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既然政府提出要「同婚」,照說,憲法法庭政府的代表(法務部長),立場應該是政府的立場且完全支持同婚。只是在處理上有兩種路徑:修改民法,或訂立專法。
法務部長在憲法法庭上的職責,是詳細說明兩方案的影響,如此而已。
這是往前看的立法關鍵,是為將來而立法。邱太三,怎會往歷史裡面鑽?
所以,邱太三犯了兩個程序上的錯
1. 忘記自己政府與在憲法法庭上的身分
2. 忘記這立法的標的是未來、是改變,而不是不動如山,以古綁今。
我到今天才知道:邱太三是「中華文化食古不化」派!
這樣的法務部長參與司法改革,令人毛骨悚然!
南宋楊萬里的詩:
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
法務部長,是政府的代表人
回覆刪除還說「祖先牌位究竟應該是寫「『考考』還是寫『妣妣』」!!!
幹,居然往過去看,不往未來看
這是百分百的中國人,而且是大清末年的那種殘渣。
部長犯錯如此明顯,明著與政府對幹,木栓還算腦筋清楚一點點。
但木栓軟軟的說「不是政院意見」,也是失職。
政府代表人與政府不同調,木栓該不該立即開革太三?
南宋楊萬里:
回覆刪除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
中華文化源遠流長,祖先牌位正是文化中的重中之重,難道吱吱轉型要悖離法統,這樣對的起華夏文明嗎?
回覆刪除生都生不出來了,還管你牌位。
刪除司法改革竟然是在關注受刑人床鋪的擺設,你不暈?俺暈!所以同婚,竟然想到是考考或妣妣,顯示此官腦邏輯非常一致,有啥奇怪?
回覆刪除此層次的酵母腦,竟然佔小英內閣群的多數,那才更暈!
妣考邱無誤
回覆刪除你們沒有考慮過他只是反串來護航的可能性嗎?
回覆刪除不要認為霧島支持同婚就會通過,也不要認為台灣泛基督教徒很少同婚就會通過。
回覆刪除台灣目前反對婚姻平權的比例很高、反對同婚的比例低許多、對同性伴侶的反對率低上更多。
主要原因有:財產繼承權問題、血親權益優先原則的破壞(生不出來領養可以接受、但同婚領養等於自己選擇不生)、同性配偶領養問題、一夫一妻制度的破壞(一夫一妻制成為主流的好處、及多妻制對直男的傷害都被低估)、男雙性戀及女同過高的競爭力(直男求偶已經很難了)、性濫交風險估算問題(性解放派總是會低估濫交風險)、泛基督教團體拿錢比慈濟少卻對台灣社福貢獻極大使得他們有強大的話語權、一些同婚支持者對弱勢年輕直男的滅絕態度(那支持同婚跟保障弱勢就無法連結了)。
如果能確保一夫一妻及血親權益優先保障、性平教育強調性濫交及晚婚危害等原則,那同性伴侶法案反對率應該很低;但這樣的法案很多同性戀團體應該會受不了。
同性法案只是尋求同性婚姻享有異性婚姻的相同權利,根本沒有剝奪任何異性婚姻者原有任何權利。而不婚不生問題,國家經濟社會政策因素遠高於同性戀原因,不會因為禁止了同性婚,生育率結婚率就會上升。至於性濫交,異性戀精采程度應該也不下於同性戀者,不然通姦罪怎會天天上演。不過國家權力如果連人民上床權利都要管,那跟警察國家有什兩樣?
刪除法案通過與否太高估基督教團體的影響力了。除了宗教團體,民間對同婚看法並無台北媒體描述中的熱絡,會不會通過在乎執政黨的一心而已。
只是身為政務官與國家機關代表的邱部長,此番發言令人誤以為大清刑部尚書上身,已嚴重失職才是問題所在。一直以來邱太三姑且不論統獨立場,無論在朝在野,在司法議題看法上都是以建制派為優先(他也不贊成平時廢除軍事審判),這是他從政長久以來的立場,保守派無誤,故反串可能性極低。
但經此事件,可以清楚看見這位尚書大人內心對同性戀異質化的恐懼實則遠高於警察國家的擔憂。
「同性法案只是尋求同性婚姻享有異性婚姻的相同權利,根本沒有剝奪任何異性婚姻者原有任何權利。」
刪除這句話說來輕巧,光是繼承權問題就代表這句話是騙人的,同婚只要在這方面讓步就可以說服很多老人;其實民法只要方便「家族財產給外孫不給女婿、給孫女不給媳婦」那同婚的財產繼承權問題就少了。
繼承權問題又牽扯到同性戀領養小孩的問題,光別提你生得出孩子還要領養會引起反感,你要說同性戀伴侶對小孩沒有負面影響,那根本說服不了人,你最多只能說有些異性戀夫婦表現得更差、差過無血緣同性戀監護人造成的負面影響。至於同性戀人工生殖的問題,我敢斷言男同阻力比較小,女同阻力比較大(主要原因在適婚年齡是男多於女、女性雙性戀比例較高)。
同性戀濫交問題其實不大,最多是男同的愛滋問題,這反而是支持同婚的原因;更大的問題是同性戀必需大聲說他們的性道德不全適用於異性性行為,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異性戀亂倫就算自願也是大問題,同性戀自願亂倫根本不成問題。
