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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美元公債非黃金

國民黨行管會拿出「民國三十六年第二期美金公債」[1] 複製品,揚言ROC欠國民黨黃金32000公斤,價值385億新台幣。


一講到黃金,這些人就失去理智。1949年的黃金,有兩種流言:一者如周宏濤所言,支應國共戰爭,每個月平均撥付近18萬兩,在19509月就花光了;二者做充新台幣發行準備,窖藏央行新店庫房,洪秀柱還揚言屬於國民黨所有;就是沒人講過還有黃金債券,恐怕是眼睛業障重。

上網一查,在古物網站出現第一期美金公債珍藏品。[2] 閱讀其票面規則可知,其為一種本息由中央銀行以美元外匯擔保並以美元償付,分兩期發行總共一億美元的債券。美元雖曾與黃金掛勾,但1971年終戰日美國已宣布美元與黃金脫勾,不再兌換。行管會居然無視於此常識,放言台灣政府應算換黃金後償付美元債券。

行管會還搞笑說該債券存在中國信託,但被拒絕提出,故只能秀影本。國民黨有價證券不存放自己金庫或兆豐金控等處,可怪一也;有人指控銀行非法扣留有價證券,金管會不去詳查,也是怪事。行管會若無金流證明清白,我們大可依網站資料質疑:債券或是從網站買入,根本不勞黨產會引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問題是:1949年來台灣的是誰?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從香港轉機飛美,沒來台灣;連美國駐南京大使司徒雷登也直接返美;戰後,只有蔣介石元帥與其部眾,根據麥帥命令來台統治。從而,1949年底之前的中華民國,與1952年之後的ROC中間有大斷裂,絕非「同一連續體」。1953年美國駐台北大使館,也非從南京遷來,而是由戰前駐台北領事館就地連升兩級產生,可見美國一開始就謹慎劃開台海兩岸政權。

債券若是用來支應平亂,屬內戰借款,敵對當局繼任合法政府後並無兌現義務。因此,國民黨只好賴給台灣政府。但戰後,盟國讓蔣介石政權掛ROC招牌在台灣易地營業,只是方便戰後處理、服務冷戰。即便如此,在戰後處理上,也不准遺留中國的公私日產劃歸蔣介石項下。難怪聯中制蘇一有眉目,美國立即拋棄在台灣的冒牌中國政府。

沒錢真的能讓國民黨發瘋,道出不可說的身世秘密。

【孿生文章】

4 則留言:

  1. 感覺,在台灣扛著「中華民國」ROC政府,可以說是「美國」為了阻止共產黨,所立的一個「傀儡政府」。
    重點是台灣(含澎湖),領土與居民及財產,算是WWII盟軍的「戰利品」。這點台派還不願意「正式承認」。所以一直在鬼打牆……喊口號,"台灣"已是獨立國家……結果那一本給民眾的「旅行證明文件」,屢屢出包。現在,中國PRC政府也表明,台灣人遇到困難可以找他們的駐外使館協助。請鬼拿藥單,找他們協助應該也要簽「承認一中」。
    再請問,
    但對於歐陸戰場,那個對德最終處理,美俄德都簽了,算是正式結束WWII,賽局over了。
    但是太平洋戰場,SFPT,蘇聯沒簽。後續也沒什麼蛛絲馬跡,雖然日俄有在接觸北方4島的問題。感覺因為「韓戰」,賽局還沒over,只是「結束這一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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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國史館的檔案,原先的舊金山和約中蘇是有份的,但到最後麥克阿瑟的外交顧問認為蘇聯不用加入,
      而國務院過去的文件則有透露出若讓PRC跟蘇聯參與舊金山和約,會企圖將台澎納入蘇聯陣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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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國在台第五縱隊,旺旺中國時報,在2/25日228連休的第一天就放出這個消息。台派不可不慎。

    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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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師孟老師為國民黨自稱的美元公債解盲。
    為國民黨的「美金公債」解盲

    文中提到:孔宋家族及國民黨利用「美元公債」先發一次國難財,在利用「金圓券」強迫人民拿出黃金外幣,但利用後門條款免除這2次發行的美元公債。最後在老蔣下台前,又用「黃金公債」吸金圓券,2天後爛攤子丟給李宗仁..........

    心得:幹!來台灣又撈一次.........

    『...最後,我們要告訴邱大展,國共內戰期間國民政府真正發行的「黃金公債」,只有1949年1月19日公布的「民國三十八年黃金短期公債」,定額黃金二百萬兩,用金圓券繳購,而用黃金償付本息,等於反轉不到半年前的「金圓券發行法」及「人民所有金銀外幣處理辦法」。這一天是老蔣把爛攤子丟給李宗仁而「自行引退」的前兩天,也是金圓券體制的垂死掙扎,當然仍是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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