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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3

原來有辭,卻還有職

總統府今天(13日)公布總統令,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已准請辭,應予免職,此令自10月1日起生效。

司法院長賴浩敏與副院長蘇永欽在7月11日向蔡英文總統提出書面辭呈,賴浩敏請辭院長和大法官,蘇永欽則請辭副院長和大法官。蔡總統當時批准兩人辭職,但並未同時核發免職令,兩人仍須在任服務。

今天公布總統令的內容為:「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總統令: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蘇永欽已准辭職,應予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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