惰而依附中國。很多台商不也是?
      現在吳教育部長辭了,這個想辦法加入PCT制度,看來會繼續怠惰下去的。
      不過讓吳茂昆請辭獲准的關鍵,卻不是這些他在東華大學當校長時的風風雨雨。
      是「公文」跟「內線」提供資料啊!
      管中閔,老藍男,果真在這種「凡走過切不可留下書面資料」的手法上厲害。
      柯立委是怎麼拿到吳茂昆出席中國國際會議的簽名?

      刪除
    4. 那,中國專利很多(說什麼超英趕美)
      到底多少是台商與台灣的貢獻?


      不准思想自由的國家,專利一大堆,
      值得深思的矛盾現象

      刪除
  3. 雲大 說的這句禪語:「中國銳實力越強,其相對國力越弱。這點,不知道是否能被參透?」

    "拈花微笑" 啊!! from from 楓巢求悟

    回覆刪除
    回覆
    1. 境界, 羨慕中 !! (不好意思, 俺又流口水了)

      "求悟"老頑童, 雖癡心求悟, 仍徹悟不得, 一直 半悟半痴 之中,

      於是, 老頑童繼續"痴人作夢", 夢中求悟, 然後, 依舊瘋言夢語到處擾人, 呵呵, 眾大俠莫見怪啊 !!

      from 楓巢求悟

      刪除
  4. 文章原出處是「法操」,2017年,作者高宏銘律師,聯合報鳴人堂轉載。最後也約略提了金門、馬祖。
    內文有美國歐巴馬曾說,台灣維持自治,就不宣佈獨立,是美國與中國的默契。
    台灣是軍事佔領區?

    回覆刪除
    回覆
    1. 先不討論該文內容, 首先最令我感到無比驚訝的是: 深藍聯合報系竟准許刊登這種論調方向的文章 ?!
      難不成是「半夜吃西瓜---反症」嗎 ? 真是天下一奇也 (也許是我少見多怪!)
      from 楓巢求悟

      刪除
    2. 經過許多人、至少15年以上來持續不懈的努力,
      也感謝網路資料和討論的充分,以及言論自由的環境。
      台灣地位(不屬於中國,但也還不是sovereign state的自治領土),大致上越來越清晰了。

      台灣與ROC的虛實融合,是一種自治領漸進式生成的模式現象。
      對一部份人,可能無法如意,或許是一種惡果最小的現實方案。

      外部環境有大變動,將心胸敞開,辨清虛實。
      抓住文明的潮流,不要選擇倒退的一方,是非常重要的。

      刪除
    3. 的確, 「言論自由的環境」是孕育人類高端文明必需的沃土, 正是台灣最可愛也最可貴之處, 但也正是中國想擠身世界第一流國家所始終極度欠缺的必要條件, 可惜深藍高外及中共的醬缸腦袋們永遠想不通這點!

      from 楓巢求悟

      刪除

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
顧及閱讀舒適性,段與段間請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