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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9

肥咖條款,能捕到 Al Cap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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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之一,是信用合作社啦!其餘就是壽險業相關。

會跳腳的,不只5000吧,達50萬綠卡人都會憂心忡忡。非常恐怖的數字。
另外,會跳腳的或許還有「天朝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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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簽肥咖條款 重稅伺候
台灣與美國已在美東時間1222日簽署,「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肥咖條款)」合作協定,未來在台約有5,000多戶具美籍或綠卡的台灣人,恐面臨被查稅的壓力,視為不合法帳戶可就源扣繳30%重稅。

預期明年34月之後,美國將可據此要求台灣提供「不合作客戶」資料,送不合作帳戶、覺得有逃稅疑慮的美籍個人帳戶資料,國銀必須交給美國政府。

單就銀行業來看,台灣符合肥咖法案規定的「美國帳戶」戶數約5,000戶,若每戶乘以最低門檻5萬美元,總金額約2.5億美元;但壽險、證券及投信投顧業者的「美國帳戶」數,金管會表示,沒有統計。
美籍七條件:公民證明文件、出生地、郵寄地址、美國電話、匯款到美國帳戶、代理人是美國地址,以及代收郵件地址為唯一金融機構保存的地址。七條件中只要符合一項,就可能會被金融機構視為美籍客戶,一旦被視為美籍客戶,金融機構就會詢問客戶,同不同意將存款等相關資料送美方,若客戶同意,金融機構會直接報送美國國稅局;若客戶不同意,就會被列為不合作帳戶。(經濟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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