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ark】
本文12/11寫就,文長沒人登,年底也忙,就放著。
想起這篇文章,就順勢貼出。
左右戰爭發生的因素,是戰後處理! 雲程
近日《產經新聞》報導,10月中旬核彈已進入量產;在韓(5萬人)與在日(600人)的朝鮮間諜出現不尋常活動;11月29日「火星15號」洲際彈道飛彈威脅已可涵蓋全美;川普已下達斬首令,時間落在傳統開戰日「新月之夜」(12月18日)前後[2];中國《吉林日報》6日也刊登核武常識與因應來示警。殊堪可慰的是:美韓雖以230架四、五代戰機,進行大規模的「警戒王牌」演習,但並未撤僑。
朝鮮危機環環相扣,很難想像戰事會再起。
動武要求合法性,才能在「戰後處理」中佔據和會制高點;如此,就要先過安理會一關。與1950年不同,這次中俄絕不再缺席。因此,安理會很難通過對朝鮮動武的決議,頂多再度加強「非軍事制裁」的力道。安理會無法決議,聯合國軍就很難取得大義名分出柙。
同樣難以想像的,是美韓僅憑空中優勢便能擊潰金正恩。真要動手,非仰賴陸軍的進攻與佔領不可。一般推測美韓聯軍會以陸空戰法(Air-Land Battle)取勝。雖說美韓聯軍「戰時指揮權」(OpCon)屬美軍[3],但韓國文在寅總統立場親北,曾醉心共產主義,還倡言「北韓飛彈是整個朝鮮族的財產」;又選此時訪問重慶,釋放「脫美入中」的政治意涵;加上反日又是韓國政壇的政治正確,韓國將誓死反對日本部隊藉美日安保踏上朝鮮半島。美韓聯軍是否能同心,實在可疑!
若美軍只負責空戰,地面戰將由解放軍加上韓軍負責。戰術上,解放軍會先集結鴨綠江北待命,隨著戰事發展,伺機南下平壤以保持戰果。此時,北京等於破壞「中朝同盟」,留下不可信賴的印象。而冬天在朝鮮半島打陸戰,非常不智。要打,也該等到春暖花開。
若朝鮮半島統一,代表韓戰真正結束,也完成〈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第一款日本承認「一個朝鮮」獨立的規定。作為韓戰時聯合國軍主體的美軍,是否該撤出?美韓美日安保是否該解體?解體的效果是美軍從夏威夷以西退出?無論朝鮮新政權親中或親美,統一的半島都是國際法與區域安全的新局面,而且對北京的壓力可能是相關大國中最大的。
所有戰爭無不接著後續的重建,它將包括:政治重建—朝鮮該分兩國或統合為一,該採民主或共產體制等;經濟復興—包括戰費的分攤、戰敗賠償、投資與回收等。此次當然不可能例外,而且是天文數字。
海灣戰爭,美國參戰成本約610億美元,國務卿貝克在稍後1991-1992年提出《錫杯計劃》(Tin Cup),向各國籌集520億美元,包括海灣國家360億美元、日本100億美元,以及德國66億美元。[4] 另2003年10月24日在聯合國決議下,包括歐盟、阿聯、美、日等73國與20個國際組織,於馬德里召開「伊拉克重建國際捐獻會議」(the International Donors' Conference on Reconstruction in Iraq),認捐與貸款總額330億美元,以便實施2004年起的重建。[5] 資金籌措後,就是從土建到安全,各行業承包商(contractor)的營業活動。戰後必然破敗的朝鮮半島,將成為中俄搶食的肥肉,美國的巨大戰爭投資,難道拱手做功德?而透過戰爭統一的大韓民國,要繼承朝鮮的戰爭賠償責任嗎?
還有三種想定也很嗆辣:
一,戰後讓中國國境南延100公里,其餘歸韓國。傳朝鮮擁有10兆美元的礦產資源,尤其是稀土蘊藏世界第二,為中國的一半強。中國好處太多,各方豈會善罷甘休。韓國以喪失100公里國土來統一半島,政治上如何了得?
二,作為前次韓戰的一部份,台灣或會成為中國牽制美軍作戰的標的。只是,中國若因朝鮮而打台灣,也將永遠失去台灣民心。
由此可見:左右戰爭的關鍵因素,是戰後處理,而非戰鬥力本身。
[2] 〈米の北朝鮮攻撃Xデーは12・18前後か 最強ステルス戦闘機「F22」投入の狙いは?〉,
《產經新聞》2017/12/04,http://www.sankei.com/world/news/171204/wor1712040027-n1.html;【松浦肇の緯度経度】〈「対岸の火事」と決め込んでいた米ウォール街の住人が慌て始めた 「開戦は新月の夜が多い…」〉,《產經新聞》2017/09/16,http://www.sankei.com/world/news/170916/wor1709160019-n1.html
[4] Dov S.
Zakheim, “What 9/11 Has Wrought--September 11: A Decade Later”in Middle East Quarterly, Fall 2011, pp. 3-13 , see http://www.meforum.org/3038/what-sept-11-wrought accessed on 2016/08/21
[5] “Conclusion of Madrid
Conference on Iraq, 23-24 Oct 2003”, 另設立「國際伊拉克重建基金設施」(International Reconstruction Fund
Facility for Iraq)與46國332家企業組成的民間部門,並由世界銀行與聯合國協調管理。http://reliefweb.int/report/iraq/conclusion-madrid-conference-iraq-23-24-oct-2003
accessed on 2016/12/10
[6] マイケル・グリーン 張 宇燕 春原 剛 富坂 聰 (著)《日中もし戦わば》(文春新書)2011/12,p.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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