對於性濫交的解法是,要把性解放那一派給徹底切割,不要把性濫交視為平權,因為許多男的想要性濫交都沒辦法,所以碰到那一派直接拒絕討論罵他們豬、這其實是非常理性的反應(性解放造成的最嚴重問題就是夏系夏景的問題,夏系夏景是認為強姦生理傷害不大,只要妳放下就沒有心理傷害;另一個類似的問題就是有很多無法濫交的人享受不到濫交的愉悅,卻因為曾經的濫交配偶、而被迫承受濫交的風險,這不是說放下就好了)。
同婚的阻力不只有泛基督徒,儒教對同婚寬容但也不可能支持100%的平權;同婚的阻力不只是老人,年輕直男就算不祭祖,一些政治正確也會給他們造成不可承受之重。
還有一個道理就是,不理性只談感情的反對力量才是最有強力的反對力量。人們反對親中政策並不只是因為理性,而是觸發絕後焦慮的後果,「反正我就是認為你這個人就是為了反台獨而不惜整死台灣,我們知道其實統派政策不是少子化的最重要原因,但我們不需要浪費腦袋、只要就是逢統必反就好,這是非常廉價有效的自保方法」。其實苗博雅等同婚支持者也犯了類似的錯誤,會讓人逢同婚必反。
總而言之,修專法的阻力很小,你只要能讓儒教滿意,泛基督教也就不會那麼反同婚了。
刪除而修民法刑法來配合同婚的問題則不只是把夫婦改成配偶就好了,其實修民法刑法時會發現現行的法律對異性戀來說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如果能修法及修改社會道德觀,讓貴圈真亂限制在小圈圈及減少濫交受害者,那那修民法刑法以減少同婚的阻力會小很多。
只是這些觀念都不是100%的婚姻平權。
修正一下:
刪除只要方便「家族財產給外孫不給女婿、給孫女不給媳婦」-->只要方便「我的財產給外孫不給女婿、給孫女不給媳婦」
「光別提你生得出孩子還要領養會引起反感」-->「光別提你能生不生卻故意只領養來繼承財產會引起家族長輩反感」
邱太三絕對沒有這種演技。有這樣演技的第一人,就是馬九,沒有第二人。
回覆刪除不用辯了,府院擺明放水。最多說邱太三根本不自決的被蔡英文林全給利用了。
刪除確定僅涉及同婚伴侶雙方的利益可以盡量爭,但婚姻絕對不只是兩人的事而已,有些利益涉及家族及社會,同婚方絕對不要在這方面奪利、不要輕巧的狡辯說100%平權也不會影響異性戀婚姻,不然同婚通過也只是曇花一現而已。
民進黨敢跳出來挺同的都是不分區立委、其他都是專法派,這風向很明顯了。
很清楚民進黨要修某種法通過,但檯面上看似反對,只要經過公開的法律討論,之後選票多3%不會沒有原因,其他大多數的非宗教因素的反對者,還是會因另些的政績與威脅投民進黨,那意味著2018的綜合基本盤正在搜集中
刪除我有聽到民間三種反應
回覆刪除1. 沒有小孩,只能領養(可是現在也很多這種狀況啊)
2. 假設你自己的親人是這樣,你如何自處?(難不成,你會因為這樣,而斷絕親戚關係,而不祝福他們?)
3. 以後,遺產會給「那個人」拿去(假使是傳統婚姻,不也是給「那個人」拿去?而且,說不定人家比你的親人更有錢?)
看起來,當然有一些細節要去克服。
但確實只是細節而已,文化是漸變的,而不是返祖的。
返祖的時空點,還有「祖」可以去「返」呢!
難道,我們要回到三葉蟲?
總之,自己(個人)與社會(集體)「不習慣面對」而已,不應該是罪大惡極的事情。
1.人工生殖可以處理,不過不接受生父生母不詳
刪除2.不准領養,去人工生殖,遺產給自己的孩子不給配偶及配偶的孩子,我家的人也不去搶別人家的遺產
3.給遺產的規則依照血緣關係,除非人工生殖失敗
更沒有阻力的方法,立法鼓勵一對男同配偶跟一對女同配偶組成生育同盟,用人工生殖的方法來生孩子,子女繼承權跟祭祀義務就依照異性戀的規則處理。
尊重別人想要自己血緣後代的動物本能、尊重別人把錢留給自己血親的普世本能,問題就解決大半了。
儒教對同性戀的寬容度是高於泛基督教。
年紀夠輕又沒有不孕的話,人工生殖的成本很低的,而很多人是到了一定年紀才不孕的。
刪除社會真正該怕的是,自家的兒子在求偶上很難跟女同女雙競爭;女同婚的人工生殖也有一個問題,誰來捐精?現代社會在生育平權上面已經很差勁了。
It is funny for people without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on sustainable population, both in quality and quantity, to look forward an independent state.
回覆刪除除了主要的經濟因素外,次要因素則是一些「進步觀念」及「政治正確」造成的雙重義務問題(承擔不了雙重義務就乾脆擺爛),某些觀念要「返祖」才有永續性。
刪除「泛基督教的性道德其實是比傳統儒教社會嚴格許多」,因為很重要,所以我強調很多次。
強烈支持太監婚姻法!!!
回覆刪除這下總該相信金潮流是狗民黨來臥底的
回覆刪除再不然就是收了錢來搞破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