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此舉會讓「飛彈突擊遊艇」成為和中國漁船一樣的「海上民兵」。意思是,發生武裝衝突時,所有在台灣附近的民船(遊艇或漁船等),都會被視為軍事偽裝船,或軍事間諜船。
一如南京事件,國民黨軍司令官善心大發要部隊自謀生路。部隊將6000件軍服脫下來化為平民,武器不知去向。
當然,是否遵守戰爭法和戰勝戰敗很有關係:二戰末期美國對東京的燒夷彈轟炸,死的比廣原子彈還多。美國航空隊司令說如果美國戰敗他一定得上絞刑台。美國炸了中國大使館科索夫塞爾维亞,則是中國大使館藏了美國軍事財產F-117殘骸。
以下文章所提及的摘要法律規定:
〈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第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1977年第一議定書)
第三部 作戰方法和手段,戰鬥員和戰俘的地位
第一編 作戰方法和手段
第三十五條 基本原則
一、在任何武裝衝突中,衝突各方選擇作戰方法和手段的權利,不是無限制的。
二、禁止使用屬於引起過分傷害和不必要痛苦的性質的武器、投射體和物質及作戰方法。
三、禁止使用旨在或可能對自然環境引起廣泛、長期而嚴重損害的作戰方法或手段。
第三十七條 對背信棄義行為的禁止
一、禁止訴諸背信棄義行為以殺死、傷害或俘獲敵人。以背棄敵人的信任為目的而誘取敵人的信任,使敵人相信其有權享受或有義務給予適用於武裝衝突的國際法規則所規定的保護的行為,應構成背信棄義行為。下列行為是背信棄義行為的事例:
(一)假裝有在休戰旗下談判或投降的意圖;
(二)假裝因傷或因病而無能力;
(三)假裝具有平民、非戰鬥員的身份;和
(四)使用聯合國或中立國家或其它非衝突各方的國家的記號、標誌或制服而假裝享有被保護的地位。
二、戰爭詐術是不禁止的。這種詐術是指旨在迷惑敵人或誘使敵人作出輕率行為,但不違犯任何適用於武裝衝突的國際法規則,而且由於並不誘取敵人在該法所規定的保護方面的信任而不構成背信棄義行為的行為。下列是這種詐術的事例:使用偽裝、假目標、假行動和假情報。
第四部 平民居民
第一編 防止敵對行動影響的一般保護
第一章 基本規則和適用範圍
第四十八條 基本規則
為了保證對平民居民和民用物體的尊重和保護,衝突各方無論何時均應在平民居民和戰鬥員之間和在民用物體和軍事目標之間加以區別,因此,衝突一方的軍事行動僅應以軍事目標為物件。
第三章 民用物體
第五十二條 對民用物體的一般保護
一、民用物體不應成為攻擊或報復的對象。民用物體是指所有不是第二款所規定的軍事目標的物體。
二、攻擊應嚴格限於軍事目標。就物體而言,軍事目標只限於由於其性質、位置、目的或用途對軍事行動有實際貢獻,而且在當時情況下其全部或部分毀壞、繳獲或失去效用提供明確的軍事利益的物體。
三、對通常用於民用目的的物體,如禮拜場所、房屋或其它住處或學校,是否用於對軍事行動作出有效貢獻的問題有懷疑時,該物體應推定為未被這樣利用。
飛彈突擊艇的戰爭法疑義 王悅年 20180116
近期傳出國防部將打造六十艘四十五噸級飛彈突擊艇,搭載兩枚雄風二型反艦飛彈,在台海防衛作戰中扮演不對稱作戰的「螞蟻雄兵」。不過消息曝光後即受到各方懷疑,前日更有媒體報導國安會不認同這項構想。海鷗飛彈快艇除役後,國軍之所以將後繼艇排水量放大至一八○噸級,就是因為技術上遇到一些困難:
一、鋁合金船體並非正規軍艦首選,無法擔負反艦飛彈頻繁發射後的後座力造成金屬疲勞;因為鋁合金其熔點低、韌性低的劣勢,使得船體損管大幅受限。
二、台灣海峽終年海象不佳,蒲氏五級風以下日子天數極少,這樣的突擊艇會受到氣候牽制,耐航性、續行性都不佳,搖晃過大不僅讓裝備無法有效運用,更讓艇上官士兵服役環境相當惡劣。
整體而言,縱使不對稱作戰是國軍主要戰術之一,但不可過度偏廢,目前海軍已有卅一艘光華六號飛彈快艇,沱江艦計畫也會有十二艘,其他海軍艦艇也都配備反艦飛彈,兵力間透過高低搭配,以及岸置部署的海鋒大隊,就台灣海域防衛範圍來說已經足夠。若國防部對海上載台有進一步需求,其實只要跟海巡署協調,在各式海巡艦艇上預留戰時加裝各式武器裝備的空間和線路即可。
更重要的是,據媒體報導,飛彈突擊艇「外型採用漁船或遊艇的造型,藉此混淆敵軍」,此舉或許符合「奇襲」之效,但偽裝成民間船隻卻重重違反戰爭法規範,以下簡述之。
現代戰爭法最大帝王條款即是將戰爭行為限縮在武裝部隊間,不讓戰火蔓延至民間。因此一九四九年通過的日內瓦第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之附加議定書第五十二條明文規範「民用物體不應成為攻擊或報復的對象」;另外為了訴求公義性,第三十七條則是配套條款:「禁止訴諸背信棄義行為以殺死、傷害或俘獲敵人」,換句話說,戰爭法直接否決了將軍艦外型設計為漁船或遊艇,雖然我國並非日內瓦公約會員國,但戰爭法制早已成為普世價值,台灣千萬不可踩到紅線,這也是我們與中國最大差別所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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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遊艇載著兩個大大的飛彈發射箱,根本不可能偽裝成遊艇或民間船隻,而且就算讓你看到也沒差,就是要用體積小、數量多來分散被攻擊的可能,還有雷達導引可以飽和攻擊,沒有雷達就是亂數擾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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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想到用回小型飛彈快艇,是因為雄三誤射的結果而來。因為誤射其實就是朝某一個座標區打出去,然後雄三就自己找到那台小漁船,完全沒有任何後續導引,這種精準度非常可怕。
真的開戰,就算所有雷達、導引系統都沒了,那就朝中國海岸已設定座標區發射,讓雄三自己去找目標,誰被打到算他倒楣。這種盲攻,如果在開戰後宣告中國沿岸都是交戰區,就沒啥大問題,而且威脅性非常之大。每天打個幾顆,形成長時間不確定因素,中國沿岸港口、航道必然大受影響,中國經濟股市堪得住嗎?
所以這種小型飛彈快艇並不太需要雷達導引,真的要精密攻擊由其它海基、陸基飛彈、空軍負責,小型飛彈快艇就是在戰情嚴峻下,從各地小港口隨意出擊,混亂中國情報,亂數發射,這種不確定的攻擊,會對中國產生不小的反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