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永久?
所有條約都嘜「永久有效」。
大陸棚以外?
1982年UNCLOS有類似規定,要UNCLOS管理當局審核。
但一來美國不是簽約國,二來美國法律是在1953年,第一代1956年UNCLOS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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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歐巴馬二十日利用法律賦予總統的權限,宣佈永久禁止發出北極海、大西洋美國海域新的油氣探鑽許可。歐巴馬宣佈的禁令涵蓋北極圈楚科奇海(Chukchi sea)美國所屬海域全境和大部分的波弗特海(Beaufort Sea)約四千六百五十萬公頃海域,以及從新英格蘭南岸到維吉尼亞之間三十一處大西洋海底峽溝,面積約一百五十萬公頃。加拿大總理杜魯道也與美國政府聯合宣佈,暫停發出在該國北極海域新的油氣探鑽租約,不過,加國的禁令將每五年檢討。
川普政權交接團隊能源小組的一份備忘錄顯示,川普可能增加開採楚科奇海、波弗特海以及中、南大西洋岸外海原油。
歐巴馬任內也曾透過行政命令限制美屬海域的新能源開發許可,但是這次行動更甚於以往。他依據一九五三年的「外大陸棚土地法」(Outer Continental Shelf Lands Act)允許美國總統可為任何公共目的,對當前尚未出租的外大陸棚區域限制新的採礦租約。過去六十五年間兩黨共六位總統曾用此法條限制西部、東部海岸的油氣探鑽,但是設有期限。
石油產業遊說團體「美國石油協會」以二○○八年布希總統只用一道備忘錄就撤銷過去禁令,開放外大陸棚土地開採能源為例,認為「沒有永久禁令這種事」,他們寄望川普政府撤銷這項決定。(自由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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