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潛艦國造的好處,或許是帶動國內造船工業(但,熱區會佔掉很多經費,經濟影響不如想像大,但傳技術提昇是有的)。
壞處則是,時間上來不及。
作者的提議,嚇死人。要台灣接下美軍的洛杉磯級潛艦。 LSBM呢!
直接說了:政軍不可能,台海不適用,國軍更無能力操作。
有折衷之議是將日本(或澳洲)退役潛艦送到美國改造(無論改好或改爛?),再由美國賣給台灣。
談向美國租用潛艦○郭泰麟(2016.03.14)
國防部啟動「潛艦國造」計畫,四年投入約新台幣三十億元執行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潛艦藍圖與圖說,二○二五年完成原型艦的建造後,進行測試與驗證;第二階段預計建造六艘新型潛艦,以期程二十三年計,兩階段需耗資三千五百至四千億元。
比對東協各國軍備預算書,投入新台幣八百億元的預算規模約可建置(採購)六艘俄製基洛級(636MV)柴電潛艦配備標準戰鬥系統(排水量二三五○噸,續航力六千海里),交貨期自簽約第三年起每年一艘,同級潛艦現貨行情三.五至四.五億美元,含三十%工業合作額度(ICP)得用於技轉與培訓,並於六年完成換裝整備。相較之下,從戰力時效與成本效益考量,潛艦國造是否能提升我軍水面下作戰能力、帶動造船產業,恐有疑義。
「國防自主、軍民兩用」的政策自一九七九年實施,其中IDF計畫扶植了漢翔公司帶動國內航太元件的產業進入國際市場,屬國防支出為產業經濟加值的成功案例。而科技日新月異,計畫總跟不上變化,所謂「國防自主」並不能迷信閉門造車(機、艦、導彈),不妨先從元件設計累積出系統模組技術,運用逆向工程嫁接歐美日系潛艦百年的工業基礎,重定位進口替代轉出口導向的目標,選定量產的構型。其中儀控、航電、驅動機構挾台廠機電產業的優勢最有可能切入國際供應鏈,發揮垂直整合的乘數效果。設計階段應集中有限的創新研發資源,梳理關鍵技術的突破口,以加速帶動產業升級。
避免水面下戰力空窗期的解決之道,從目前美國太平洋艦隊部屬於珍珠港、關島與日本的三十九艘潛艦,即將除役的核子動力潛艦約有十餘艘,除役後的命運就是移至華盛頓州的放射性廢棄物終端處理廠作報廢、拆解、永久儲存。其中駐守關島的洛杉磯型潛艦Buffalo(SSN715)預定於二○一七年除役,以及駐守珍珠港的同型潛艦Olympia(SSN717),都十分適合台海防衛用途。根據台灣關係法,不妨透過外交手段遊說美國國會及五角大廈將除役潛艦採移撥或租用給我方,做資源回收長程合作規劃,最為經濟實惠,又何必捨近求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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