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到立法院出席公聽會,雖然過程中有些波折,所幸最後仍能在國會,把臺北市政府對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城鄉建設」項目的想法完整傳達。
對於中央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臺北市基本上表示支持與配合,但我們還是希望這筆錢能使用得更有效率。就臺北市的立場,我希望中央能考慮下面三點事情:
第一、臺北市作為臺灣的首都,很多建設不是因為臺北市本身,而是適用於整個臺灣。舉例來說,臺北市立美術館收藏許多臺灣知名前輩畫家的圖畫,它不是臺北人專屬的美術館,而是屬於全臺灣。
第二、無可諱言,臺北市作為首都,資源比其他縣市豐富,因此,當中央政府很多政策要試辦時,臺北市願意扮演先驅者角色。其實政治還是需要做實驗的,而制度的試驗本身就需要多一些成本,如果臺北市能試驗成功,其他縣市只要複製臺北市成功的模式即可,後續政策的推動會較容易。就像新開發一套軟體要很多錢,但開發完成,要灌到其他電腦就很容易。
第三、臺北市在城鄉建設項目中所提報的計畫,都是準備執行的既定計畫。我發現,當中央提出8800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很多縣市都是抱著搶錢的心態來爭取,但臺北市相當節制,沒有因為中央提供額外的經費就畫大餅搶錢,而是將未來幾年預定要做的計劃列好,向中央爭取補助,就算沒爭取到經費,我們還是會按部就班的做,但假設能順利爭取中央補助,我們會做得更快更容易。
在這三大原則之下,我們提出五項「城鄉建設」爭取中央核定:
第一、臺北當代藝術園區-北美館擴建及全園區發展建設,也就是所謂的「北美二館」。現有北美館的容量已經無法負荷所需,因此我們計畫向中央爭取20億元補助北美館擴建,工程也包括整個美術園區,誠如我上面所說的,北美館所展出和收藏的作品不只屬於臺北市,而是屬於全臺灣。
第二、老房子保存再生計畫。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個笑話,一棟老屋早上被政府指定為古蹟,晚上就會自燃發生火災,因為建築物被指定古蹟後,屋主不但不能賣,還得自掏腰包修理,不整修還會被罰款,所以乾脆放火燒掉。我們很多古蹟委外經營,下場就是變成餐廳、咖啡館,因為業者必須先花一兩億元整修,若要回本,只有經營餐飲業才有可能。這些問題都牽涉到當時立法,只有給予業者義務,沒有給予任何權利,因此,我們計畫向中央爭取2億元經費,媒合企業認養這些老房子,並補助修繕,後續的經營就會比較容易,不會逼大家只能把古蹟變成餐廳、咖啡館。
第三、南港生技產業聚落。中研院國家生技園區即將在年底開幕,除了忠孝營區BOT案做為生技園區,先前與日勝生解約的南港機場,我們也計畫投注44.4億元(中央補助22.2億元)將它做為生技產業的基地,由於這個基地牽涉到國家生技產業的整體規劃,臺北市會跟科技部、經濟部一起規劃、一起發展,當然大家就要一起出錢。
第四、整建長照衛福據點。長照法通過後,我認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因為錢在哪、怎麼做,都還沒有著落。但臺北市的社福醫療資源比起其他縣市還要完善,上任以來,我也積極推動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轉型為社區醫院,目前無論在居家醫療、居家護理、居家照顧、居家安寧,甚至是社區整合照顧計畫,都已有一定的水平,推行長照成功的可能性比較高,所以臺北市可以作為長照2.0政策上路的試驗地點,將來也能將相關經驗推廣到其他縣市,我們打算向中央爭取補助28億元,來建構整個長照系統。
第五、道路管線智慧管理系統。很多人抱怨馬路一直在挖,問題在於我們不知道馬路底下有哪些管線,因此我們需要建立地下管線的3D圖資。臺北市是全臺灣第一個開始建立3D圖資的縣市,我認為,這個系統對臺灣城市治理相當重要,如果能順利建立,頻繁挖路的狀況才能減少,這也需要向中央爭取補助4億元。如果我們完成了,整個系統也可讓其他城市複製。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城鄉建設」,我們提出上述五項向中央爭取補助。我再強調,我們秉持務實態度,負責任的提出對市民有益且能有效執行的計畫,不會打高空、提報一堆建設支票。
總額1300億元的城鄉建設項目,臺北市只要76億元就好。作為首都,作為全臺灣最有能力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地方政府,懇請中央能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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