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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3

2008年大選 吳伯雄成目標○自由(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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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候選人身邊,看起來重要實際上卻不重要的人,最容易成為藉口。

弔詭的是,本陣營的憂心份子,反而是嫌疑者。
連公子中槍,可做如是觀。


2008年大選 吳伯雄成目標○自由(2016.01.13)
曾任國安局長的許惠祐,選前時刻不諱言國安單位必須拴緊螺絲,有其因經驗產生的行事法則。有關選舉期間因法律問題引發的維安風險因子中,除了候選人本身,何以候選人有關的周邊人士也要提高警覺?二○○八年大選時就有一例,對象是當時的國民黨主席吳伯雄。

八年前的大選,是國民黨馬英九對上民進黨謝長廷,儘管選情已拉開到有些懸殊,但當時國安局仍然收到非常可靠具體的情資,有特定幫派份子擔心「兩顆子彈」事件重演,造成馬英九情勢翻盤,居然準備對吳伯雄下手。

國安局立刻將情資向上呈報,得到同意後,隨即與吳伯雄聯繫,要求對其人身安全加強保護,當時並由國安局長許惠祐與警政署長侯友宜親向吳伯雄說明原委,基於慎重與互信,並由吳自行挑選維安人員,共有兩組人馬全天候高規格保護,直到選舉結束。另外,針對特定幫派,同樣也鎖定加強監控,務必滴水不漏。

何以要這樣「大驚小怪」?原因在於安全工作只有一百分與零分兩個選項,沒有中間地帶,禁不起「萬一」,吳伯雄之例是獲得成功壓制的,雖不為外界所知,但是透過另兩例的失敗,包括不幸的兩顆子彈與連勝文案,可以充分了解,由於安全出現嚴重漏洞,不要說對當事人的身心加害,不管是候選人或助選者發生維安事件,造成台灣社會整體的創傷,以及衍生的政治信賴與政局安定代價,亦皆是難以勝數。尤其,確保選舉安全,是國際社會品評台灣民主素質的重要指標,當時國家形象都為之蒙塵。

按照這些事例歸納,提升維安品質的基本要項,不外情報系統要耳聰目明,政府主事者必須有足夠的專業認識與要求,三組候選人與團隊,即使是副總統競選搭檔,也都要有基本常識,不能輕忽大意。以此反觀當前的各個環節是否皆已嚴格到位?恐怕還得詳加檢查一番才好。


1 則留言:

  1. 2008是民進黨執政,獲得情資,確保事件不發生。
    2010是中國國民黨執政,沒公佈是否獲得情資。
    2016仍然是中國國民黨執政。
    情報單位的屬性,也要考慮。
    2004的2顆子彈,是未遂?當時CIA有在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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